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律师需要怎样的法律服务平台|《客户需要…》姊妹篇



律新社特约撰稿人丨史宇航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


通常来说,法律服务平台都会站在用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考虑如何让用户获得更好的法律服务,更好地解决社会获取法律服务难的问题。为了增强用户的信心,平台通常会规定相应的付款、退款条件,比如承诺“不满意就退款”之类,百般照顾用户的利益。


但律师这样的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益同样不容忽视,平台上专业人员的水准直接会决定用户的满意程度,如果平台的规则对用户太过宽容同时又对律师太苛刻,可能会导致律师用脚投票。具备专业技能的律师的价值是无可替代的,法律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熟练“手艺人”之间所提供服务的差异不大,而不同律师所提供的的法律服务的差异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因此,一个合格的法律服务平台不止应在用户的角度考虑如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也应该在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的角度考虑如何更好地服务律师。




一、当然是案源


随着法律服务平台层出不穷,律师行业已经开始焦虑获取客户的渠道和入口被法律服务平台控制,也开始害怕法律服务的定价权被他人把持,届时律师就只能任“平台”宰割。但是,很多律师又寄希望于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更多的案源,所以很多律师对于法律服务平台所抛过来的橄榄枝并不会拒绝。


但是,法律服务平台所能提供的案件未必就是律师们所期待的类型,平台所能提供的往往只是关于“家长里短”的“民一庭案件”,有部分平台可能还会专注提供一些初创企业的法律服务,从各个角度来说这样的案件类型都算不上丰富,从已有的网上咨询的法律问题就可窥见一斑。实际上,法律服务的平台设计越是便于使用,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就越是基础。因为如果一个平台设计在手机上可以非常方便的使用,那么问题也多会是用户随意想到的简单问题。相反,如果平台设计到需要用户正襟危坐,认真考虑以后再进行发问,这种流程上的设计会过滤掉一些“随意”的咨询。这对于法律服务平台来说实在是一件非常吊诡的事情,需要平台进行平衡取舍。


随意提出的简单的法律问题,也往往是语焉不详,简单描述自己的问题,律师们的回答也多是复制、粘贴法条并留下联系方式,要求用户细谈。这样的交流模式对于用户及律师来说都算不上高效,律师也不应该把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此类工作,因为这是人工智能甚至是低成本的人力就可以归纳总结的事情。律师利用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应当超越检索法条的工作,这就需要平台去谨慎设计流程。




二、信任的来源


在线法律服务的平台(如在线提供商标注册或合同起草)为了保证自己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威性,有时会宣传自己平台上服务人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比如“知呱呱”宣传自己所提供专利服务是由“资深专家团队”完成,“简法帮”宣传其合同制作是“源于顶尖律所专业律师团队的智慧结晶”,“法率网”的法律咨询服务据其宣传是由“自建全职专业法务团队”提供,不一而足。这些宣传的内容一旦出现夸大,那么就会构成虚假宣传,在这些网站上挂名的律师(代理人)也多会受到牵连。


信誉是法律服务平台赖以生存的根本,不仅站在用户的角度如此,站在律师的角度更是如此。对于以律师推荐为主要业务的法律电商来说,不虚假宣传只是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帮助用户去信任律师。传统上,客户选择律师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

声名显赫
能力卓越
熟人介绍


律师向来都把互联网当作重要的宣传阵地,竭尽所能将自己的资料上传到网上。而在搜索引擎尚能统治互联网流量入口的时候,做好律师信息的搜索引擎优化就成为法律服务平台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自己平台上律师的基本信息可以在搜索引擎中被优先搜索到。


因为用户对律师的能力难以判断,所以很多时候只能借助于律师的头衔、学历、服饰等外在因素来判断。而随着裁判文书的公布,将律师个人信息与参与过的案件结合起来已经成为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推荐律师时的标准配备,尽管裁判文书远不能反映出律师的真实能力,但数据总是聊胜于无,裁判文书恰恰是律师可以拿出示人的工作成果之一。正如同IT行业流行的一句话:“Talk is cheap. Show me the code”,律师行业以后可能也会说:“Talk is cheap. Show me the case”。


熟人介绍也是律师们重要的案源之一,熟人会介绍自己认识的律师通常都是出于对该名律师的了解和信任,而法律服务平台所需要做的,就是比熟人更加了解律师。因此,法律服务平台不应只是律师的宣传板,更应该提供真实可信的律师信息。以法斗士为例,目前网站上可以提供的律师资料有:


所处地区
执业时间
用户评价
以往案例
擅长领域
不同类型案件的胜诉率
司法经历
任职律所
律所职务
教育背景
同行推荐
律师文集
律师简介

这样的多维度信息可谓相当全面,当然前提是要保证这些信息是真实可信的,这需要平台采取避免律师造假的措施。如果只是单纯请律师来填写自己的执业信息,那么难免会有律师夸大自己的经历,这在传统律师行业中屡见不鲜。比如执业两年的律师号称自己是资深律师,普通高校本科的学历号称是名校硕士毕业,甚至是把夸张的胜诉率讲给客户。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导致平台的信誉下降,更会损害所有律师的生存环境。


实际上,平台甚至需要比律师本人更加了解自己,需要知道律师擅长案件的类型,了解律师的合理收费区间,并且推荐熟悉领域的案件给相应的律师。通过对已有的数据的分析来向律师有针对性地推荐案源,帮助律师选择合适的案件,更是帮助用户用户选择合适的律师。在这整个流程里,不同于大多数网络服务要“消灭”中介,法律服务平台恰恰是要创造一个中介平台,以降低律师与用户双方选择的成本,也消除双方都存在的不信任感。


在英国的律师制度中,设有专门的Barristers' Clerk职位,若干名出庭律师会雇佣一名Clerk,Clerk负责向律师们介绍合适的案源,帮助律师制定职业规划(当然这只是Clerk工作中的一小部分)。这些Clerk通过长期接触律师,了解不同律师的风格和擅长的领域,可以把合适的案件推荐给合适的律师。而对于推荐律师的法律服务平台来说,就应当充当Clerk的角色。平台通过数据和既往信息对律师的情况有所了解,并且将合适的案件推荐给律师,以帮助律师的职业发展。甚至可以更进一步,在法律服务的细分领域给出详细的职业建议,比如该写什么样的文章、该参加什么样的会议,标出潜在的客户在哪里。




四、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


目前,除了那些有律师事务所背景的法律服务平台,大多数法律服务平台都选择了与律师进行直接的合作。这会直接致律师于违反律师法及职业道德的风险之中。《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另外,如果律师绕开律师事务所与用户建立法律服务关系,就必然会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在管理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们不太可能会允许自己律所的律师拿着所里的招牌,私下收费提供法律服务,因为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与“黑律师”无异。


对于平台来说,与律师个人合作所带来的问题还远不止于此,包括税收、发票以及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关系都是需要认真解决的。否则如交通部对专车的管控一样,只要司法部下达一纸禁令,法律服务平台的发展就可能会面临灭顶之灾。因此,从合规的角度来考虑,法律服务平台与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来进行合作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无讼阅读上的律师合作信息


当然,法律服务平台对于个人律所来说可能正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机会,法律服务平台有机会帮助个人律所实现优势互补,让“散兵游勇”们有机会形成合力,打破个人律所的瓶颈。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甚至会成为法律服务的需求方,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去进行援助,比如在“无讼阅读”的“喊话”栏目中,就有不少律师寻求律师援助的需求。而随着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需求自然会与日俱增,而个人律所正是满足这种需求的途径之一。



五、平台的价值


法律服务平台如果只是以“提供案源”来吸引律师,那么这多少都没有意识到法律服务平台所具有的潜力。对于律师来说,平台不止可以提供案源,更可以帮助律师在法律职业的道路上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平台没有道理不去挖掘、培养每一位律师的潜力与能力,并且竭尽所能为这些律师提供能够赖以生存的案件。随着法律服务价值的日益提升,优秀的律师资源一定是各方势力所争抢的对象,毕竟我们身处在一个“人才最贵”的时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刑事辩护法律服务,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你也许不会相信,律师代理案件不收律师费,违规
【律师视野】 法律服务的产品化思考
白而强律师:关于法律服务平台“互联网 ”的构想
律师线上办公七十二变!“平台技术+管理思想”打造互联网律所
青年律师如何快速提升自我竞争力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