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在当地纳税人中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听说警方抓了几十个涉嫌介绍虚开发票的“中间人”后,不少企业向我咨询有关问题,有个企业老板后怕地说,自己缺进项发票时,也曾想过是不是找“中间人”开些发票,但终究没敢,现在真是庆幸当初没有犯糊涂。我觉得,此案再次给企业尤其是企业财务人员敲响了警钟,即必须注意防范增值税发票风险。
防范增值税发票风险,企业首先要摒弃虚开发票的念头,然后要严格财务部门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起发票风险内控机制。企业高层和财务人员要认识到,票、货、款三流一致,是一种控制企业发票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要避免发票风险,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买卖、支付货款和取得发票等业务。对于开票企业来说,除了要防范“无货虚开”的风险外,还要注意是否存在“货票款”不一致的情况,防范被“中间人”套票后虚开给受票企业,比如本案例中的A公司。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