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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新马分家的历史迷雾(六):精明的吴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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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吴庆瑞的背叛

1. 精明的老吴

对李光耀来说,吴庆瑞是个才干非凡的下属,后来他对吴的评价是:

当他与我持相反意见时,他会挑战我的决定,让我重新检讨下决定时的假设是否正确。

在发生危机时,他永远能做出尖锐、非学术性和客观的分析。

李光耀的评价很精准。

吴庆瑞现在就和他持相反意见,在新马存在宪政危机时,老吴根据自己的分析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哪怕这样会违背李光耀的意愿。

他打算在不知会李光耀的前提下,在与拉萨的谈判中放弃争取宽松方式让新加坡留在联邦,直接建议双方彻底分家。

但这样做会将吴庆瑞自己推进险地。

这时新加坡依然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州,而马来西亚宪法规定联邦不能分裂,吴庆瑞打算向拉萨提议新马彻底分家,在法律上就已经犯下了叛国罪。

精明的吴庆瑞在谈判前给自己的未来打了一份补丁,他要求李光耀给他写下了这样一份亲笔授权书:

我特此授权吴庆瑞与拉萨、伊斯迈,或者与任何马来西亚部长就最终达成马来西亚宪法层面的相关安排进行谈判。

(I authorise Goh Keng Swee to discuss with Tun Razak, Dato Ismail and such other federal ministers of comparable authority concerned in this matters in Central Government any proposal for any co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of Malaysia.)

2. 一拍即合

7月中下旬,精明的吴庆瑞兜里装着李光耀的亲笔授权,信心满满的拜访吉隆坡,和拉萨进行了两次秘密谈判。

他没有遵守李光耀要求尽力保留联邦的要求,而是向自己曾经的学生拉萨提出了如下建议:

“我们离开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把你从目前这些困扰中解脱出来,也将我们从由你们带来的麻烦中解脱出来。所有的这些紧张局势,你我双方共有的紧张局势都将结束。我们各走各的路。

Well, we leave Malaysia, become an independent state, and you will be relieved of all those troubles, and we would also be relieved of troubles from you. All these tensions that have built up, communal tensions, will all be over. We are on our own, you are on your own.”

拉萨同意了,事实上巫统高层也已经被新加坡和李光耀折腾得够呛,分家是两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师徒俩在这一点上恰好一拍即合。

但是拉萨有点不放心,他要求吴庆瑞能证明李光耀对分家的态度是赞同的。

只见老江湖吴庆瑞老师面不改色心不跳,毫不犹豫地替领导先答应了。

拉萨的反应有点迷茫,他既如释重负又有点不敢相信。

吴庆瑞趁热打铁,他建议这次分家和谈判和行动一定要保密,而且行动要迅速。特别不能让英国人知道,避免可能的政治干预。

拉萨很高兴,他也认为吴庆瑞的这个提议很好。

至于分家如何操作,拉萨建议新加坡方面准备起草两份文件。

一份是宪法修正案,补上马来西亚宪法中关于新加坡不能独立的漏洞。

另外一份是根据宪法修正案让新加坡独立的法案。

最后,双方将分家的日期定为1965年的8月9日,因为这一天马来国会将重新开会审议宪法修正案,再由东姑签署独立法案。

三、撰写宪法的人

一、意料之外的来电

政府大厦西侧原高等法院大楼的办公室内,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法律部长艾迪.巴克(Edmund W Barker,或者昵称Eddie Barker)宁静的下午被打破了。

巴克接起电话,接线员用浓重马来口音的英文告诉他,这是一通来自金马伦高原的长途。

电话接通了,听筒里传来的却是隆隆的雷声,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这种存在于上世纪的老式电话,需要使用磁石式交换机进行布线,通话质量容易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

伴随的电磁干扰的杂音,电话另一头的声音说道:'Harry Speaking. '

年轻的法律部长有点困惑,在当时的新加坡,Harry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他自己就认识好几个哈利,和他一起踢足球的,他的律师同事,以及他的会计师都叫这个名字。

“Harry Who? 哪个哈利?”

“Harry Lee Kuan Yew, you bloody fool(哈利李光耀,你这个蠢货)!' 电话另一端的李光耀颇为不满,脱口而出了一句英国国骂。

巴克惊出一身冷汗,自己居然连老朋友兼顶头上司的声音都没听出来。

Harry是李光耀祖父给他起的英文名,在他整个青年时代、赴英国剑桥大学学习期间都一直使用。直到他回到新加坡开始政治生涯后,为了方便争取华人选民,李光耀取消了自己的英文名,他的律师执照及大选登记姓名都正式改为Lee Kuan Yew。

在未来新加坡政坛,能够在私下场合以Harry这个昵称称呼李光耀的,也就只有他在大学,剑桥时代结交的亲密好友。

艾迪.巴克正是其中之一。

1965年的艾迪巴克在法律部办公室

虽然被深深卷入了华裔和马来裔冲突的政治漩涡,但艾迪.巴克却是一名欧亚裔,(Eurasia,顾名思义是大航海时代的欧洲人和亚洲人的后代),有着一副典型的欧洲人外貌。

他和李光耀是多年的同学,都一起参加过辩论社,在剑桥一起下过厨、踢过球。在加入政坛之前,巴克就职于李光耀和弟弟合办的律师行(Lee & Lee's),是一名优秀的大律师。

巴克和李光耀家族几乎从高中时代起,就有了长达20多年的交集,是属于“圈子”里的人,得到李光耀的绝对信任。

由于电话通话效果极差,李光耀邀请巴克第二天去他办公室详谈。

二、亲爱的艾迪,麻烦写一部宪法给我

位于乌节路口的Istana是英国人留下来的原海峡总督官邸,现在是新加坡的总统府。

这里风景优美,有英式大草坪以及维多利亚式风格的英式建筑,每年的重大节假日会开放给公众参观。

但不包括其中的斯里淡马锡(Sri Temasek),这栋建筑是不开放的,因为斯里淡马锡是法律意义上的新加坡总理办公官邸,李光耀当年就在这里办公。

李光耀曾亲自把巴克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埃迪(李光耀对巴克的昵称),目前我们和马来西亚形势严峻,可能最终会分开。我需要找人秘密写一部对马来西亚宪法的修正案,你觉得州总检察长阿末依布拉辛怎么样?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吗?”

艾迪.巴克是个极聪明的人,李光耀亲自过问身为法律部长的自己,对阿末依布拉辛(马来裔)的不信任溢于言表。

巴克回复道:“Harry,阿末依布拉辛并不是最佳的工作人选,我没有把握,虽然他是个杰出的法律专才,但他不可能保密。” 

李光耀很高兴,巴克的忠诚是毫无疑问的:“很好,埃迪,你是法律部长,这份文件就由你来撰写吧,越快越好” 

巴克答应了下来,但感觉压力颇大。虽然他拥有剑桥的法学学位,但没有写过宪法。况且他没有帮手。正常情况下,这种法律文件应该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Attorney General)来撰写。为了保密起见,巴克决定还是自己动手。

天下文章一大抄,天下法律似乎也是如此。

巴克独自一人来到了新加坡大学的法律系图书馆,寻找可以“参考”的法律条文。

幸运的是,上世纪60年代正是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大英帝国和他的们每隔几年就要签订一个类似的法案。巴克很快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1962年英苏属西印度群岛联邦法案(The British West Indies Act 1962)。

“参考借鉴”这份法案之后,巴克很快完成了初稿,新马分离法案被分成了三个文件。

第一份是主文件,由新马双方内阁签字新加坡成为独立国家的同意书。(就是在本文开头,一队长在高等法院大楼见到的那份原稿。)

同意书附带两个附件,分别是:

1. 修改马来西亚宪法的法案,未来将由马来西亚联邦国会进行表决批准。

2. 由马来西亚总理签发的新加坡独立声明。

按正常流程,巴克完成的初稿应该交给内阁成员审阅,但李光耀指示还是保密优先,连副总理杜进才都未能与闻。

这份宪法初稿的审稿人一共5位,李光耀,吴庆瑞,巴克以及内政部长斯图尔特,还有一位是在政府内并无职务的柯玉芝,他是李光耀的夫人,同样是剑桥大学毕业的律师。

李光耀在青年时代与柯玉芝在剑桥求学

三位大律师,一位经济学家,一位内政官员审稿,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但不得不说还是大领导水平最高,李光耀提出了两个关键问题,有些条款甚至间接影响到了现在大陆与香港关系。

第一是要求巴克撰写第三份文件,即由新加坡总理宣读的独立宣言。这主要是政治考量,如果只有马来西亚总理签发的新加坡独立声明,就会显得新加坡是被迫被马来西亚踢出联邦。

第二就纯粹是李光耀的远见卓识了,他时刻不忘新加坡的软肋是淡水,要求将新加坡与柔佛州签订的供水协议也纳入到主文件中去。

这份供水条款被一直执行到今天,直到2060年才能重新议价。

马来西亚目前每天至多供应2.5亿加仑生水给新加坡,新加坡以每千加仑0.03林吉特(约为每4.5吨0.0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这些生水,处理后的饮用水再以每千加仑0.5林吉特的津贴价卖给马来西亚,就是在新马分家法案中确定下来的。

不得不说,李光耀抓住新马分家的时机签下的供水条款实在太好,不单单在60多年后的今天马来西亚依然不依不饶叫嚣要涨价,也让香港废青以此为理由,质疑东江水水价过高。

巴克很快完成了李要求的第三份文件,关于水价、大坝、新马之间铁路的产权问题,由擅长处理产权的柯玉芝处理。

可以说这是一份集中了新加坡政坛最精锐头脑们审定的法案,只要能通过拉萨,东姑,以及马来西亚国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就能更改马来西亚宪法,创立一个崭新的国家。

四、审判日前夕

1965年8月9日,是当年马来西亚国会休会后重新开会的日子,也将成为两个爱恨纠缠的国家的审判日。

现在时间是7月31日,距离审判日还有九天,但也只有九天。

7月31日,远在伦敦的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已恢复健康,正在收拾行装的他将于8月4日回到吉隆坡。东姑的态度至关重要,而此时的新加坡,却没人知道国父的心意。

7月31日,李光耀正在向他的老友,英国驻马来亚军事长官赫德辞行,出发前往马来西亚金马伦高原“度假”。

这是赤裸裸的欺骗,李无论如何不愿意英国情报机构介入与马来西亚的谈判事宜,而去金马伦高原度假是一个能迷惑对手,又能近距离指挥观战的好去处。

直到这时,李光耀依然对维持马来西亚联邦抱有一丝犹豫,他相信能干的吴庆瑞不会让他失望,会继续争取让新加坡留在马来西亚内部。

7月31日,吴庆瑞终于拿到了一份可以与马来西亚人逐字逐句谈判的分家法案。他意已决,双方彻底分家无法避免,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帮新加坡争取利益。

吴庆瑞即将在第二天乘坐火车前往吉隆坡,在那里,他的老对手拉萨正在等待。

7月31日,马来西亚联邦副总理敦拉萨失眠了,他的神情忧郁沮丧,他又开始犹豫,联邦即将分裂这个事实正像毒蛇一样折磨他的心灵。

最安心且毫无压力的人,却是毫无政治野心的艾迪巴克先生。他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分家法案的撰写,谈判是吴庆瑞而非自己应该烦恼的事情。

可是单纯的巴克此时并不知道,他也很快就将被卷入新马两国最波澜壮阔的历史洪流。因为吴庆瑞早就看出了巴克的一项独特才能,他将会成为这场决定两个国家命运谈判中的胜负手。

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个人的命运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但我想说,有些人自己就是历史进程的一部分。

无论是东姑、拉萨、陈修信,还是李光耀、吴庆瑞和巴克,他们都无一例外的,站在了历史进程的洪流之中。

他们即将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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