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宁县纪委对三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016年7月3日,望洪镇西玉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建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到闽宁镇观摩、学习为由,组织村队干部及党员到镇北堡影视城、银川滨河新区公园等地公款旅游吃喝。
2016年9月29日,县纪委给予杨建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启动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望洪镇党委书记王凯进行了约谈;给予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望洪镇镇长郭旭宏警示谈话的问责处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望洪镇纪委书记马晓平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同时根据《永宁县“三定两评一应用”考核办法》,分别扣除马晓平、郭旭宏、王凯个人当月绩效考评分值2分、1分、1分。
2、2016年4至11月,闽宁镇幼儿园园长马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闽宁镇回族文化改造项目区内擅自拆建房屋。2016年7月,县教育体育局在对马雄违规建房问题进行调查时,党工委书记、局长陈波、分管副局长赵文生、纪工委书记马淑琴不正确履行职责,认定马雄不存在违规建房问题,并经陈波签字后对案件予以了结。2016年11月,县纪委对案件重新调查后发现,马雄违规建房的事实存在。
2016年11月28日,县纪委对马雄立案调查。同时启动一案双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陈波作出书面检查和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帮助的处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副局长赵文生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工委书记马淑琴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
3、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违规向个体工商户颁发“永宁县杨和镇文化活动站”营业执照。2012年以来群众多次反映此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亦认定“永宁县杨和镇文化活动站”字号名称违反规定,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未予落实。2013年1月、2014年5月又继续向该个体工商户颁发了“永宁县杨和镇文化活动站”营业执照。2016年2月,群众再次举报后,县市场监管局仍不履行职责,继续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方式敷衍塞责,引起自治区、银川市有关部门高度关注,责成我县严肃追责处理。
2016年12月7日,县纪委对时任宁和工商所所长、现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敬立案调查。同时启动一案双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市场监管局局长赵建军建议职务调整和通报批评的处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三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消息来源:永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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