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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要闻】经济和信息化厅20条措施助企复工复产平稳发展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

有关决策部署

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实现复工复产平稳发展

↓↓↓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20条具体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据悉,去年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去年全年中小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4万亿元,增长(同比)10.3%,超额完成8%的目标。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818.9亿元,增长15.1%,超额完成10%的目标。

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因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其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稳定生产经营、融资协调服务、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实效提升以及形势分析和预警调控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通知》明确要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和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必要防控设施和物资,推动有序复工复产。用好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微课”线上培训平台。组织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四川网等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中小企业公益在线培训,开展好“企业战疫共克时艰”公益直播。

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进行原辅材料、设备等配套。同时,大力推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企业融资协调服务,《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及时收集掌握企业在扩产扩能、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市场销售、科研攻关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情况,建立需求清单。用好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省级财金互动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政策和再担保代偿补偿政策。另外,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扩大应急转贷资金覆盖面,降低应急转贷费率,积极申请省财政的损失补贴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融资模式创新,推广高效便捷的在线融资对接,充分发挥“天府信用通”“益企融”等线上融资对接平台作用,提高融资效率,提升融资安全。

《通知》还明确,要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在评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并重点向国家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上云”企业比例。并加快推动以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为让更多的中小企业

知晓了解上述政策

这里还整理了相关问题回答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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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将成立工作专班,跟进和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并要求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尽快落地落实。

问题二:如何细化举措落实责任?

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贯彻落实“20条措施”“13条措施”的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帮助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用够各项支持政策。

问题三:如何强化政策宣贯普及?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益企云等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上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各市(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分部门、分领域开展政策解读,针对政策适用范围、申报要求等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解答释疑,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做好工作动态、政策实效、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经验做法及先进典型等宣传报道工作。

问题四:如何指导企业有序复工?

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和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必要防控设施和物资,推动有序复工复产。会同本地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供电、供水、供气等生产要素保障和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协调等工作。

问题五:如何加强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就业培训服务?

组织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四川网等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中小企业公益在线培训,开展好“企业战疫 共克时艰”公益直播。各市(州)要积极指导服务机构在用工需求发布、线上对接、远程招聘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用工需求的服务力度,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问题六:如何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

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进行原辅材料、设备等配套。符合条件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7号)规定,及时按程序予以支持。积极协调本地区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中小企业生产疫情防控物资提供必要协助。

问题七:如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大力推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四川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方案》。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本地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提升平台融通发展支撑能力。

问题八:如何解决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各市(州)要及时收集掌握企业在扩产扩能、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市场销售、科研攻关等方面的融资需求情况,建立需求清单。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尽快发放,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抓紧推荐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积极争取国家再贷款资金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和财政贴息。

问题九:如何解决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提高办理效率,降低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做好风险防控,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积极争取合作银行给予罚息减免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问题十:如何解决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急用钱的问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扩大应急转贷资金覆盖面,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积极申请省财政的损失补贴政策。鼓励尚未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的市(州)视情开展应急转贷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过桥”困难。

问题十一:如何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天府信用通”“益企融”等线上融资对接平台作用,提高融资效率,提升融资安全。用好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培育,帮助中小企业动产融资。引导省中小企业基金及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协调资源,为受疫情影响的已投(或拟投)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综合服务。

问题十二:如何奖励疫情防控有重要贡献的中小企业?

鼓励中小企业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小企业,在评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并重点向国家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2020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类参赛项目征集,重点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创新项目。

问题十三:如何推动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组织信息化服务供应商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业务“云端”化、生产智能化解决方案,持续提高“上云”企业比例。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

问题十四:如何解决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产品问题?

加快推动以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引导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

问题十五:如何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业务帮扶?

发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作用,通过“益企云”等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贴近企业需求,积极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加快完成目标任务。

问题十六:如何解决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财税问题?

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效用,用好各类财政补助政策。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深入开展“税务助企”活动,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申请税费缓缴、减免等政策开展针对性辅导,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税务服务。

问题十七:如何恢复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市场?

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品牌质量建设和市场推广,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指导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延长贸易供应链。指导企业积极推进云端业务,开拓产品采购、销售渠道。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网上展销活动,维持并扩大市场客户。发挥“益市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开拓市场和海外拓展服务等解决方案。

问题十八:如何解决受疫情影响中下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协调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指导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积极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问题十九:如何统计复工复产中小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

各市(州)要加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跟踪掌握,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每周报送本地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要会同统计部门,完善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统计分析制度,按月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问题二十:如何了解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问题?

省上将采用电话衔接、书面调度、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地区政策落地落实,中小企业遭受疫情影响冲击等情况的再调研,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推动解决。并要求各地每周一9:00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本地采取的帮扶措施和有关政策建议等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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