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辉殴打巴士司机 司机被辞退索赔350万
影帝梁家辉于2002年因醉酒驾驶于红磡海底隧道口与一辆巴士发生碰撞,并殴打巴士司机,梁家辉于裁判法院承认醉驾及普通袭击罪,被罚款1.2万元及停牌一年半。
该名司机后被“炒鱿鱼”,向梁家辉索赔350万元,但梁家辉一方只肯赔偿4万元,以至于案件最终闹上法庭。司机回忆称,2002年11月9日凌晨时分,他驾驶城巴于红隧口与被告梁家辉驾驶之开篷宝马发生碰撞,欲致电报警之时,情绪激动的梁家辉向他大叫:“你试着报警看看!”庄走开逃避梁的追打,当他正致电999时,即被梁家辉紧箍颈部,并向其腰间“起码打了10下”。
同是艺人出身、代表梁家辉的大律师的黄锦燊指出,梁家辉承认袭击事主,但只拳打了对方脸部一下,接着轻轻地袭击了对方背部一下,根本没有可能将事主的背部打至现时的伤势;加上警方当日的口供,事主从未向探员投诉曾遭梁家辉狂打十拳之多,另在裁判法院控罪书中,也没有提及殴打事主背部,因此只肯赔偿4万。
后司机又指当时被当值警员误导他和刻意跳过其受伤细节,同时表示,他于2003年3月分别多次向警察投诉科及警监会投诉,惟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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