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docimg_0_
一个破旧荒凉、人去楼空的停产企业,因为一封实名举报信,被国税局稽查部门顺藤摸瓜,查出一起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的偷税案件。
一年前的一天,贵州省龙里县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一封信,信中实名举报经营建材生意的B公司龙里分公司将52.37万元的货物卖给举报人所在单位却不开具发票,有偷税之嫌。稽查人员对B公司有印象,因为该企业因纳税指标异常进入选案人员的视线,但检查人员实地走访发现企业厂区已空无一人,生产设备锈迹斑斑,后证实该企业2013年8月已停产。对这种停产企业还有检查的必要吗?若查,该从哪里突破?
经商议,该局当即与举报人联系,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成立专案组,决定以双方交易账户为切入点,打开突破口后再调取企业账簿资料核查。
在举报人支持下,专案组拿到了B公司发出货物和收取货款的原始凭据,以及其在贵阳市另设账户收取货款的证据。此后,专案组调取B公司的账簿资料,发现该公司未在账簿中体现上述收入,仅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走一下后,马上通过支付费用的形式全额转走。至此,B公司销售货物不开具发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得到证实。
凭借职业敏感性,专案组人员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抓住B公司多头开设账户这一线索大胆设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该账户会不会就是B公司违法经营的结算账户?而且建材生产商的下游多为建安企业,当时对建安企业征收的是营业税,为增值税抵扣环节的断链处,建安企业往往不需要建材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导致建材行业成为账外经营、发票违法行为频发的重灾区。
基于这种猜想,专案组对B公司疑点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展开全面核查,经统计发现B公司通过该账户收取的货款高达328万元。经与B公司账簿及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一步比对,检查人员确认上述款项均未作收入处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案件查清了,但由于B公司人去屋空,账面无分文资金,生产场地为租赁,生产设备破败不堪,毫无变现可能,如何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成为稽查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检查期间B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曾多次流露出扔下这个烂摊子一走了之的念头。
面对这种状况,检查人员对丁某晓以利害,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想办法帮助B公司从欠款企业追回欠款,合理为其规划税款项入库时间及额度,派人全程跟随协调和服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目前,B公司已将依法应补缴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近百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作者:黄永青 彭伦勇 周挺。明税整理转载。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