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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网络报---开票有新规,填不填税号要分清

郁彪 李丹 本报记者 王红兵

    7月末的一天,外面骄阳似火,辽宁省绥中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人头攒动,需要税务人员更加耐心接待。办税服务厅科长潘忠辉已连续为5名纳税人解决了问题,税服衬衫后背都湿出了一片明显的印记,刚要端起杯子喝口水,就看到绥中县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张会计拿着张发票快步向他走来。

    老会计开票遇到新问题

    “潘科长你看这张发票,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啊,对方非说开错了,要我重开,还说没有税号税务局不认。我都开了10多年的发票了,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样的说法。”张会计是绥中会计圈里的老人,平时也经常到税务局走动,上来就向潘忠辉抛出问题。

    “张大姐,这回人家说的可真没错。”潘忠辉拿起发票端详了一小会儿,抬起头微笑着向张会计说。潘忠辉详细向张会计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您这发票上没给人家填上纳税人识别号,这样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如计税、退税、免抵等涉税业务,人家当然不干了啊。”潘忠辉说。

    “可是前两天县工商局续租库房,我开的发票也没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家不是照样没事吗!”张会计振振有词地说。

    “这是两回事,您看文件上说得清清楚楚,只有当购买方为企业时才需要填写。《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除企业之外的所有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索取发票时均无须提供税号,县工商局属于行政机关,收受发票的要求与此前没有变化。”潘忠辉耐心讲解道。

    “哦,原来是这样。”张会计恍然大悟继而又提了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的车也比较多,司机去加油站加油开票,也需要提供我们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吗?”

    “那倒不必,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但是要注意的是,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潘忠辉继续解释。

    “这样就好,你放心,怎么说也是老会计了,这么点觉悟还是有的!”张会计说。

    税号记不住,“发票助手”来帮忙

    “以后收发票需向开票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我倒是没问题,只是下面的业务员谁记得住这个啊,提供错了,那可就麻烦了。”张会计喃喃道。

    “这个不用担心,税务机关早就帮你想好了。”潘忠辉端起杯子抿了口水继续说,国家税务总局免费提供“发票助手”软件(分为PC版和手机版),以消除购销双方提供、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不便。你们提前使用该软件将税号、名称等信息生成二维码,保存在业务员手机上或直接打印出来;销售方使用安装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的计算机连线手机或扫描枪,识读业务员提供的上述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将企业信息导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了。当然你们开票时也可以扫描对方的二维码,方便快捷地给对方开具合规的发票。如果不需要扫描功能,甚至都不需要下载专门的软件,让业务员使用微信添加“发票小助手”小程序,输入正确信息后保存到微信;需要开票时,只要点击“我”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即可查看‘我的发票抬头’信息,而且里面自动就有二维码供出票方扫描。

    “这倒是挺方便啊,回头到公司找年轻人来和你学学。”张会计听得有点小兴奋。

    发票备注,几种情况必须填

    “您这发票是租赁票,可不仅仅是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一个毛病哦!”潘忠辉看过发票后说。

    “啊?还有毛病?”张会计接过发票又仔细看了一遍,“潘科长啊,你就别卖关子了,这还有错?”

    “你看备注栏,营改增以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多项税收法规都对备注栏的填写提出了要求。”潘忠辉指着发票备注栏对张会计娓娓道来,您企业是房地产企业,开的是房屋租赁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您这发票备注栏可什么都没写啊!另外,作为房地产建筑业,提供建筑服务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总之,您回去作废重开发票吧,要知道发票无小事,这些细节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啊!

    “好的,我知道了,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看来我也得抓紧学习了。你说得对,发票无小事,这些细节我一定会好好注意!”张会计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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