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公司其中一股东原股份50%,未认缴出资200万,现在他把股份转让给另外一个新增股东,假如股权转让合同写的是以200万元现金转让,这种情况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印花税要以200 万元申报吗?
专家回复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印花税也按200万的转让价格征税。
专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股权的计税成本为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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