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是
《道德经》中的重要概念。其意为:道,就是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办事,职责范围以内的事,一定要做得恰到好处;职责范围以外的事,一概不做。后来演变为
道教的信仰,无为成为道教徒对自然界的运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认识。
《明道篇》有诗云:“
自然之道本无为,若执无为便有为。得意忘言方了彻,泥形执象转昏迷。身心静定包天地,神气冲和会坎离。料想这些真妙诀,几人会得几人知。”《道德经》中有十二处提到无为。第三章称“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顺应自然,不妄为的意思。
杜光庭称:“无为之理,其大矣哉。无为者,非谓引而不来,推而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也。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 由此可见,道家的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只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心”,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