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一个小公司的股东,想问下拿到公司分红后,必须交20%的个税吗?
一、股东分红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有盈余且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分红,而没有利润时则不允许分红。《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公司盈利,作为股东,取得相应分红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这8种情况都必须交税,那么,就没有个人股东分红不交税的情况么?有!
二、个人股东分红
上文我们说过了,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1、关于第三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二是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员,从发行该B股或者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或者其委托扣缴义务人、代理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中,在图表7.1中明确,不需要提交证明,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免税。2、对于第四条,个人从基金公司取得的收入,免个人所得税。但对基金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并不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常见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