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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何救济,99%的人并非完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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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 许小军

本文系作者投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律脉”



 对于工伤认定出来后,很多的人对结论不服但苦于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放弃维权而遭受损失。今天笔者就此问题进行解析,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案情简介】

 黄某系湖南省衡阳市某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公司也为黄某办理了工伤保险手续。2015年的某天,黄某在车间工作过程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自己的眼睛受到伤害。事后,黄某要求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公司认定申请,但该公司认为,黄某的受伤是因为本身过错所致,不属于工伤,因此,公司拒绝了黄某的请求。黄某便以自己的名义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通过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黄某不服,但他不知道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当员工遇到工伤认定错误,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劳动者较为关心的问题。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解析说,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它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故此,本案中劳动者黄某如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不是一定要经过行政复议这个程序之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选择行政复议的话,许小军律师对其复议程序进行了解析说,黄某应该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天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劳动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在收到材料的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作出决定。如果在60天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复议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如果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黄某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是复议以后再诉讼的话,请在收到复议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法律贴士】

  1、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产品质量的确认等。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等等。


  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是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主体将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者作为被告而提起的诉讼,俗称“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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