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尽管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但是为了应对部分层层加码的考核指标,很多地方却突破了权利义务的底线。非税勿扰在此提醒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对待申报率考核,避免出现下述执法风险:
想请教您,我查询自己的个税申报信息,发现在之前任职的某公司一直有零申报(该公司已无正常经营)。经查,发现是由于税务机关为应付上级考核,自行代该公司做零申报,请问这类情况,是不是税务机关违法了?我该怎么样维权?
这问题现在影响到我现任职公司认为我兼有其它公司职务,触犯合同的竞业条款。如果我要追责税务机关做虚假申报,是应该提行政诉讼还是其它?诉讼的话,该以什么罪名起诉?
上述红字内容为公众号留言,相信随着金税系统的升级,税收数据的互联互通,个别失真的数据非常容易暴露出来,如果这些数据对纳税人的工作生活产生了影响,必然会引发相关争议,从而使得税务机关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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