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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偿还巨额债务 把债主女友娶回家 结局亮了!



为还巨额债务把债主女友娶回家 来自个案说法 14:38


来源: 萧山检查

 

都说生活是最好的剧本,一对情侣因为「假结婚」而经历的一系列事情,恐怕连电视剧也不敢这么拍。

 

话还要从2013年年底说起,严庄拖欠吴明巨额债务

 

在吴明不断追债的情况下,正值严庄所在的村面临拆迁。于是,二人经商议决定利用严庄单身拆迁户的身份,找人和严庄假结婚。这样严庄所谓的妻子就可以落户到严庄的村子。

 

根据政策,严庄的妻子就可以得到7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和相关拆迁补助款。于是两人约定将来卖掉安置房偿还拖欠吴明的债务。

 

孙玲是吴明的女友,两人商量后决定由孙玲和严庄假结婚来骗取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助款。

 

2014年1月,严庄和孙玲在萧山民政局登记结婚,但二人无实质性婚姻关系。同年7月,孙玲的户籍迁入严庄所在村。

 

2015年1月份起,该村村民委员会陆续将拆迁安置过渡费等钱款转入孙玲的银行账户内,至案发为止,孙玲非法获利46976.7元,因为该村安置房仍在建造中,尚未进入实物分配阶段,孙玲并未分到安置房。

 

但万万没想到,婚后严庄又新增百余万元的外债而被起诉,作为妻子的孙玲也被一并起诉,为避免承担债务,二人赶在法院判决前登记离婚。

 

嘉宾: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 谭瑛律师

 

方弘:这真是一部剧情狗血的现实案件。孙玲和严庄假结婚,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否认定为婚姻关系?

 

谭瑛律师:首先,给大家明确一个概念,在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结婚和假离婚的概念。

 

我们判定婚姻关系是否是有效,要从《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来入手。那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1、男女双方是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3、没有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4、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符合上水四个条件,男女双方到民政局进行了婚姻登记。这种婚姻关系从法律上就认为它是一个有效的婚姻关系。

 

具体到本案来讲,严庄和孙玲俩人应该是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他们自愿结婚,而且达到了法定婚龄,双方也没有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也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所以,严庄和孙玲两人的婚姻关系,从法律上来讲,它是一个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

 

方弘:既然两人被认定是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作为丈夫的严庄来说,他对外的上百万的债务,是不是孙玲就需要一并来承担呢?

 


谭瑛律师:依据现在《婚姻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判定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

 

第一个方面,看这个债务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所借。

 

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所借的债务或者即便没有双方签字,但是双方共同向其他人表示了借款的意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个方面,不管是一个人借的也好或者双方所借的也好,要看这个债务是否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家庭共同生活。

 

如果是用于了夫妻的家庭共同生活,即便是一个人签字的,另外一个人不知情,没有签字。那么,这也有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具体到本案,孙玲是否要承担严庄对外的上百万债务?

 

从案情的表述来看,还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案情表述比较简单,对于债务是严庄个人所借,还是双方共同所借。借来的目的是用于双方的家庭共同生活还是用于严庄个人的事务,这些都没有表述清楚。

 

所以,没办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方弘:因为这个案件的来源是萧山检察。所以,我们也确实不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但是,最终法院判决孙玲与严庄共同承担债务。

 

也就是说,即便双方是在赶在法院判决之前去离了婚。但是,这笔债务,孙玲还是没有逃掉。

 

谭瑛律师:是这样的。实际上,不能单纯以是否离婚来判断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首先要看债务形成的时间。如果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按上述两个判定标准,它确实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也不影响法院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双方来承担。

 

即是否承担债务,并不以双方是否离婚为前提。而要看债务发生的时间,以及是否是双方共同所借,或者有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判断,跟离婚时间没有直接的关系。

 

方弘:孙玲和吴明其实是得不偿失的。本来自己是债主,为讨债跟对方结了婚,可没想到债务没讨回来,孙玲却为此要承担上百万的债务。

 

这真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自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两人不可能就此罢休,他们为了不还这笔上百万的债务,把严庄起诉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明严庄和孙玲当时是为了获得拆迁补偿才假结婚,也就是他们把实情说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够规避着上百万的债务吗?

 

谭瑛律师:我认为从法律上来讲是难以规避的。

 

因为严庄和孙玲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既然他们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发生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就会牵扯到孙玲。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他们为了骗取拆迁补偿利益,孙玲和严庄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我认为,这个行为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从《刑法》来判断,这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我们国家《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孙玲和严庄结婚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骗取村上的拆迁补偿利益。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他们之间是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的。我认为,他们是用了一种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有可能会涉嫌诈骗犯罪。

 

方弘:他们本来想托出实情,希望能够规避上百万的债务。但是,最终的结果却也是出乎他们的意料。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了三个人涉嫌诈骗,于是把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最终的萧山人民检察院又以诈骗罪提起了公诉。

 

最终,因犯诈骗罪,严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吴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孙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真实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本来还觉得自己钻法律的空子耍一点小聪明就可以获得一些利益。但是,没有想到三个人最终却被判刑。



通过这个案件提醒大家,无论是讨债还是还债,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

谭瑛律师:是的。现实生活当中,无论是老百姓口中的假结婚或者假离婚来达到自己目的。利用这种手段的案例还是非常多的。例如,用离婚来规避一些政策或者法规,比如说购房限购。为了降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很多人会采用假离婚的方式来购房。

 

大家切记: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这个法律行为就是一个有效的法律行为。

 

我们也看到很多人假离婚,财产全部归另外一方。但是,离完婚之后,另外一方就不按照原来的约定来复婚。这就导致自己人财两空。

 

再次警示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做任何事情都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去实现,不能想一些歪门邪道。否则,到头来偷鸡不成还蚀把米,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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