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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必会)
解税宝 2019-07-14 18:00:00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包括:“公司+农户”模式的畜禽饲养。

【提示】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正常征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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