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友:
关于我院ICU患儿因误吸呕吐物致窒息死亡引发医疗争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患者基本情况及诊治经过
患儿杨某,男,3岁,住荣昌区昌元街道某社区,母亲张某,电话:1390837****。
杨某因支气管炎,2015年6月15日由其母亲等带到我院儿科门诊就诊,门诊号150148680,我院儿科王燕主任接诊,其家属提出因荣昌没有儿童肺功能检查,故特意到我院做该检查,我院根据患儿病史和症状,开具了儿童肺功能检查,但杨某当天自行离开,未做该检查。
6月16日13时40分左右,两名家属带杨某再次到我院儿科门诊,要求进行肺功能检查。因肺功能检查需要儿童配合,按照常规,需服用水合氯醛做镇静和催眠(重医儿童医院也普遍采用该方法),我院医务人员测量了杨亦豪的身高和体重,并根据其数据配了5.5ml水合氯醛+10%GS 6ml(患儿15.2kg,按照规范标准配制)交于患儿外婆喂食。喂食后,约1分钟患儿出现呛咳,随即患儿家属将患儿抱起,在抱起时患儿呕吐出胃内容物,面色、口唇迅速紫绀,抽搐。我院在场的医务人员判断可能是误吸呕吐物致窒息,立即将患儿摆到俯卧位,拍患儿背,患儿再次吐出大量胃内容物,但病情并未缓解,医务人员立即陪同家属将患儿送至急诊科抢救,整个过程约10余秒。
医务人员不到1分钟即将患儿送到了急诊科,急诊科立即组织进行了抢救,经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后,13时50分左右患儿转至ICU继续抢救,但经积极抢救,患儿仍然无法恢复心跳,于15时50分宣布临床死亡。死亡原因考虑为误吸呕吐物致窒息死亡。
二、医疗纠纷处理情况
患儿死亡后,家属难以接受,情绪非常激动,不听任何人沟通和解释,只认为系医院责任导致患儿死亡,故停尸我院ICU病房,聚集亲属约40余人干扰我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我院工作人员和儿科主任在医院医患办公室,在辖区民警在场的情况下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沟通:1.患儿出现误吸是意外,我院的诊疗行为都是按规范操作,死亡考虑是呕吐后误吸呕吐物致窒息所致,如家属需明确死因,可进行尸检;2.家属对诊治存在的质疑,应通过鉴定明确原因和责任,也可通过法律诉讼合理维权,我院将积极配合;3.医院作为公共卫生场所,尸体不能长时间停放,否则会干扰、影响其他患者诊疗,干扰医疗秩序,如患者遗体不及时移出,较易出现感染病扩散,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死者家属及我院均难以承担。但死者家属难以接受,拒绝任何人搬动尸体。由于家属情绪激动,我院医务人员在沟通过程中一直保持克制和冷静,但家属情绪无法控制,在我院没有任何激惹行为的情况下,在2名辖区民警在场的情况下,突然开始打砸医患办公室,很快发展成对我院医务人员的殴打。
我院5名医务人员和保卫被殴打,场面极其混乱,我院电话报告辖区派出所和区卫生计生委。随即在19时15分书面报告了区公安局,区公安局和卫生计生委均派领导到现场进行处置,并与家属反复座谈,仍无法有效沟通。
经区公安局严密组织,于当晚23时左右,对患儿遗体强制移送到殡仪馆。尸体移走后家属较为激动,在区公安局控制和反复引导下,家属才稍微控制情绪,经多方劝说后,家属表示要封存病历,我院立即将产生的病历全部进行了封存。
三、对微信朋友圈出现不实微信的处置
17日中午1点54分,有微信朋友圈出现以内江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微信“让三岁孩子一路走好!严惩医生的无德!揭露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微信内容该条微信所述内容存在多处失实情况,并涉嫌对我院进行故意、恶毒攻击和诽谤,对我院的声誉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该微信发布人肉搜索相关医务人员,也对医务人员的人生安全造成了威胁。我院针对此微信,向永川区公安局网监支队作了汇报,公安机关也正在处置该舆情,我院也发动职工对不实微信进行了微信举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2015年6月18日
医患办公室现场监控视频——
转自:茶竹永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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