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计核算的不同,农业行业经营主体分为一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前几篇文章,小五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农业企业常用的会计分录。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会计核算。
本篇主要为大家介绍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合作社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概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为了规范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财政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制定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以下称《新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就跟小五一起来看看新制度下合作社在日常核算中主要设置的科目有哪些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
(4)应收款
(5)成员往来
(6)产品物资
(7)委托加工物资
(8)委托代销商品
(9)受托代购商品
(10)受托代销商品
(11)对外投资
(12)消耗性生物资产
(13)生产性生物资产
(14)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15)公益性生物资产
(16)固定资产
(17)累计折旧
(18)在建工程
(19)固定资产清理
(20)无形资产
(21)累计摊销
(22)长期待摊费用
(23)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
(2)应付款
(3)应付工资
(4)应付劳务费
(5)应交税费
(6)应付利息
(7)应付盈余返还
(8)应付剩余盈余
(9)长期借款
(10)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1)股金
(2)专项基金
(3)资本公积
(4)盈余公积
(5)本年盈余
(6)盈余分配
(四)成本类
(1)生产成本
(五)损益类科目
(1)经营收入
(2)其他收入
(3)投资收益
(4)经营支出
(5)税金及附加
(6)管理费用
(7)财务费用
(8)其他支出
(9)所得税费用
以上便是新制度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如果您对合作社的会计科目设置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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