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举例】某企业2×17年12月1日取得一批存货,成本为100万元。2×17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2×18年该企业将上述存货全部对外销售,2×18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由此2×18年会少交所得税=20×25%=5(万元)。
站在2×17年12月31日考虑,由于此项存货的存在,以后会少交所得税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即2×17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
由于存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2×17年12月31日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00万元,2×18年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2×18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减100万元,2×18年少交所得税=100×25%=25(万元)。
站在2×17年12月31日考虑,以后会少交所得税2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即2×17年12月31日,负债(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负债(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
由于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所得税会计的一般程序
所得税核算一般程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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