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 十二卷 【论治类】
十三、妇人重身毒之何如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
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重身,孕妇也。毒之,谓峻利药也。故,如下文大积大聚之故,有是故而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受之,故孕妇可以无殒,而胎气亦无殒也。殒,伤也。重,平声,殒音允。)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身虽孕而有大积大聚,非用毒药不能攻,攻亦无害,故可犯也。然但宜衰其大半,盒饭止药,如上编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者是也。若或过用,则病未必尽而胎已受伤,多致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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