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适用》2023年第1期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对金融审判理念的认识问题
(一)关于牢固树立金融治理协同理念
(二)关于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理念
(三)关于牢固树立守住风险底线理念
(四)关于牢固树立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理念
(五)关于牢固树立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的理念
二、关于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问题
三、关于金融监管规章在金融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问题
四、关于金融借款等传统金融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开展融资性金融服务过程中收取的利息和费用的认定
(二)委托借款纠纷中的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的责任
(三)关于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认定和费率标准
五、关于融资担保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关于应收帐款的多重保理与多重质押
(二)关于融资租赁的担保功能
(三)关于保证保险的法律适用
六、关于有效治理“逃废债”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用好民法典债的保全制度
(二)用好公司法的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等制度
(三)用好破产法的相关制度
七、关于金融民刑交叉案件审理问题
(一)关于金融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选择标准
(二)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合同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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