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6月29日冷星应秀财网邀请,就“纳税创新思维,对话税收筹划本质”的话题接受了该网的采访。以下为部分访谈问答的内容摘抄,全文共三部分,本部为下部。
主持人:您在前面提到了“纳税筹划创新思维”,那我们纳税人该如何培养纳税筹划创新思维呢?
冷星:作为一个理性的商事主体在进行日常经营或重大商业决策时,一定要考虑税收成本,若忽视税收成本,这一重要因素的商业行为,则该商业行为的结果往往都是失败的。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纳税人,其追求的必然是利润最大化。其实,“获取税收利益”本身也是一种“合理”的商业目的,而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行为进行最经济的事前规划,也是一项基本的自主经营的权利。而通过合法手段,降低纳税人综合税收成本,提升净利润,正是税筹人员工作的核心和价值所在!对于这一点我们税筹人员毋庸置疑,且丝毫不能回避!
但在我国,税务机关通常会将“获取税收利益”,作为否定拥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证据,并人为地将税收利益从合理的商业目的中剥离出来。因而我们面对的现实可能是,某个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筹划方案,也可能会被税局以“获取税收收益为主要目的”为由,而被否决。
因此,税收筹划方案决策的标准,不是或不仅仅是“公司价值最大化”,而是应以通过税局的审查或稽查为检验标准。这时,需引入“税利比”这个概念来监测税收筹划前后或纳税创新前后,商业交易总收益中的税收收益与经营收收益所占的比重和变化幅度。
纳税人和税收筹划人员在某项商事行为或商业模式的设计阶段,就应准备多个虚拟交易方案或提出多个税收筹划方案,以比较不同方案交易总收益中的税收收益与经营收益所占的比重。若经测算某税收筹划方案所创造的税收收益在交易总收益中不超过50%(谨慎的可以选按不超过30%),就可视为该税收筹划方案不是以“获取税收收益为主要目的”,并以此作为遴选筹划方案的最终标准。当然,这种具有严谨的商业逻辑的经营决策流程,不仅能带来最大的交易收益,而且还能带来最大的可实现的税收利益。
这种纳税人的经营决策程序及纳税安排,要能成为纳税人的一种常态化、经常化经营管理活动,而围绕相关商业业务的决策,均能找到客观因素的支撑,并体现了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本来需要,而基于该商业思维模式下的税收筹划方案就不能作为被税局的调整对象。
主持人:冷老师,谈了这么多理论,现在您能否通过一个案例解释一下您所提出的“不同商业模式下的税收筹划”是什么?
冷星:所谓“商业模式” 就是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是由一系列的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与交易定价等内容组成。商业交易中蕴含的“基于通过营运税收资产而获取税收利益的税收交易”,就是我们税收筹划的主要工作内容。
我个人认为,当今中国,“税收筹划” 这个概念应是“活的”,这个“活的”又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我们税收筹划的法律依据及工具即中国税法本身,就在不断地完善和建设中;
二是,在新技术驱动下商业模式不断地更迭,具体商业行为的性质越来越难以把控。
在税收筹划的“基础”与“未来”双重不确定的当下,我将“税收筹划”或“纳税筹划创新”的“阶段性”定义,定义为:通过创造合法的、新的商业模式,实现纳税人税利比(即总税负与净利润之比)最优(不是最低)。
我们要将“以获取税收利益为目的的税收安排”融入到“商业模式创新”活动中去,延伸到最广泛的纳税利益共同体的资源配置中去,并且密切配合,并足以能让身份独立的旁观者,认为这种税收交易安排是纳税人商业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从始自终不可以被独立分割或还原,进而是一种“天然”的“必然”。
而纵观当今商业模式的发展,呈现出三个基本的趋势特征:
1、将卖商品转变为卖服务、卖技术(即无形化);
2、依托“大-智-移-云-物”技术,重新整合资源(即平台化);
3、大规模利用创新金融工具(即资本化)。
现在我就以第一个方面“将卖商品转变为卖服务”举一个范例,让大家看一看,在不同商业模式下的企业不同的税负情况。引入一个“某一般纳税人家俱大卖场其入驻商家均为小规模家俱加工厂下的纳税测算模型”(具体案例分析略)。
筹划结果:
总税负减少=140.5-92.4=48.1万元;
总净利增加=207.6-159.5=48.1万元。
筹划结论:
1、本案大卖场的商业模式是“将卖商品转变为卖服务”,将原来的赚取“商品购销差模式”转化为“收取服务费模式”,增值税税率从17%降为6%;
2、筹划结果正好是“总税负减少数”与“总净利增加数”一致,而这块正是税收筹划人员创造的“专属价值”,这也是校验筹划结论正确性的标准;
3、……
上例中提到的“纳税利益共同体”、“税收资产”、“税收交易”、“税利比指标”及“税筹结论校验值”等,对大家来说可能是第一次听到的“新名词”,乍听起来自然会一头雾水。当然,这也是冷老师“纳税创新理论”中常会用到的新的筹划专业术语,关于这些我会再找时间为大家专门解释。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们今天先就聊到这儿,若想了解更多的纳税创新测算模型与思维方式,可继续关注秀财网即将推出的由冷星老师主讲的《商业模式创新下的纳税创新》系列课程。再见!
冷星:谢谢大家,再会!
(全文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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