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2年01月06日
2009年7月,证监会对广东百灵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百灵信)、高晓莉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广东百灵信、高晓莉及高桂花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并涉嫌构成犯罪,遂于2010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清犯罪事实,主要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广东百灵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高晓莉为其控股股东兼总经理。2008年1月17日至2009年7月31日,广东百灵信在多家媒体公开发布荐股资料295次,荐股文章多达1222篇。期间,高晓莉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李某”等涉案账户以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抢先卖出证券的手法,先后233次交易97只证券,累计成交金额20亿余元,获利2570万余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又一起典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抢帽子”操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当事人往往利用其专业地位,在公开发表股评推荐前提前买入,并利用公开荐股设置圈套,引诱投资者上当,为其操作牟利,其欺诈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
该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依法坚决查处包括“抢帽子”操纵在内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以本案警示自身,诚信执业,守法经营;广大投资者要注意仔细甄别荐股信息,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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