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住了几次医院,自己用了不少钱,还能再报销吗?”接近年底,来社保中心咨询类似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了。下面,小编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常州市本级职工医保的住院待遇。
职工医保住院待遇主要分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三类。
最先享受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如果医保范围内费用累计15万元后,则开始享受医疗救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详见下表:
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合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大病保险是穿插在上述两种待遇之间的,无论处于哪种待遇中,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额外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小编提醒
⊙住院待遇周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度费用以入院日期为准。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个人应当支付的部分就可以啦!上述的三类待遇实时结算!对,是实时结算哦!也就是一次结账,可以享受的待遇都已经全部享受,不需要另外再报销,是不是很方便啊!
⊙只要正常参加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待遇就能享受,不需要另外申请哦!
举例
王大妈是常州退休参保人员,今年年初在常州市某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住院总费用15000元,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12000元,符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费用13000元。王大妈按常州医保政策个人负担多少?
1、 退休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1000*80%=800元;
2、 住院总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000-800)*95%=10640元;
3、 大病保险累计:13000-10640=2360元,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4、 本次住院,个人负担的费用:15000-10640=4360元。
王大妈今年年底在常州市某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住院总费用30万元,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20万元,符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费用26万元。王大妈按常州医保政策个人负担多少?
1、 退休参保人员一个年底内在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600*80%=480元;
2、 由于第一次住院符合医保范围内费用为1.2万元,医保范围内费用累计15万元后,开始享受医疗救助。因此,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50000-12000-480)*95%=130644元,医疗救助:【200000-(150000-12000)】*95%=58900元。
3、 此次大病保险:260000-130644-58900=70456元,今年大病保险累计:2360+70456=72816元,大病保险支付:(50000-20000)*50%+(72816-50000)*60%=28689.6元。
4、本次住院,个人负担的费用:300000-130644-58900-28689.6=8176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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