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实际操作中也可对该二级科目进行进一步细化,进行更加清晰明了地核算。总体而言,简易计税这个二级科目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应交增值税的那些专栏不会发生会计科目上的对应关系。
【案例】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4号公告明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假设某小区因为实行二次供水,不具备供水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即业务收费条件,小区物业公司(甲方)与业主(乙方)达成水费代收代付委托服务协议。约定乙方水费据实结算,乙方应承担本户水表显示的使用费,并按比例对总表与各户分表用量总和的差额进行分摊。同时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水耗代付费每平方米1元(物业面积),委托甲方按时交纳水务公司。经了解,当地水价为每吨3元。假设当月物业公司收取水费2000吨,共6000元,全额支付给自来水公司。同时,物业公司在当月签订合同收取水耗代付费1.03万元,适用征收率为3%,应纳增值税=10300*3%/1.03=300元。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 6000
借: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水耗代付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300
对于上述案例发生的水耗代付费也有的物业公司将其作为物业服务收入的一部分并入物业服务收入全部缴纳6%的增值税(一般计税),此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16.9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3.02
那么您赞同哪一种呢?
【案例】我们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的水费结算方式是我们先跟自来水厂结算,支付款项取得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300元,税额9元(3%)。我们可以分得很清楚,租户消耗100元,税额3元;自用200元,税额6元。然后据此向租户结算。我们的会计核算是这样的
借:管理费用 200
其他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
贷:银行存款 309
借:其他应收款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
租户这块的进项税转出我们是转到客户的应收水费里边去,这样处理是否合适?
2.07转让金融商品和代扣代缴两个明细科目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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