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申报期截至今天(3月15日),大家可要及时申报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截至2017年5月31日。
眨巴眨巴眼,两三个月就过去了~别慌,小编精心为您准备汇算清缴必备攻略《汇算清缴四步走》。
“交卷”前要检查,该扣除的项目、享受的优惠一个也不能少!
检查票据:检查各项成本和费用的票据,发现有问题要及时联系对方退换。入账了但没有票据,应该在汇算清缴前补齐;实在拿不到就不能扣除。
盘点资产:如果有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优惠备案:如果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要在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前就办理备案。
特别提示:部分备案事项简化,简单又方便!
对于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另行填写备案表。
所得税顾名思义是对纳税人的“所得”征税!由于会计在计算利润时依据的基本原则与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确认原则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要将“账上确认的所得”调整为“税法认可的所得额”。
税法认可的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其中,收入、投资收益、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利息支出等多个项目都涉及纳税调整)。
特别提示:纳税调整只是确认税会差异金额,以便填写申报表对应栏目!
小编整理了填写申报表时要注意的事项,大家可要记住啦:
(1)《企业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
(2)《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均为必填表;
(3)当《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21行“捐赠支出”大于0,或《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第37行“捐赠支出”大于0时,《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为必填表;
(4)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即《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第19行金额大于0时,不论是否纳税调整,《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均需填报;
(5)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为必填表;
(6)纳税人行业类型为房地产业时,《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为必填表。
可以采取网上申报和柜台申报两种方式,小编友情提醒,网上申报更方便哦!
网上申报:在5月31日前,通过厦门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上申报界面”填写和报送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柜台申报:在5月31日前,填写所适用的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柜台完成申报,并结清税款。
特别提示:申报完毕后发现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需准备申请资料:1.《退(抵)税申请表》;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 ;4.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来源:厦门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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