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跳档是怎么回事?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年终奖跳档又叫年终奖盲区,会导致年终奖增加的时候,由于税款增加得更多,因此到手的年终奖反而减少了。年终奖跳档表(适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单独计税模式,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不存在年终奖跳档)见下表。
可以看到,凡是税前年终奖金额处于这6个档位中,税后年终奖数额就会出现一个开口向上的抛物线,也就是说,当税前年终奖增加时,税后年终奖反而减少了。每一档的税前年终奖两端的数字,对应的税后数额相等,处在档位中间的税前年终奖,是非常不利于纳税人的。
年终奖跳档是由于年终奖单独纳税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导致的,我们日常工资薪金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就不会出现跳档情况。土地增值税的超率累进税率,也不会出现跳档情况,即使刚好过档,也不会导致税负增加(除非由20%以下增值率免税的普通住宅变为20%以上)。
因此当出现跳档情况时,可以筹划将超出上述六档的最低端的数字,挪到综合所得中计税。
但纳税人并不能选择将一部分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另一部分单独计税,只能统一选择一种方式纳税,因此,需做好提前筹划,有跳档的情况,应将跳档金额部分,移至工资薪金部分发放,则可以避免此情况(需要人力资源部门主动作为)。
税改以前,年终奖的计算方式与单独纳税相同,但需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合并的月份为取得所得的月份(和年终奖实发月的发放工资合并),税改之后,由于是按年纳税,不需要再区分合并月份,但可以选择采用单独计税方式。(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