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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俗与虚荣 - 深夜听雨人的角落 - 西祠胡同
媚俗与虚荣04-08-25 10:05  发表于:《另一种存在》 分类:未分类
“媚俗”这个词最早好象是见于十年前的一个杂志上的一篇文章,那本杂志我已不记得是哪本,也许是《读者文摘》,那篇文章的内容我现在还依稀记得,似乎作者看到这个词是从一部捷克作家的书上看到的,我对这个词曾经很感兴趣,遗憾的是那时我没有注意这本书,虽然那时我的一位学中文的女同学(后来作了我的老婆)向我推荐过这本书,可是那时的我太偏激了,眼中只有《红与黑》、《悲惨世界》、《红楼梦》和《简爱》这样的书,我当时还以为自己很有个性,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我自己就是一个很“媚俗”的人。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对很多事都认真的进行过思考,逐渐也都理出了一些头绪,得出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结论。而不再被各种看似个性的学说和言论所左右,有时想起自己那偏激的岁月,现在还觉得困惑,记得母亲曾经很伤心的说我:“你一句话能把人噎死!”年轻的岁月就是这样,也许是头脑总是处于亢奋状态,如同好斗的公鸡,看到谁都是自己的“敌人”,无论对亲朋师友,还是父母兄弟。记得上中学时,我的成绩一直是很好的,可是老师和同学都对我敬而远之,可能是因为我太愤世嫉俗了。所以那时我擅长写议论文,别人在作文课上愁眉紧缩的时候,就是我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下笔如有神,常常是一挥而就。而每个语文老师也特别喜欢我的风格,所以就更助长了我傲气,常常以为自己是贾宜再世、东坡重生,常常看到三国上孔明以管仲、乐毅自比时,我就“心有戚戚焉。”
现在想来,虽然当年我自己总以为自己不俗,其实我还是个很媚俗的人,那时我喜欢绘画、喜欢唱歌,学习成绩好,又是班干部,而且身体强壮如牛,还会练几套少林拳。所以在同学中有“多才多艺”的美称。现在想来,那时之所以我拥有这么多的特长,就是在因为虚荣心的作用下结出的果实,因为我觉得媚俗的本质就是虚荣。
小学时,当我在自己的书本上画满小人头的时刻,我的周围就有一群小小的崇拜者,有时他们会让我给他们画一匹马、一只鹤或者一个顶盔带甲的武将,我就一挥而就,他们也会喜滋滋的拿着到处炫耀。看到他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嘴里发出真诚的赞叹,让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人就是这样的,儿童时代完全是出于自然的兴趣,是一种希望得到关注的本能。但是当这种兴趣被夸赞鼓舞以后,有时这种虚荣也就化为一种动力,也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还是这样的话,就一点也不觉得可爱,而应当被称为“媚俗”了。
“媚俗”到底是什么?好象没有一个固定而简洁的定义,我有时想,“媚”也许可以理解为“献媚”,俗就是“庸俗”,那么“媚俗”就是向庸俗、世俗献媚。就是迎合世俗的需要、观念、价值观。那么什么又是俗呢?俗就是通俗的,为大众接受的东西,就是主流的东西。俗不走极端,符合中庸之道,所以也叫庸俗。
在任何一个时代,“俗”和“雅”都是存在,也都是对立着的。可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微妙的,似乎很难界定。甚至有时可以相互转换,或者说,有时你觉得俗的东西,在某种情况下恰恰是雅的,而某些你觉得雅的东西,却又恰恰是俗的。
这就不得不谈到流行与时尚,我常常观察大街上人们的衣着,随着季节的更替,时代的变迁,各种流行的东西瞬息万变,各种时尚在制造出来,在流行,在被追捧,在被抛弃。似乎时尚和流行是没有固定的东西,而是一个动态的,追逐时尚的人如同一只狗在追赶向不同方向逃跑的兔子。
最近观察到大街上有些私家车上帖着几十年前的“大海航行靠舵手”的图片,简单的线条勾勒出领袖的头像,红色的,贴在高级轿车的玻璃窗上怎么看都有个性!前天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可能是美术系的男生,留着长发,穿着休闲的衣服,一脸的文静,可是身上却斜挎着一个过去流行过的“军挎”,上面还有绣出来的红五星及为人民服务的字样。相信看过王朔的小说或者电影的朋友一定不会陌生。这些那个时代最流行、最俗气的东西,放在这个时代,看上去却有着一股说不出的个性来。
前天我去一个小理发店花了三块钱理了头发,昨天上班时,我们公司的女会计看到我说:“你这个发型是今年最流行的哟。”我感到很困惑,这不就是我从小就一直留的那种“平头”(现在也叫寸头)吗?有时想,把在这个时代最流行的东西,也是最俗气的东西放到另一个时代,也许就是最时尚的吧,反过来也是,把另一个时代最俗气的东西放到现在,不也是可以变成最流行的东西吗?
假设周围的很多人喜欢穿兰色的衣服,这时如果有个人穿红色,那么他就很显眼,也就感觉很独特,很有个性;如果很多人也跟着穿红色,当红色是主流时,红色就变成了俗气。
昆德拉在《不可承受的生命之情》描述萨比纳对美的感受,写到了五一节的游行、热火朝天的工地,在当时她的周围到处充斥的东西却引起了她的反感,她逃离了那热闹的环境,一个人留在宿舍或者跑到偏僻的小乡村,在一个被人遗忘的地方有个教堂,教堂的静和孤寂打动了她,使她觉得无限的美,最后她得出结论,美就是被世人遗忘的地方。
我又在谈论昆德拉和他的作品了,据说这几年这部书是比较流行的,我这么一谈论就又显出我的媚俗来了。有一次我告诉我老婆说:“现在流行小资文化,什么春上春树啦、米兰.昆德拉……..,而且现在《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也是某些小资标榜自己与众不同的一部书。”我老婆听了大笑,说:“十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了,也没有觉得怎么样,没想到现在…….”说实话,在我老婆面前,我觉得自己就更俗气了。
现在连我这么俗气的人都在读米兰.昆德拉,恐怕现在这已经不是不俗的标志,而是被人嘲笑的落后了。我估计现在又有什么新的可以标榜自己不俗的作家或者作品,被“小资”挖掘出来了,也许是什么卡夫卡呀、或者什么海涅呀之类的等等。
我是个很俗气的人,不但俗气,而且媚俗,我总是落在流行的后面。有天和网友聊天,我说我喜欢许巍的歌曲,她大笑,说那是我两年前喜欢过的东西了!我顿时又感到了自己的落后,没有办法我只好惴惴然问她,最近喜欢什么?她很高傲的说:“我总是喜欢超前的东西,很多歌曲都是我喜欢过一两年了,才满大街到处流行!”我顿时觉得这人的形象一定很高大,人家在引领着潮流的发展方向呀,没办法,和他们一比,我不但媚俗、而且落后。可是后来我还是忍不住告诉她说,我喜欢什么就是喜欢什么,从来不管它是否流行,我喜欢什么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也不是标榜自己什么的,我就是喜欢着自己的喜欢。
我看着身边的芸芸众生,我感觉大家活得都很累,经常看到一些年轻人穿着奇怪的衣服,留着奇怪的发型,我不觉得他们有个性,他们只是小孩子,只是自以为有个性,其实呢,还不是模仿别人?模仿别人作出不俗的样子,以标榜自己的不俗,其实内心也不过是一片不自信。前天听同事聊天,有位同事讲:“………他不是真有钱,真有钱的才会买这种车,因为他不怕别人说他没钱。而那些不是真有钱的人,就非要买些高档些的车,这样就不怕别人说他没钱了……….”我不清楚他们在讲什么,可是我觉得我似乎听出了一点道理来了。
生在这个有人类的世界上,每个人都免不了媚俗,别管你是否承认。因为现在已经无法找到象鲁滨逊待过的那样的小岛或者陶渊明的桃花源,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做鲁滨逊,大家标榜着自己的不俗不还是为了让别人看到吗?
看似媚俗的人,未必是真的媚俗;看似有个性的人也未必真的个性;媚俗是很奇妙的东西,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唉,这篇文章就是一个媚俗的产物,我一不小心又暴露出了自己的媚俗,郁闷!
2004/08/25 于 金陵
夜澜卧听风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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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162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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