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要求,2015年5月1日起,对所有机动车检验机构应用系统进行升级,统一联网监管。届时,我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停止办理汽车、挂车类机动车核发检测标志业务,相关业务将由全国统一版机动车检验业务系统办理。
小编,说人话!从2015年5月1日起,交警驻站人员将撤离机动车检测站
,车辆年审检测数据将通过监管平台远程视频传输系统进行检验。目前,我市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已进行对接调试,为避免系统升级导致机动车未能正常办理年检业务,建议机动车年检有效期在5--7月的车主,于5月1日前到机动车检测站办理年检业务。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4、当年已缴纳车船税缴费凭证原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应当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本期编辑: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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