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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演讲:在清华'娱乐'了4年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娱乐法律师 | 无讼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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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日,无讼CLUB开启了“重返法学院”专场,陈少文老师、邹明宇法官和郑厚哲律师为大家奉献了精彩的演讲。演讲视频经诉讼圈推出后,被大家疯转(前两期演讲视频点下方链接可看)


陈少文精彩演讲:法律人如何高效阅读


资深法官精彩演讲:揭开法官思维的秘密


今天我们为大家献上第三位演讲嘉宾郑厚哲律师的精彩演讲,郑律师非常幽默地回忆了自己的法学院学习生涯,和大家分享了他是如何在清华“娱乐”了四年之后,成长为一名娱乐法律师的。





主持人刚说的那句话是我在《前进,清法》一文结尾处写的“那时的小伙伴,或许会躺在Maldives慵懒的沙滩上沐浴着海风,看着孩子们在一起嬉戏追逐。而现今的小伙伴,开弓哪还有回头箭?”但我想表达的真实意思不是支持人说的那个意思。这让我想到了读法律时最开始就难倒我的“意思表示”,我的内心意思跟我的表示意思不是一个意思,而主持人理解的意思和我表达的意思也不是一个意思,这个事就挺没意思(笑)。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让我来给大家做这个分享,尤其是跟陈老师、邹法官两位大咖一起来做这个分享。听了刚才二位的演讲我明白了,因为一个法学院大概有这么三类人构成:一是德高望重的老师,二是勤奋好学的学霸,另外一类就是不学无术的学渣。听了前两类人的分享后,像我这样的学渣也不能不过日子,所以需要一个不怎么爱学习的人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今天来就起到这么一个作用,讲一讲我当年的故事。



清华法学院,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1、大学四年:未能培养对法学的兴趣


我2005年考上清华,刚好就是十年前。那个时候我们那个省,黑龙江省高考是估分报志愿,就是高考考完你自己不知道成绩,然后你估计一下分数再根据估分报考大学,偶然性很高。高三时我的老师就说我平时这个成绩最高上某某大学,什么大学我就不说了,清华是一点戏没有的。但是因为高考的时候确实是超常发挥,而且是几门科目都超常发挥,最后侥幸比清华的录取分数线高了1分,就是这么侥幸“混”进了清华。


为什么选择法学呢?如果回过头来说当时多么热爱法律,我觉得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在高中生的时候你对各个专业没有理性的判断,你不知道哪个专业实际是学什么的。进了法学院之后接触的内容跟你设想的内容也完全不一样。我那时为什么选法律呢?很简单,就是看到清华大学的招生简章,只有两个学科没有强调自己的英文教学多么多么好,你来了之后就能享受到什么对外交流这些东西,一个法律、一个日语。因为我自己英语不好,心想我去那些英文教学的专业就是以卵击石,法律和日语两相比较我就选择法律了,就这么来的法学院。当然现在清华法学院早已今非昔比,外语教学、国际仲裁、普通法、对外交流相关的课程和活动已经非常多了。


到法学院之后读书就有一个感觉:眼前一黑。我们培养方案跟一般的法律院校也不太一样,不是从法理学、宪法开始讲。我们上来先讲民法总论,在整个法律体系里面是难度比较大的学科。民法是万法之基,可能是考虑民法学好了再学其他法就容易很多了。教我的老师刚从德国回来不久,教授的内容都是大陆法系非常权威和先进的东西,我上课的感觉就是完全听不懂,看书也是看不明白,大量的陌生的专业词汇。开始讲法律原则还能勉强跟得上,讲到意思表示的时候就完全蒙了,什么表示意思,什么内心意思之类。诸如此类这些法学最基础的,最理论化的东西给我造成了强烈的刺激。那个时候对法学是毫无兴趣的,我们读书的时候都会讲各种学说,甲说、乙说、丙说、通说、有力说之类的,我听这个也是觉得没有什么大用,我觉得你们说什么啊,法律都规定了还说来说去的,就这个感觉。所以整个在法学院的四年对法律学科是没有培养起兴趣的。


2、收获体会:理性精神与思维方式


但是毕竟在清华混了四年也是有些收获的。我总结了一下,可能有这么三个方面的东西能够分享给大家。不光是学法学也包括学其他学科,我觉得受过四年大学本科教育的人可能在这些方面都有所体会。


第一,精神层面上的。这是比较宏观的,比较理想主义的。法学对我最大的影响是精神层面上的,是民法精神里的两点:一个是自我负责,一个是契约精神。这两点从做人来讲可能对我触动比较大,一直是相当于一个行为准则之类的,法律人应该很认同这种精神。


第二,思维方式上的。法律人会有一些共同的思维方式,就像前面两位老师提到的是法官的思维也好,学者的思维也好,包括律师的思维也好,其实在这个方面应该是相通的。


首先是一种理性思维。比如现在社会的种种热点,我们总会发现先有一个比较有倾向性煽动性的观点,出现一边倒的声音后,经常会出现反转。今年上半年的通州法院的法官“殴打”律师这个事件,就是我们某位同行发声说被法官打了怎么怎么样,实际上监控播放出来,和这位律师描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法律人在遇到这些问题时会有更理性的思维,并不是说上来一个事情先分“好坏伙”,以一个阶级斗争的方式——你是好人,你是坏人——给这个事情下一个结论,而是进行一种独立的思考。


其次是一种逻辑思维。我们法律人习惯于逻辑的表达方式,我们聊天的时候喜欢“第一、第二、第三”,或者是“首先、其次、再次”之类,喜欢搭建一个金字塔的架构。什么事情从重要到次要也好,按照时间顺序也好,按照并列结构也好,习惯给它套到一个逻辑体系的框架里,这是我们法律人比较常用的表达方式。因为我做娱乐法这方面,我体会对比最为明显的是跟艺术圈的朋友交流。他们的思维方式往往是完全发散的,没有一个完整的、周延的体系。这种方式更具有创造性,在艺术等一些领域可能是他们成功的基础,但是对我们法律人来讲可能就是我们的弱点了。所以我们法律人一般喜欢用体系化的东西。


再次是重视程序。我们往往更强调程序正义,这是我们跟没学过法的人最大的区别。比如很多人对我们这个行业并不很理解,觉得杀人犯罪大恶极为什么要有律师辩护。其实我们保护的并不是某一个杀人犯,而是努力保障整个体系的运行,希望保障程序合法,保障任何公民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这些程序的价值是法律人通过法学院的训练能够体会到的。


第三,工作或者职业方式上的。在清华大学的经历,在以下两点对我的职业生涯是很有帮助的。


首先是从学术规范到重视法律依据、重视证据。我清楚记得大一时赵晓力老师的课堂上,有位同学发言总说“我以为,我认为”怎么怎么样,赵老师就很生气,要求学生说话要有依据、有出处。为什么呢?因为你怎么认为的是不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对于法学院学生,在学术上就是要求你要有依据、有引注,某位权威的学者说过什么,他是怎么表达的,这是有价值的。从事律师职业也是这样的,代理案件律师主观观点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要把法律是怎么认为的,法条是怎么认为的,有没有相关的判例这些东西提交给法院,这才是律师的价值。这对我有很大影响,包括在律师工作中始终要注意证据意识,有什么事情不要想当然,如当事人给你描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但是等他提出证据的时候你发现他的证据链条断了,或者是他证据体现出来的东西跟他讲的反映出来的是不一样的。


其次是从学习方法到工作方法。我个人认为我学习效率是比较高的,为什么这么讲呢?比如说一个学期下来学霸可能学了90天考了90分,我可能学了一周考了60分,所以单位时间来讲我的学习效率应该比学霸要高(笑)。我的体会是:你需要短期之内尽量地获取到有价值的信息才能应付考试。比如了解任课老师之前考过什么题,研究他最近他有什么关注的学术热点,最近发表了什么文章,他有什么感兴趣的东西,总之研究出题者的思路,诸如此类。我在法学院时可能是主动或被动地在获取信息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训练,现在我在无讼学院跟大家分享法律检索的课程,跟这个基础可能有一定的关系。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这是我在法学院时的一点收获。



天同,职业生涯的坚实基础


1、选择律师:以法律为业


大学四年,我对法律确实没太大兴趣。我认为我学的东西不能学以致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学这个,也看不到学说、理论的价值。但为什么像我这样不怎么学法的人选择做律师又去了天同了?和大学专业选择一样,我职业选择也用的排除法。


首先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判断是我属于那种闲不住的人,喜欢变化的人,那么在体制内的比较平稳的工作就不太适合我。如果不进入体制,一个法律毕业生基本就剩下两条出路,一个是去企业,一个是作律师。


其次开始我想去企业,因为不想干法律,对法律没兴趣。但是找工作的过程中就发现了很严重的问题,从用人单位角度毕业生的专业影响是非常大的,法学院的毕业生就会被默认竞争法务岗位,其他的岗位基本面试的机会就没有了,现实条件就是这样残酷。找了两个月的企业的非法务工作也不是很顺,这时我的司法考试成绩出来了。我是第一年本科在校生允许参加司法考试的,那一年也是比较顺利通过的。复习/学习司法考试的时候是我大学四年里最认真学习的一段时光。2008年夏天奥运会开幕那天,清华图书馆应该是自习同学人数最少的一天,我还属于坚持到最后的那波人。这样紧张的学习时间大概持续了一个月。所以我也有好好念书的时候(笑)。


最后,在只能做法律相关工作且通过司考的前提下,选择就剩下去做法务还是做律师了。我的判断是做一个企业的法务可能从综合性而言,比律师接触的东西要多,不光是接触法律,也接触一些企业其他层面的东西,但法务在商业体系里面应该是后台的支持部门,一个法务人员很难做到这个企业里面很重要的角色或者是负责很重要的事情。你可以想象一个企业要赚钱两部分人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销售,把东西卖出去。一部分是生产研发,把好东西做出来。没有说一个企业靠着法务起家的,你每天打官司打的非常好了,给我们节省了多少钱,创造了多少产值,这可能性是不大的。所以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我就想既然只能做法律了,那与其去做法务,对我个人而言那还是做律师更适合。那律师大体有两种,诉讼律师、非讼律师。我觉得我还是喜欢折腾的,喜欢刺激的一个人,所以就参加了天同的校园招聘。当时也是一轮轮面试下来,后来就去了。天同也是我唯一面试过的律所,这样就混到天同的队伍里来。


2、实务:燃起对法律的热情


刚加入天同的时候,自己法律功底比较差的弱点马上就暴露出来了。天同专注于最高法院的民商事诉讼,案件都是比较复杂的。刚入职的那一段觉得自己的压力是非常大的,每天加班也比较晚。那个时候自己的心态真是盼着周末,不是说盼着休息,而是说终于可以多有一点加班的时间把之前落下的亏空给补一补。那时候刚毕业没有觉得累,而是恐怕自己工作的时间不多。


可能从学校刚毕业进入职场时大家都会有类似的感觉,节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学生生活很养人,节奏很慢的状态,马上到了职场高强度、高节奏的状态,像是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看到的东西完全不一样,每天有大量的信息冲到脑子里应付不过来。


但是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开始产生了对法律的兴趣。我突然觉得我学这个东西还是很有用的,是能创造价值的。学说、学术的东西是能够指导实践的。而我为什么在法学院的四年中没有这种感觉呢?恐怕是因为我没有好好学。如果我当时法律基础打的比较扎实的话,我到实务领域可能上手会快一点,后面补课的难度也不会像刚开始这么吃力。在进入到职场之后才意识到法律和法学的作用。


3、重返法学院


大概是2012年左右我又读了清华法学院的民商法硕士在职研究生。这时再回去听课的感觉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第一老师讲的东西能听懂,第二我发现他们讲的东西很有意思。


比如崔建远老师的课程,他的讲法大的脉络当然是按照体系来的,但是他很容易讲着讲着就举一些相关的案例,这些案例其实体现出很多的已经完全跳出这些知识点的内容。这时如果你已经在法律上有一个基础的框架,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再去听这种课程就会发现确实是微言大义。每一句话实际上都是很有深意的,学者并不是研究一些屠龙之术,其实是对实务有很强烈的关怀的。他包括自己做仲裁还是研究实务的案例,实际上这些东西都是学术研究的范围,在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的法律教育是有价值的——对我一个实务人员来讲。我现在感觉就是重返了一次法学院,不是说我毕业读研,而是说在我工作了之后带着问题,带着实践中的一些理解再重新回到法学院去读书,这个时候我的收获就比较大了。



清法律师团,职业、事业和作业


最后分享现在的状态,和几位清华校友创建清法律师团。


小编希望我介绍一下团队配合的心得。而实际上我们现在的团队在团队配合上可能比以前在天同时要更为松散。天同是完全公司化的体系,大家每天坐班,每天有很长的时间在一起讨论案件,我很怀念那段岁月。这是我刚独立出来做律师之后最不适应的一块,因为基本上一个人的时间比较多,而有一些案子我都喜欢和别人聊一聊,大家一块讨论讨论。所以现在反而更多是从团队到个体的状态,更像传统的律师方式。清法律师团跟其他的传统律师可能有所区别,就是我们的紧密度会高一点。定期大家会见面,有案子的时候大家会一起合作,但是我们不坐班,所以没有那么长时间的团队交流。


把我们凝结在一起的首先是清华法学院的教育和培养。清华对我们影响很深,形成了这种共同的价值观。清华法学院复建的年头比较短,校友的资源也比较有限,还没有像发展年头比较久的这些法学院,有比较成熟的校友律师团队能够在业界起到很大的影响甚至是对行业做出很大贡献的。而以清华法学院校友为主的团队还鲜有这方面的尝试。这种事早晚也要做,清华法学院复建二十周年,也到了该做的时候了,那么我们开始做这件事情。对我们个人而言,律师是一份职业;对我们团队而言,清法律师团是一份事业;对法学院而言,清法律师团也是毕业生的一份“作业”。其次我们还是觉得大家对律师行业有一些共同的理念和期待,有一些共同的想法,希望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于是就成立这么一个团队。


回到我个人的层面,离职的时候大家会有这么三方面的想法或者质疑。是勇气还是鲁莽?是自信还是盲目?是创业还是失业?谈起离职的情况,首先那个时候家来发生了一些变故,迫切希望换个环境调整一下。其次我在大约执业四年的时候完全从一个受薪律师(而且那时天同薪水已经很高了)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基础收入,完全独立的律师还是比较早的,还是需要些勇气的。这三方面的问题我觉得现在回答可能会比离职时合适一点,或者说把它放在一段历史时期后再回答更合适一点。因为这种问题主观上没法回答,需要一段时间后通过结果来反推答案。如果做成功了,那就是前者,是勇气、是自信、是创业。如果最后成绩也比较差,当时学的也不好,工作也做的不理想,那就是后者,是鲁莽、是盲目、是失业。



结尾


我在《前进,清法》文章里还写到,“即使这不是一次堪称伟大的尝试,至少也是一次有趣而又难忘的尝试,一个崭新而充满期待的起点”。主持人说的马尔代夫那句话应该是我后面那句,但是我跟他的理解不一样,我的想法是希望大家能够拥有一个比较宽松的职业环境,不一定非要压力很大的在办公室坐班之类。清法律师团对我们来说,即使不算伟大那也是一个有趣的、而且是难忘的尝试。在这件事情上投入很多精力让我们感到很快乐。


我从一个对法律不感冒的人,慢慢变成了对法律有兴趣的人,到现在变成了以法律为业的人,把法律当成我的事业的人,这是我从法学院一路走来的历程。


最后想说的是,我既然是做娱乐法的律师,刚才两位还都提到了《夏洛特烦恼》,我得再比他们多说两句。这部片子跟另外两部片子在我看来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一部是目前也在热映的《港囧》,还有一部跟我们今天的主题更像,在今年上半年热映的一部影片叫《重返20岁》。我们如果回到法学院恐怕也就是20岁左右的年龄,所以《重返20岁》的标题跟我们今天“重返法学院”的主题更契合。


这三部影片最后的结果,主人公无论是真正穿越回到以前的学生生涯还是追忆当年学生时代的初恋,最终都回到了现实,都回归了当下。并且他们都认为现状才是最好的。我个人也认为现状是最好的,因为我们都像陈老师说的想去回忆过去,想追逐未来其实是没有效果的,没有价值的,是做不到的,那么我只能把现在的日子过好。但是如果我要真能回到法学院的话,我希望能够多读一点书,把大学这几年的比较自由的时间更有价值地利用起来,当然有一个前提是如果再高考我还能考到清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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