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遇到一种情况:企业发生实际业务支出时,无法取得相应发票的情况发生。
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伙聊聊关于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做为财务人员,我们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我们又有哪些应对措施呢?
首先,企业发生了经济业务、产生了经济行为,势必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准则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的定义及确认,并没有规定必须取得发票这项条件。也就是说:
未取得发票的经济业务,不会成为企业不确认成本、费用的原因。
因此,即使没有取得发票,属于企业必要、真实、合理的支出,应当进行费用或成本确认。
在确认成本费用后,未取得发票的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以免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纳税调整。
其次,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关于取得的发票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在清缴汇算前能不能取得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前不能取得发票?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每年的5月31日是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截止日。如果在该日期前,企业不能取得相对应的支出发票,那么就得在支出需要方面做应纳税所得的额纳税调增。这种情况,通俗称:调表不调账。
最后,要是真碰到对方不给发票情况下,我们怎么样维护自身利益呢?
一、如果对方不给发票,告诉对方不给发票要面临的税法责任。因为税务局会依法有权采取责令改正,相应罚款一万元以下的罚单,不要因小失大。如果开发票隐藏收入不申报纳税或者想逃税的,还会要求补滞纳金、缴税款、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行为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果存在未结清款项的,能不支付就不要支付,尽量要求对方开具发票,见票付款。
三、为了防止对方不开发票,最好是在合同条款上列出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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