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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川諍儒陳亮》舒大剛編(1997)

龍川諍儒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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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是南宋時期最著名的事功學派代表,傑出的思想家、政論家,是中國思想史上反理學的先驅。他一生反對道學,主張抗金和恢復統一,也是一位優國憂民的愛國志士,在中國思想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一、才氣超邁 凜凜氣節不移

陳亮,字同甫,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龍窟山人。世稱龍川先生。生於宋高宗紹興十三年(1143年),卒于宋光宗紹照五年(1194年)著有《龍川文集》(現有中華書局校訂本《陳亮集》行世)可供學者研究。

陳亮出生於一個沒落的地主家庭。在他的身敘中說:“陳氏以財豪於鄉,舊矣,首五世而子孫散落,往往失其所庇依。”(《陳亮集》卷15《送岩起叔之官序》),陳氏在其祖父代,家境富裕,人了興旺“當時聚會,動則數百人”“其後數年,死生困頓,何所不有”(同上卷22《祭三五伯祖父》),從此便沒落下來,陳亮的曾祖父陳知元在北宋徽宗宣和年間“以武弁赴京守禦,從大將劉元慶”死于抗金戰鬥之中。他的祖父陳益“明敏有膽決”,其父陳次尹剛成年即為全家生活而奔波,陳亮的母親,14歲便生下了陳亮,對陳亮的哺養教育之責,主要由祖父母承擔,他們把復興陳家的希望寄託在陳亮身上。陳亮說:“皇祖、皇祖妣鞠我而教以學,冀其必有立於斯世,而謂其必能魁多士也……少則名亮以汝能,而字以同父。倦倦懇懇之意”(《陳亮集》卷22《告祖考文》)。陳亮自小受其祖父豪放之性格之影響,又受其曾祖父抗金事蹟的感染,從小就關心國家命運,抱有經略四方之志,為他後來走向光輝的人生道路確定了初步的方向。

《宋史·陳亮傳》說他“生而且有光芒、為人才氣超邁,喜談兵,議論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從青少年開始,就顯示了他是一位元聰穎精明,才華橫溢和志量非凡的人。在18歲時,他就考查了歷代古人用兵成敗的事蹟,寫出了《酌古論》3篇,討論了19位風雲人物。當時的婺州郡守周葵看了這部書,對他十分賞識,讚譽為他日國士也”,並“請為上客”(同上)。然而,周葵所欣賞的是陳亮博通古今的才華,期望把這位有希望的青年人納入道德性命之學的軌範中去,孝宗隆興元年,周葵參知政事,聘陳亮為其幕賓“朝士百事、必指令揖亮,因得時豪俊盡其議論”。周葵授以《中庸》《大學》曰:“談此可精性命之學”,(同上),但陳亮對此不很感興趣,他後來說“紹興辛已,壬午之間,餘以報治兵事,為一時明公巨臣之所許,而反授《中庸》《大學》之旨,餘不能識也,而複以古文自詭于時,道德性命之學亦漸聞矣。”(《陳亮集》卷28《錢叔因墓碣銘》),經過學習,陳亮雖然對道德性命之學有所瞭解,但他卻認為,那種空談心勝的道德性命之學無補於實際,更不能解決抗金統一事業,所以沒有按照周葵為他設計的道路去實行,而是繼續研究前人的歷史,並且又撰著了《英豪錄》和《中興遺傳》兩部著作,冀圖從歷史的經驗和教訓中總結出中興複國的借鑒。

陳亮是一位博學多才的學者,又是一位具有自己的主張不隨波逐流,不趨炎附勢的英豪之士,他的文章和議論不是為了謀取官職而作,且常常為權勢人物所不悅,因此,在青壯年時期,曾兩次參加科舉考試,都未得中。他說:“亮聞古人之于文也,猶其為仕也,仕將以行其道也,文將以載其道也,道不在於我,則雖仕何為” (《陳亮傳》卷28《複吳叔異》),陳亮認為,做官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和主張,若不如此,不如不做官,後來他又參加了幾次科舉考試,這不僅僅是為了追求個人的功名,而主要是為了求得一官以“行其道”,為了尋找一個施展自己的才能和實現抗金複國的宏願。他參加科舉考試未中,主要是因為在思想傾向和政見上與當道者不合,以陳亮的學識和才華而論,在一般情況下,通過科舉求得一官半職並非難事,只是因為他性格和見解同當時的學風、仕風不相合拍,在17歲時他作《謫仙歌》,讚頌李白“脫靴奴使高力士,辭官妥視楊貴妃,此真太白大節處,他人不知吾亦知。我生恨不與同時,死猶喜得見其詩,豈特文章為其法,凜凜氣節安可移……”在《謫仙歌》序言中寫道“吾所起敬者,太白一人而已,感歎久之,恨無人繼……太白有靈,其聽我聲,知我意矣。”(《陳亮集》卷17)後來他又在《上孝宗皇帝第三書》中表明自己的態度說:“使臣有一毫攫取爵祿之心,以臣所習科舉文更一二試,而考官又平心以考之,不亦隨列得之矣。”(《陳亮集》卷1)這些言論充分地表現了陳亮重視氣節而不媚世以葡取富貴的高尚情操和性格。事實也確如此,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陳亮35歲時又“詣闕上言”,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檜以來朝廷苟安東南一隅的國策和儒生、學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風氣,感動了孝宗,受其賞識,“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種放故事,詔令上殿,將擢用之(《宋史》本傳),但被陳亮拒絕了。這是因為孝宗的寵倖大臣曾覲插手這件事,他想掠美皇恩,搶在孝宗頒發之前見了陳亮,借攏絡陳亮以擴展個人勢力,此事為陳亮所知,因而逾垣而逃”(同上)。送上門的官他不做,只是要堅持大節,不與勢利之人為伍。

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陳亮24歲“首貢於鄉,旋入太學”(《重修浙江通志稿·人物傳》)次年,朝廷與金人媾和,“天下欣然,幸得蘇息”,獨陳亮敢冒風險,認為不可,他以布衣身分,連上五疏,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中興五論》。二百年後的方孝儒,在讀陳同甫《上孝宗四書》時稱讚道“士大夫厭厭無氣,有言責者不敢吐一詞,況若同甫一布衣乎!人不以為狂,則以為妄”(《陳亮集》《附錄》二),朝廷置之不理,陳亮回鄉教書講學,“學者多歸之”,但他出於一個愛國者的責任感,又於1178年中,連續三次上書,由於奏疏直言不諱,大膽揭發了一班大臣退讓求和,苟且求安和儒士們脫離實際的空談風,遭到了當道者的忌恨。回鄉之後,就有人向刑部控告了他,刑部侍郎何澹素忌恨陳亮,以“言涉犯上”之罪,逮捕了他,並施以酷刑“答亮無完膚”。此事孝宗得知,下詔免死,陳亮回鄉後,又發生了家僮殺人的事,被仇家控告為陳亮所指使,陳亮之父被囚于州獄,本人被下大理獄,這次蒙難因丞相王淮和好友辛棄疾等人的營救,又得免死,回家後的三年中,同朱熹展開了“王霸義利之辨”的交鋒。

經過兩次下獄,經受嚴重打擊排斥之後,陳亮並未對恢復中原之志有所改變,考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親自到建康(南京)京日(鎮江)觀察地形,作詞《念奴嬌·登多景樓》,對建康京口一帶有如下描寫“一水橫陳,連罔三兩,做出爭雄勢。六朝何事?只成門戶私計”、“正好長驅,不須反顧,尋取中流誓”(《陳亮集》卷17),主張不要把長江天險僅僅當做是隔斷南疆北界的門戶,而要把它作為北伐中原,恢復失地的跳板,長驅直入,不須反顧。並且再次上疏,建議孝宗“由太子監軍,駐節建康,以示天下銳意恢復”。這時正遇孝宗決定內禪,奏疏未予上報,此次上書不但未到孝宗皇帝之手,反而因其內容指陳時弊,觸怒了許多官僚,“繇是在廷交怒,以為狂怪”(《陳亮集》附錄二,《宋史》本傳)“當路欲置我於死地”(《陳亮集》卷28《庶弟昭甫墓誌銘》)。陳亮回鄉後,一次參加鄉人宴會,有人在杯中放了胡椒末,同座的人回家暴風,他的家人誣告陳下了毒,陳亮再吃官司,下了大理。其後因少卿鄭汝諧在光宗面前求情,才免於死,這次下獄,從表面上看,屬於刑事案件,實際在其背後隱藏著政治原因。陳亮出獄後說亮濫膺無須之禍,初欲以人殘其命,後欲以受賂殘其軀,拒獄反端,搜尋竟不得一筆之罪……可謂吹毛求疵之極矣。”(《陳亮集》卷20《又甲辰秋書》)其中透露了陳亮受迫害的緣由。

陳亮竭憂於國事,為國家民族的復興盡瘁憂夢,多次上書中,向朝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雖也曾得到孝宗皇帝的賞識,但終未被任用。直到紹照四年(1193年), 51歲時,他參加禮部的進士試,考中了狀元。為什麼年近50還要熱衷於科舉?是因為他沒有社會地位和官職卑下,雖然滿腹經論,胸懷雄才大略,但要施展才能實現抗金復仇的抱負,非得如此不可。他在中狀元後的報恩詩中說:“復仇自是平生志,勿謂儒臣鬢髮蒼”(《陳亮集》卷17《及第謝恩和御賜詩韻》),又在《告祖考文》中說:“親不能報,報君勿替。70年間,大責有歸,非畢大事,心實恥之”。(同上卷22)及第後,授簽書建康軍判官廳公事,然而,終因長期“憂患困折,精澤內耗,形體外高”(葉適《陳同甫墓誌銘》),於紹熙五年(1194年),52歲就病逝了。陳亮死後,40年,他的著作被編輯為《龍川集》行世。

二、雄才大略 高論卓識超群

南宋王朝自偏安東南一隅之後,與入居中原的金貴族統治者分統南北,為了換取金統治者不再南侵的許諾,竟然“忍恥事仇”,不惜用大量的貢銀輸絹屈辱稱臣,求得暫時苟安的局面。儘管如此,雙方戰爭仍然連綿不斷,使得人民顛沛流離,南宋統治區的人民,既要負擔龐大統治集團的一切繁重費用,又要承擔起給金朝納貢的巨額費用,還要忍受地主的殘酷剝削,他們的負擔已達到了難以承受和忍無可忍的地步,因此,農民的反抗和起義也就連綿不斷。加之統治集團的內部鬥爭,國內的政治危機和經濟危機十分嚴重。生活于這個時代的陳亮對當時的民族危機和社會問題十分關切,他在少年時期就懷有經略四方之志,冀圖能在抗金復仇,解決社會危機,振興國家的事業上施展自己的才能。

作為一個具有卓識遠見的愛國思想家,陳亮眼界開闊,年青時期就走上了同那些埋頭讀經者不同的道路。他的一生奮鬥,主要表現于主張抗金恢復統一和批判理學這兩件為時人所關心的大事業。雖然由於在科舉上屢遭失敗,在政治上屢遭迫害,長期沒有取得官職,未能得到施展才能的機會,但在思想領域的鬥爭中所表現的不屈不撓精神,在思想言論上的卓識高見則閃爍著永不磨滅的光輝。他在青年時期寫的《酌古論》“考古人用兵成敗之跡”,就是一部才華橫溢別具一格的優秀軍事史。

為了實現自己的宏大抱負,陳亮在26歲,就以布衣身份,大膽向皇帝上書言事,那時朝廷與金人媾和,無人敢言抗金之事,而陳亮獨以為不可,他連上五疏,名為《中興五論》提出了反對議和,實現中興的建議,由於這次上書是在“隆興和議” 之後,“中外欣然,幸得蘇息”之時,在議和氣氛掩蓋著危機的情況下,陳亮的上書自然被置之不理,然而他的“中興五論”卻被歷代愛國人士所讚頌。《中興五論》說:“赤子嗷嗷無告,不可以不拯,國家憑陵之恥,不可以不雪,陵寢不可以不還,輿地不可以不復”,他建議趁當時金人內部混亂,“虜酋庸儒,政令日弛,舍戎狄鞍馬之長,而從事中州浮靡之習,君臣之間,日趨怠情”的大好時機“早為圖之”,如果錯過良機,恢復中原就不可能了。以後,他又上書四次,竭力反對南宋政府隱忍事仇,苟且偷安與金人通和的妥協政策,他說:“一日之苟安,數百年之大患也” (《上孝宗皇帝第一書》),要求孝宗皇帝“不可苟安以玩歲月”(同上)他批判主和派的悲觀論調說:“以北方為可畏,以南方為可憂”,是“不識形勢”(《戊申再上皇帝書》),認為從歷史上看分裂的局面不可持久,統一才是歷史發展的大趨勢,在軍事上,他反對以臨安(今杭州)為京都,認為“坐錢塘浮移之隅以圖中原,則非其地”(《上孝宗皇帝第二書》)因為錢塘地勢不利,一亮嘗環視錢塘,喟然歎曰‘城可灌耳’”(《宋史》本傳),因此堅決主張遷都於建業(今南京),這裏有“據險臨前之勢”“如虎之出穴”可足以“成戎馬長驅之勢”(《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他建議定都建業,經營襄、漢,作為防守和出兵北伐的基地。這一建議在當時是完全正確的,後來方孝儒在《讀陳同前上孝宗四書》中評論說,當時宋孝宗如能“用同甫,聽其言,從其設施,則未必無成功”。

陳亮的幾次上書不僅在抗金複國方面提出了正確的策略和政案,而且還以銳敏的眼光,指出了南宋的政治腐敗,士氣不振,理學誤事等積弊都與恢復大業息息相關,指出這些因素都是造成“萎靡而不振”的政治和思想根源,針對這些問題,他提出了一些革新措施。陳亮認為造成南宋政治腐敗的根源在於統治集團的因循守舊,不思變法。指出南宋政治“大抵遵祖宗之舊,……不究變通之理”(《上孝宗皇帝第一書》),結果是“至於今日,而不思所以變而通之,則維持之具窮矣”(同上)。為此,提出了革新變法的主張,認為“法令不必盡酌之古,要以必引”(《三國紀年》),陳亮在《中興五論》的《中興論》裏提出了如下的改革綱領:

清中書之務以立大計,重六卿之權以總大綱;任賢使能以汰宦曹,尊老慈幼以厚風俗;減進士以列選能之科,革任子以崇薦舉之實;多置台諫以肅朝綱,精擇監司以清郡邑;簡練重令以澄其源,崇禮立制以齊其習;立綱目以節浮費,示先務以斥虛文;嚴政條以核名實,懲吏奸以明賞罰;時簡外郡之率以充禁旅之數,調交總司之贏以估軍旅之儲。擇宗令以滋戶口,戶口繁則財自阜;扌束將佐以立軍政,軍政明而兵自強。置大帥以總邊唾,委之專而邊陲之利自興;任文武以分邊郡,付之久而邊郡之守自固。右武事以振國家之勢,來敢言以作天子之氣;數間諜以得虜人之情,括形勢以動中原之心。

這個改革綱領共24項,對行政、經濟、財政、軍事、法制、風俗等各個方面都提出了比較全面的改革建議。陳亮在這篇《中興論》中充滿信心地說,只要做到以上各點,“不出數日紀綱自定,比及兩撚,內外自實,人心自同,天時自順”、中興之功,可躋足而須也”(同上)。

《中興五論》發表于宋孝宗乾道五年(西元1169年)。這時陳亮26歲,此次上書未被採納,事隔十年,即淳熙五年再次上書,又把他的改革方案歸納為三項:一是鼓動抗金復仇的士氣;二是“國家之規模”即國家體制的改革;三是“任人之道” 即對人才的任用制度的改革。除第一項之外,第二和第三項體現了陳亮革新思想重點。

關於“國家之規模”即國家體制改革,陳亮的目標主要是針對宋朝高度的中央集權造成的“郡縣空虛而本末俱弱”“萎靡而不振”(《上孝宗皇帝第三書》)的衰敗局面。指出:在高度中央集權下,“發一政,用一人,無非出於獨斷……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於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於特旨”(《中興五論》)。這樣,就形成了“聖斷裁判中外,而大臣充位;胥吏坐行條令,而百司逃責,人才日以囗茸”(《上孝宗皇帝第一書》)的局面。這種情況不僅使整個國家機器死氣沉沉沒有生機,各級官吏不能充分地發揮其主動作用,“群臣救過之不及,而何暇展布體以求濟度外之功哉!”(《上孝宗皇帝第三書》)針對這種情況,他要求取消皇帝個人獨裁;一切政事“付之會議”,主張給中央各部和地方官以應有的權力。提出重六卿之權”“置大帥以總邊陲”,“住文武以分邊郡”,充分發揮中央各部分和地方各級行政機構官吏的作用。他認為,如果能如此,就可達到“財自阜”“兵自強”“利自興”“守自固”。使國富民強的目的。北宋王朝在建國之初實行高度的中央集權,目的是為了徹底結束地方割據,鞏固國家統一。高宗南渡以後,為了推行對金人妥協投降的路線,防止主戰派將帥專權抗戰,死抱中央集權不放,大大削弱了抗金力量,由於將帥無主動權,因而屢戰屢敗。陳亮的改良主張,不僅可以糾正君主集權造成的種種弊端,而且還對於加強發展抗金的軍事力量有著積極的作用。由此可見,陳亮的分權主張,在南宋更有其特殊意義。

對於“任人之道”,陳亮認為,南宋之所以萎靡不振,也與“任人之道”不當有著密切關係,這種“任人不當”首先表現於“以儒立國”(《上孝宗皇帝第三書》),以儒家經典為內容進行科舉取士,形成了使士大夫“宛轉于文法之中”,“而不知事功之為何物”,“不知形勢之為何用”(《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造就了大批的“儒庸萎(王肖)之人”(《中興五論》)使之充斥朝廷,那能為國家辦好事?在這樣的用人制度下,許多有真才實學的能人受到排斥。其次表現在用人不信,不能“虛心以待之”,推誠以用之”(《中興五論》),這就使得天下的英豪之士不能為朝廷所用。針對這些問題,陳亮提出了“疑則無用,用則勿疑”、“與其位,勿奪其職,任以事,勿間以言”(同上)的建議,這種建議是要求放手發揮各級官吏的作用,使人盡其才。

在選用人才上,陳亮認為“自古亂離戰爭之際,往往奇才輩出”(《中興遺傳序》),他講了一個善於選求人才的寓言故事:

昔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馬者,不得,則以五百金買其骨焉。不逾期,而千里馬至者三。何則?趨其所好,人之情也。不得於生者,見其骨猶貴之,可謂誠好之矣。生者之思奮,因也。(《英豪錄序》)

這個故事含義深刻,說明只要能真正愛護人才和真心實意求取人才,就不會憂慮沒有人才,他有一句名言“何世不生才”,關鍵在於善於發現和求取。他提出要任賢使能”“以清宦官”,就是要對舊的官吏進行清理整頓,對那些賢能之才要加以重用,對那些名不當實的庸人要加以摒棄,為此,他還要求廢除腐朽的“恩蔭” 制度,不能再給皇族、官僚子孫不通過嚴格考核而靠祖、父輩特權為官的機會。

在對人才的考核上,陳亮主張通過實際使用來進行檢驗。提出了“人才以用而見其能否”(《上孝宗皇帝第一書》)和“策之以言,而試之以事”(《英豪錄序》),對在職官員的考核、升降、賞罰、陳亮提出了“嚴政條以核名實”,“懲吏奸以明賞罰”的原則。

陳亮的改革思想見地雖高,意見雖好,可惜終未得到統治者的重視和採納。然而,他的一片愛國熱忱和金玉良言卻在歷史上,留下了長久不息的光輝。

三、批判理學 論說“王霸”“事功”

陳亮的思想。有一個從淺到深的發展過程。

在初期階段,即青年時期,他對南宋在抵抗金人入侵的鬥爭中軟弱無力,在戰場上連連失敗的原因認識不深,僅僅歸結為軍事上的處置不當。因此從“考古人用兵成敗之跡”出發,寫出了《酌古論》,用單純的軍事觀點考察補救之方。隨著其社會閱歷的增加,他才察知若要取得抗金事業的勝利,還必須解決政治上的積弊,在他的五次《上孝宗皇帝書》中,表現了他的思路從軍事轉向了政治的發展。在其思想發展的第二階段,不僅提出了抗金的戰略、策略,同時還著重研究了政治問題,提出了許多解救南宋萎靡頹敗局面,使國家重新統一的變革主張。這些思想都包含在他對皇帝的上書之中,這在前文已有評述。陳亮思想發展的第三個階段,是他的哲學思想的成熟,這一更深刻的轉變,表現在用唯物主義的功利思想為武器,對理學唯心主義批判之中。在當時,理學已被抬到壓倒一切學術思想的地位,它不僅形成為一種學術思潮而且成了可以左右輿論,定奪是非的政治勢力,成了士大夫們獵取官職,攫取權力利祿的資借物。對於這種彌漫於天下的社會思潮,陳亮自青年時期起便置身於冷靜觀察的地位,不肯盲從附和。經過長期的觀察分析,終於認識到這種脫離社會實際,空談心性的理學不但無補於實際,反而與南宋統治者在政治上的因循苟且。對金人侵略的忍辱求降有著緊密的聯繫,“始悟今日之儒士,自以為得正心誠意之學者,皆風痹不知痛癢之人也。舉一世安于君父之仇,而低頭拱手以談性命,不知何者謂之性命乎”(《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他同當時理學的代表人物朱熹進行了激烈的論戰,雙方壁壘森嚴,互不退讓,在辯論中對理學進行了系統的批判。後來,陳亮又經過了反復研究,終於建立了與理學相抗衡的永康學派,在社會上產生了重大影響,竟然使朱熹為之驚恐聲言其“可畏!可畏!”(《朱子語類》卷123

陳亮在批判理學的思想鬥爭中,以唯物論的事功主義為武器、從事實上和理論上揭露和批判了朱、陸學說脫離實際的危害性,他說“世之學者,玩心於無形之表,以為卓然而有見,事物雖眾,此其得之淺者,不過如枯木死灰耳、得之深者,縱橫妙用,肆而不約,安知所謂文理密察之道,浮乎中流,無所底止,猶自調其有得,豈不哀也哉!”(《陳亮集》卷19《與應仲實》),“得之淺者”指陸九淵一派心家,他們只注重自己的心性修養,使之不受外物干擾,結果把人弄成了像“枯木死灰”一樣的廢物。”“得之深者”指朱熹一派的理學家,他們自謂留心於對外界的文理密察之道”,但卻“肆而不約”,支離破碎,二者都無助於解決國家興亡和民生實際中的迫切問題。陳亮指出,理學家們“只知議論之當正,而不知事功為何物”(同上卷《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陳亮的學說不拘於門戶之見,他表明自己做學問的態度是:“正欲攪金、銀、銅、鐵、錫作一器,要以實用為主耳。”(同上卷20《答朱元晦秘書》、《又己已春書之一》)又說:“亮以為學者學為成人,而儒者門戶之大者耳”(同上《又甲辰秋書》),他主張廣采搏聞,取各家有用之學,目的是為了解決社會實際問題,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進步思想。

(一)在世界觀上與理學的對立:

陳亮的世界觀,是同他的事功主義,聯繫在一起的,他針對理學的唯心主義在哲學上堅持了事物是宇宙間唯一存在的唯物主義立場。他說:“夫盈宇宙者,無非物;日用之間;無非事”(同上《經書發題》),又說:“夫道非出於形氣之表,而常行於事物之間者也”(同上卷9《勉強行道大有功》)。與朱熹相對立,他堅持了道在事物之中的觀點。從這個觀點出發,他認為“道”既然體現於日常事物之中,所以任何具體事物都具有其相應的法則,他說:“夫道之在天下,何物非道,千途萬轍,因事作則。”(同上卷19《與應仲實》)只要人們能用心從客觀存在的事物中去“體認”,就可以認識和掌握事物自身的法則,這樣,他就用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批判了朱熹理在事先,道在物先的唯心主義論調。“千途萬轍”是指事物的複雜性及其運動形式的多樣性;“因事作則”主要是要求執政者”明于事物之故,發言立政,順民之心,因時之宜”(同上)。

針對朱熹“理一分殊”的形而上學觀點、陳亮從理不脫離具體事物的觀點出發,認為具體的理只能從屬於具體的事物。物有種和屬的關係,理就有總體的理和部分的理的關係。他對“理一分殊”作了唯物主義的解釋,把“理一分殊”的“理一” 看做是天地萬物之理的整體,把“分殊”解釋為這個整體所屬的每一事物的功能,認為整體的理就是各部分理的總和。朱熹的“理一分殊”認為,理是脫離具體事物的,萬理分享此理,而又各得此理之全。陳亮說:“嘗試觀諸其身,耳目口鼻,肢體脈絡,森然有陳列而不亂,定于分於一體也。一處有闕,惟失其用,而體固不完矣。”理一而分殊之說也,“是推理存義之實也。”(同上卷14《西銘說》)這就是說,“理一”和“分殊”的關係,如同人的全身和耳目口鼻,肢體脈絡的關係。世界上絕沒有孤懸於物外之理。陳亮對道(理)、物之關係的論述,把被朱熹等人顛倒了的精神和物質之關係再顛倒過來,堅持了唯物主義的正確原則。

(二)在歷史觀上同理學的對立:

陳亮同以朱熹為代表的理學唯心主義的鬥爭,主要是圍繞著“王霸義利”問題而展開的。而在“王霸義利”問題的辯論之中,又集中地表現為兩種歷史觀的分歧。

朱熹在繼承和發揮工程關於天理與人欲不能並存的說法,認為“人之一心,天理存則人欲滅,人欲勝則天理滅,未有天理人欲夾雜者”(《朱子語類》卷13),與此相應,他又認為天理是“義”,人欲是“利”,天理與人欲的對立,就是仁義道德同利欲的對立。朱熹把這一理論運用於歷史觀,提出了“王霸義利之辯”和理欲之辯”。朱熹認為,決定歷史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壞,其關鍵是帝王心術的好壞。在他看來,夏商周三代的帝王繼承了堯、舜、禹相傳之密旨,其心術最好,所以他們“惟有天理而無人欲”,社會上一切都是光明的,至善的王道政治;三代以後,天理失傳“漢唐之君,無一念之不出於人欲”(同上卷20[]寄陳同甫書》)。此後歷史便走上黑暗,社會歷史陷入混亂局面,前者天理流行,為義,是王道,後者人欲橫流,是為利,為霸道。按照朱裹的觀點,歷史的演變是後退的,人們品質愈往後愈低,因為三代聖人心傳的道統失傳了。因此,要挽救社會倒退的危機,就只有從“存天理,滅人欲”的道德修養入手。

與朱熹針鋒相對,陳亮從他的“道不舍人”的觀點出發,批判了朱熹歷史倒退論,他說:“夫不為堯存,不為舜亡者,非謂其舍人而為道也,若謂道之存之非人所能與,則舍人可以為道,而釋氏之言不誣矣”(同上《又乙巴春書之一》)。在這裏,陳亮強調了社會規律不能“舍人而為道”,即不能離開人的活動。這是針對朱熹認為三代君主能按堯、舜、禹所傳的“道統”辦事,實行“王道”,漢唐以後的君主不按“道統”辦事而行“霸道”而說的。他認為,道是不會中斷的,因為它不能離人而派滅,如果朱熹的說法能夠成立,那麼就“使千五百年之間成一大空缺” (同上《又乙巴春書之二》)。如此,則“道于何處而常不息哉”(同上《又己已春書之一》),他以歷史事實為依據,認為三代以下不僅不是混亂的黑暗時代,而且認為“漢唐之君本領非不洪大開廓,故能以其國與天地並立,而人物賴以生息” (同上《又甲辰答書》),他們使國家統一,使經濟文化得以空前發展,其“大功大德因已暴著於天下”(同上卷《問答》),他用歷史事實的鐵證,有力地駁斥了朱熹的倒退歷史觀。

在陳亮看來,“義”與“利”或“天理”與“人欲”,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從來就是相互並存的,所謂王道政治與霸道政治,從來就是交雜並用的,根本不存在三代以上”和“漢唐以下”的絕對不同。他有一句名言:“功到成處,便是有德;事到濟處,便是有理”(《宋元學案》卷 16《龍川學案》)。他認為王霸、義利之間也不存在著絕對對立的鴻溝。這就是他對三者關係的正確結論。從這個觀點出發,陳亮認為,既然“義”和“利”可以統一起來,那麼所謂“天理”和“人欲”也不是絕對對立的。他認為,物質欲望是人的天性,不應忽視,統治者對其不能強迫禁止。只能“因其欲惡而為之節而已”(《陳亮集》卷3《問答七》)他主張統治者應用賞罰的手段使為善者得到富貴尊榮,為惡者受到危亡困辱,這就是順應人的天性,對人們的利欲進行正確控制,而不要從根本上對出於人之天性的利欲要求加以禁止和否定。與重視“事功”的思想相聯繫,陳亮認為“順民之心,因時之宜”這才是正確處理問題的方法。

在“王霸”“義利”問題上,陳亮對理學的批判在歷史上,特別是在南宋時代,具有重大的進步意義。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四、崇高形象 聲譽歷代不衰

疏枝橫玉瘦,小事點珠光。 一朵忽先變,白花皆後香。 欲傳春信息,不怕雪裏藏。 王運休三弄,君正主張。

(卷17《梅花》)

陳亮一生,憂國憂民。他那種為堅持抗金,為振興和統一國家、百折不回,不怕犧牲的愛國精神,在歷史上給人們留下了寶貴的精神遺產。上面這首詩,實際上是借花抒情,表達了他高尚,樂觀的精神和卓然超拔的意境,欲“傳春信息”,不怕“雪裏藏”的千古絕唱,正是陳亮一生崇高形象的生動寫照。他力主抗戰,反對腐敗,提倡革新,批判理學。

陳亮的同鄉,詩人王柏心在《龍川集跋》中說:“夫龍川先生天下士也,以豪傑而有志聖賢,坎喚不遷,乃用文章顯,雖閱百世,其光芒魄力如雷霆虹電,猶揮霍震爍於天壤……讀其書而慷慨奮發、遺棄萎瑣卑陋,卓然思自躋于高明光大之域,則其有功于人心學術也”。這一評論,恰如其分地描繪了陳亮的高大形象和不朽功績,任何歷史人物,其言其行不僅在他生前要受人們的毀譽,更重要的是要受歷史的檢驗,要看後人的評說,在這方面,陳亮也算是一個皎皎者。

在萎靡腐敗的南宋政治環境中,作為一個胸懷壯志智略橫生,議論風凜”(辛棄疾《祭陳同甫文》),力排眾議,思圖革新的思想家,陳亮具有高尚的氣節和情操。他在17歲的時候就在《謫仙歌》中借李白來抒發自己的性格、詩中稱讚李白說:我生恨不與同時,死猶喜得見其詩;豈特文章為足法,凜凜氣節安可移……!脫靴奴使高力士,辭官視楊貴妃,此真大白太節處,他人不知吾亦知”。表明他在人生價值取向上,不以高官厚祿為追求目標,而是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在此後的幾十年中,雖然受打擊排斥,其愛國熱忱始終不渝,為後人樹立了美好的風範,辛棄疾讚頌陳亮為一風流酷似臥龍諸葛”(《賀新郎》,《辛棄疾詞選》中華書局19 79年版第91頁),陳亮自己在同朱熹論辯中也寫了這樣的話來表白表示“研究義理之精微,辨古今同異,原心於炒忍……以涵養為正,眸面盎背,則亮有于諸儒誠有愧焉。至於堂堂之陣,正正之旗,風雨雷電交發而並至,龍蛇虎豹變見而出沒,推倒一世之智勇,開拓萬古之心胸……自謂差有一日之長”(《陳亮集》卷20《又甲辰秋書》)。他的膽略、才智、謀籌、議論和一些抱負確實與諸葛亮大有相似之處,清人姬肇燕在《刻龍)11集序》中說:

宇宙之垂不朽者有三,曰事功,曰氣節,曰文章……事功不立,其氣節可知;氣節不立,其文章可知,然求之於古今,往往難其人。竊謂永邑(永康)同甫陳公可以當之。”

此人在序文中說:“臥龍、龍川,千古一轍,何多讓焉!至其氣節,雖屢遭刑獄,而百折不回。有銅肝鐵膽,唾手成功之志,所謂真英雄、真豪傑、真義士,真理學者,非其人耶?”這些評論,亦有助於我們對陳亮的研究。

吾人讀了陳亮之書,不免與上述諸人產生同感,同時也產生一些遺憾,正如明方孝儒所言:“以同甫之才,而不得以一展之死,又豈非天哉!”讀此言,不由人想起杜甫吊諸葛亮詩“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的佳句。陳亮雖未在其位,但才智襟懷,韜略謀慮,遭遇與諸葛亮何其相似也!

主要參考書

1.《宋史·陳亮傳》

2.《宋元學案》卷56《龍川學案》

3.《陳亮集》中華書局1974年出版

4.童振福《陳亮年譜》

5.《中國古代著名哲學家評傳》第3卷上《陳亮評傳》

6.《辛棄疾詞選》

7.侯外廬等主編《宋明理學史》第14

8。重修浙江通志·人物傳》

9.陳亮《三國紀年》

10.朱熹《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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