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百旺金赋 2022-09-02 14:02 发表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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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发票作废
小贴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能操作未开发票作废。
一、点击【发票管理】—【发票管理首页】—【未开发票作废】
二、弹出如下图所示窗口,选择发票类型(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核对当前号码,输入【作废份数】,点击确定。
三、弹出如图所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会提示作废成功。
02
已开发票作废第一种方法
一、点击【发票管理】—【发票管理首页】—【已开发票作废】
二、选择【发票类型】(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选择【时间】,点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右侧的【查看原票】。
三、如下图所示,点击【作废】,系统会弹出作废发票提示对话框,点击【确认】,提示作废成功就说明操作完成了。
第二种方法
一、点击【发票管理】—【发票管理首页】—【已开发票查询】,查询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查看原票】
二、选择【发票类型】(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选择【时间】,点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右侧的【查看原票】。
三、如下图所示,点击【作废】,系统会弹出作废发票提示对话框,点击【确认】,提示作废成功就说明操作完成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与上述流程一致,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或者在已开发票作废中,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查看原票】,点击【作废】即可,如下图所示。
03
发票作废要求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
(一)作废条件(同时满足)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作废方法
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选项;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三)留存要求
全联次留存10年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
(一)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二)作废方法、留存要求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一致。三、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作废
(一)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发票的情形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及发票填开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二)作废条件
1.作废发票日期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作废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作废流程
符合作废条件,税务机关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四、不能作废的发票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成品油专用发票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全电发票
部分素材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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