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爱孩子是天然的,是什么也割不断的。孩子在身边,问寒问暖、一日三餐、一天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还在不在身边,关心不减,儿行多远,牵挂多远。
但是子女对父母的爱,相比就少了很多。小的时候嫌父母唠叨,等知道父母唠叨是爱了的时候,自己也为人父母,为生计奔波,分身无术,能够心中时时装着父母的,就已经甚为孝顺了。虽然中国一直将孝作立身之本,很多朝代还作为立国之本,但对于孩子的要求,还是比较宽容的。所以有一对联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儒家讲求孝道,并将家里的孝亲发挥为社会上的忠君,从而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社会规范。我想,中国社会对孝的推崇,应该就是对子女爱父母小于父母爱子女的一个弥补手段,用数学的方式表示就是:子女爱父母的自然量+孝的强化的矫正值=父母爱子女的自然量。
孔子在回答学生宰我子女给父母守丧三年是否太多的时候时,愤然说了一句话,让我深有同感。“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意思是:“宰我真不仁啊!子女生下来三年,然后才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的守丧期,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我难道就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怀抱的爱抚吗?”
这三年,用老百姓的说法就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我容易吗?所以,很多儿女只有当了父母,才体会到自己父母将自己拉扯大是多么不容易,真是:生儿才知父母恩。另外很感叹孔子对生活的观察,儿子真的是过了三岁基本上就不要求抱着了,更喜欢自己满地乱跑了。也许,孔子当时也是个奶爸?
但是,后世的儒家在推崇父母对子女恩情的时候,做得过了点,不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毁,而却是要求孩子要绝对父母,“号泣随、挞无怨”,简直有点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架势。
所以,孔子的亲孙子的孙子的孙子……孔融来了个拨乱反正,不过有点矫枉过正,为这个掉了脑袋。
孔融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
用今天的大白话说就是:父亲对儿子哪有什么恩?儿子不过是他发泄情欲带来的副产品而已。母亲对于儿子的生育,也不过是将一个东西从临时寄存的罐子里拿出来而已,拿出来就拿出来了,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了。
在封建社会,这种言论,不管是是否有自己的道理,是否能够自圆其说,都是惊世骇俗,自己找死。本来就看不惯孔融的曹操终于找到了一个让天下人信服的理由,把他杀了,当然还有她的妻子和孩子。按照他的理论,他对孩子无什么恩,孩子反倒因为他而搭上了小命(一个七岁、一个九岁)。
现在来看,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上,传统儒家和孔融怪论,不过是站在了同一条线的两个端点,过犹不及。一个是过于强调父母的恩情,从而进行人身绑架;一个是完全无视父母之情,视同陌路。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其实儒家也已经给我们准备好了答案:中庸之道——“执其两端,而用其中”。取两种做法合理的地方,抛弃过激的地方,找出过和不及的中间点。
我想这个中间点也就是最理想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父母生养孩子,又要学会放手,是给孩子选择的自由;孩子感恩父母,尊重父母,同时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人格,既不无理性地叛逆,又学会独立思考,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不是充当父母导演的一处戏的演员甚至是木偶。
文/何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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