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交通路线:
乘坐337、373、450、527、545、546、728、76、941、951、961、特10、运通120路公交车到八宝山站下车;
或乘坐308、373、450、545、597、634、76、958、961路,运通120路公交车到鲁谷西站下车;
或乘坐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下车。
所在办公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六庭、审监庭、申诉审查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团 河法庭、清河法庭;政治部(干部处、组宣处、综合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法警支队、服务中心。
审理案件范围:一、二审刑事案件以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减刑、假释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二审民事案件;各类再审案件;接受、审查应由本院管辖 受理的各类一、二审案件;执行本院作为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及刑事裁判文书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