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重点行业环境保护大检查,扎实推进“铁腕斩污”专项执法行动,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继5月中旬对14起环境违法案实施挂牌督办后,近日再次对11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405.6万元。
此次立案查处的11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包括超标排放、二次扬尘污染、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
其中:麟源煤业有限公司焦炉废气排放口多数时段SO2、NOx浓度连续超标,违法排放污染物,予以110万元罚款;
瑞达焦业有限公司焦炉废气排放口多数时段SO2浓度连续超标,违法排放污染物,予以110万元罚款;
山西潞安焦化责任有限公司一分厂焦炉废气排放口多数时段SO2浓度超标,予以100万元罚款;
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1#焦炉废气排放口长期故障,予以30万元罚款;
给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予以15万元罚款;
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一、二车间焦炉烟囱氮氧化物超标,予以10万元罚款;
山西南耀集团昌晋苑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予以10万元罚款;
沁源县兴茂煤化有限公司2#焦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标,予以10万元罚款;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予以5万元罚款;
长北污水处理厂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及信息未按规定公开,予以2.8万元罚款;
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及信息未按规定公开,予以2.8万元罚款。
据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调动各方力量开展综合环保执法,采取突查、夜查、巡查、交叉检查等措施,全覆盖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把“铁腕斩污”专项执法行动推向深入。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固化证据,及时出具鉴定报告和监测报告,并移送司法机关,真正处理一批、震慑一片,坚决打赢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攻坚战。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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