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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国内顶级律所价值观之比较观察

价值观这类形而上的问题,本博主原本也不屑一顾的,可随着年龄虚长,对此我有了不同认识。价值观事实上类似于宪法地位,对主体而言,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关系到如何理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理顺自我内在关系之问题,重要性不可低估。


本人浸淫律师业已久,对这个职业的认识,一直都十二分的肤浅。可随着媒介的发达,让我等可以从网络上,了解到更多的同行,以及众多的律所,之后才逐渐有所明白,其实律所及律师的一言一行,无不关系到价值观的问题。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能有今天的气象,不只是撞上大运,其中必有其价值观,作为行动共同纲领,以引领这个事务所的发展。国内律所第一方阵中,诸如金杜、君合、中伦所,其官网中都能找到此类宣誓性的文字内容,简单地作比较观察,即可以看出他们各自的价值观。这是非常有趣的问题,容我分而述之。


金杜:客户至上,团队合作,创新务实,追求卓越。


中伦:客户至上,关注细节,团队合作,务实创新。


君合:君子之合。


以上内容,都是本人从其各家官网上摘取的。从表述的内容上看,金杜与中伦所,十分相近,其中在三个方面,近乎完全一致,创新务实表达成务实创新,意义可能有所差异,但无关宏旨。最大不同的在于,金杜强调了“追求卓越”,而中伦强调了“关注细节”。与这两家不同的是,君合的“君子之合”更加形而上,也更有本土的特质。可正因为太抽象,因而也就有了“道可道,非常道”的意味,在可操作性方面,应用性不足。


上述三家所,应当是本土事务所中执牛耳者,分析他们所秉持的执业价值观,对了解律师这个行业,发展这个行业,甚至对律师自我的提升,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实务价值。


先谈客户至上的问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不可忽视其中的商业属性。在gdp差不多成为各行业唯一衡量指标的背景之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事务所要将“客户至上”列为首要纲领性的宣誓内容。客户至上,是契约社会的准则,与“顾客是上帝”乃一样的道理。在王权统治下的身份社会,读书人“习得文武艺,售予帝王家”。可在契约社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客户成了衣食之父母,服务业将客户摆在第一位,就有其必然性。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也将“客户第一”,列为企业生存之道,足以见得客户在服务业中地位,没有客户,就得挨饿。本律师若是手上没有客户,那有勇气与闲情,来读书写豆腐干呢?


客户至上,喻意客户是老大,是第一顺位的,而事务所是第二顺位的,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的律师应当是第三顺位。在法律服务领域中,若将律师摆在第一位,早晚会栽跟头;事务所若不能将客户服务好,也不可能在业界立足,必须有客户至上的理念,才可能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以本律师之见,金杜与中伦两所,正是因为对法律服务的本质问题,洞若观火,才使得他们能很好地立足于市场,做大做强,成为业界翘楚。


再议团队合作。团队需要人,故事务所若没有规模,也即谈不上团队;若只有小规模,只可能有小团队;也只有大所,才可能形成大团队。这都是很浅显的道理。因此,但凡有实力有前景的事务所,都在不余遗力发展规模。金杜事实上已与国际所合并,成为国际化的事务所;中伦与君合也在走向国际化,不但本土有多家分支机构,在国外也设有办事处。本律师执业的隆安所,国内分所也达十五家,在美国也设立了办事处。人多才会势众,才可能组建团队协作。人多力量大,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律所组建专业化的团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已成共识。只是,本土也只有金杜与中伦等为数不多的大型事务所,才能做到了团队合作与专业化分工。


创新务实,与务实创新,本律师更看好前者。语序上的不同,着重点可能也有差异,创新务实,强调的是创新在先。如果强调务实,实际上很难形成创新精神,务实多会形成保守的个性。此外,法律服务,原本最难创新。法律业容易塑造人的保守性,做到创新真的很难。好在法律服务,必须于市场中求生存,而市场中的商人,永远不缺少创新精神,这为法律服务的创新,提供了契机。所以,本律师强调,法律服务要多创新,但务实是本,创新还必须要务实。因为创新难,故更要强调其价值。


最后,再比较一下“追求卓越”与“关注细节”。此处很好地体现出,两个大所之间的不同。金杜的表达,有着逻辑上的递进关系,将追求卓越作为事务所价值上终极目标,提出的要求更高,目标也更宏大。关注细节,更多地体现在“技”的层面之上,而前者却立于“道”,境界上是有差异的。当然,每个所发展的历史,机遇与现实都不尽相同,对各自而言,外人难以对此辩其仲伯。但就本律师所见,价值观最后应归于“道”,统于形而上的范畴,否则难免因太接地气,而流于世俗了。


以上所述,旨在通过对两家国内代表性律所的观察,以了解这个行业及其执业价值观的问题。法律服务,并不等同于商业服务,所及的这几家机构纲领性文件中,均没有体现与法律相关价值观,这是颇让人深思与不解的问题。也许,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当法律服务实现卓越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已尽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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