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十权”●农宅颁证 ●可抵押可交易
本报讯 广受关注的农村产权改革8日在武汉市正式拉开大幕。
去年底,武汉市被国家农业部等20个部委批准为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作为我省唯一的此类试验区,武汉将按照“积极探索,创新制度;重点突破,配套推进;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先行先试,封闭运行”的原则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工作。
据悉,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完成农村资产资源“十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即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农村房屋及生产用房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权及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各区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所,以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的形式将体系建设延伸到试点街镇;建成农村产权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远程交易与网上结算;在武汉农交所新增大宗农产品、订单农业、农业企业股权等交易新品种,探索集体股权交易方式。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街镇在对农村产权确权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及水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生物资产、农业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并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性保险,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改革中,还将启动社区(村)股份、土地股份等合作形式,并建立“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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