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2016年9月18日即为本月申报期的截止日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和企业所得税按月申报需在18日前进行!
如果您于本月未按期申报增值税,将面临税务风险。
有何风险?
【你需知道】纳税人有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作为扣缴义务人,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我们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您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如果您未按期申报纳税,将可能面临:
1.罚款风险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滞纳金风险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3.纳税信用风险
“按照规定申报纳税”是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指标。如果您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时将予以扣分,这会直接影响您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如何处理?
您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系统、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大厅现场等多种方式完成申报。完成抄报税后,请您在申报系统内查询扣款结果是否成功,并确保您的账户余额充足。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详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采编设计: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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