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灸感三相赋
夫二气感应以相与,水火相济以相成。因灸生感,感而能行。内外通达,穴病相承。一脉贯串,三相攸分。为灸法之规矩,乃斯道之准绳。
《易·感》:“二气感应以相与。”灸感之发生,须由艾之火气与人之真气,两相结合,方可生成。亦因艾热之火气,与体液之水气,水火相济才能出现。由灸而生感,因感而扩布。使病与穴之间一脉贯通,彼此连接。在其全部过程之中,划分为三个时相。相乃是相连、相关与相承之意,亦即互相联系的三个阶段。这乃是灸法的重大发现,而为灸疗作用量之客观标准。
定穴着艾,气随火生,酸麻胀重,先兆初萌。举步前进,自有循遵,理无反顾,直向前程。如水入渠,如风吹云,清凉可见,温热常存。疾徐不能一概而论,宽窄亦无界限可分。气至病所,古人之说虽久,由此及彼,触类更多引伸。五液之所出不同,称汗为心液确有凭证;苦甜之脏腑有主,对五行学说初探源根。路径变动不居,为经络实质之依据;投射直趋目的,可辨症候之假真。消长进退,为预后提供朕兆;周身连贯,则循经自应推陈。第一相之定向传导虽已实现,而肤功可奏尚须待其后尘。
灸感和针感一样,在感传出现之先,也有如同针刺得气的同样感应,然后再以水流、风吹或蚁行等不同形式,循经向患处行进。火能生热,温热感自为必然之理,但寒热转化,清凉感也常见发生。感传速度与宽度是因人因病因作用量的大小与作用次数的多少而互不相同。气至病所虽早为古人所发现而列为针灸有效标志之一,但对其作用与意义并未有进一步的阐明。根据定向感传的这一基本特性,既可为中医基本理论找出部分凭据和对经络实质找出有力的旁证,同时对某些疾病的诊断与预后的估计,均有提供启示与参考价值。再则“病与穴连,经无常道”的基本规律,也可取“经络所过,主治可及”,这一传统凝固的观点而代之。感传第一相气至病所虽已实现,也仅是功效刚行产生。如认为“气至而有效,乃去之,勿复针”(《灵柩·九针十二原》),则灸针的功效就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火能到候,食称可口;气满病所,方可言灸。量足则效始彰,用当而功不左。初只氤氲扩布,嗣乃弥漫升腾,凉者有如拂扇,热者可同熏蒸。或如蚁行旋转,或如气泄风生。体温每能下降,肿处可见皱纹。既平烦躁,亦定吟呻。病势有轻有重,感应有减有增。高峰既已下降,低者即不再升。第二相之作用发挥虽毕,而三相还必须有待评论。
烹调食物要讲究火候,而灸治疾病同样更要重视火候。当气至病所以后,必须使病处为灸感所充满,方可发挥灸疗的最大作用。在气至病所之初,均是由小到大,由低到高。有的如凉风习习,有的如热气熏熨,有的如蚁行盘旋,有的如气体外泄,病状每可即时轻减。当到达高峰后,即逐步下降而不再上升。在一般情况下,一次治疗到此即应中止。但也因病理变化的不同及患病部位的多少,还会有第三相的情况出现。
下降中止,虽为常规;循经再传,亦为多见。数病一穴,可以彼此相通;全身周流,可以上下连串。既可原路往还,更能轮番出现。三相之大要如斯,乃来自于长期实践。
第三相的两种情况,即下降中止与循经再传。内容详见《灸感三相赋》。
灸法已沿用千年,要旨在其中关键,火力必须均衡,作用不能中断。听来不值一钱,用之足当万贯。寄语我界同人,切莫视为河汉。
灸感三相的阶段特征,以往其所以未被人们注意到的原因,第一当是在采用直接灸时,仅是着重对灸疮的造成,在施灸过程中,火力总是时断时续感传作用自然不能出现;第二,虽是有所发现,但并未注意总结与重复验证观察;第三,能著书立说者未必有多少临床经验,而有临床经验者又未必能著书立说,故虽有发现也未能流传;第四,在应用艾条灸时,总是以手持法为主,而不断移动,或是用大片烘烤的方法,不是定点刺激,故尔不能激发感传与观察到感传的全部过程。对于火力必须均衡稳定,作用必须持续集中,这一平凡而又重要的基本环节未曾掌握,因而使灸疗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至希我界同人,共同验证,再作提高,为灸法的复兴奠定更为充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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