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甲公司的员工绩效、提成制度与客户回款时间挂钩,2020年6月向员工发放2019年的绩效工资,发放的绩效工资如何缴纳个税?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期间还是实际发放月份?
2.解答:按照实际发放的月份计算缴纳个税,与员工实际工作的期间无关。实际发放时间是2020年6月,就应该记入2020年6月所得,税款所属期是2020年6月,在7月征期内申报,计算个税时,2019年的绩效工资与2020年6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个税。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也就是说企业在支付时才产生代扣义务,不支付,不产生代扣义务,遵循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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