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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不能忘却的12“怒案”

作者北京瘦马,欢迎关注作者个人公众号DreamerLaw。


2015年对于法律人,绝对值得记忆。在改革的大旗下,没有哪一年像今年这样,同时充满了热爱与辜负,前进与退步,欢聚与别离。回身环顾,那些年曾与我一同,被正义感召,为理想驱使的年轻人,如今在体制与现实面前纷纷逃离。一岁之中,草木枯荣聚散离合。只是局中人,来年何如,犹未可知。在这一年即将过去的时刻,只能回望,写下可能影响我们未来的十个事件。

这篇文章选取十二个“怒案”,其实并不全是案例。因为太多影响我们生活的事件,都没有成为案例。我一直以为,中国司法是如此孱弱,不到无路可走,一般人不会诉诸司法,同时我们也没有遵循先例的制度,案例与司法对现实的影响实在是微乎其微。而那些轰动一时的案例,在娱乐与商品化的今天,与其说是有重大的意义,倒不如说是案件本身的娱乐因素。因此,本文的选材,只是从一个普通法律人的角度,选取那些关系基本权利,又可能影响未来的“案例”。

1、“西城规则”

2015年4月份,网上流传了一张,《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有关要求》。《要求》中详细列举了法官延长服务期限的情形,辞职的条件,将辞职的时间严格限制在每年两次,其他时间不准提出辞职。并明确写明,违反辞职规定的要被处以开除处分。我们把这份限制法官离职的文件,称之为西城规则。

【瘦马曰】其实北京各级法院,基本都在这么做,只是没敢出台文件,避免授人以柄,这是政客的市侩。西城规则问题非常严重,第一,这份文件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却出自堂堂法院之手,知法犯法,权威何在?第二,西城规则赤裸裸的揭开了,法院内部的极其严重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院本应是法律与法官的天下,是最讲法治的地方,但当法官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连个维权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诉诸媒体,实在可悲。改革,难道不应该让法院先守法,树立法官的权威吗。


2、邹碧华与刘小坤之死

2014年年底,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去世,他的先进事迹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传播,是全国模范法官,司法改革的燃灯者。2015年年底,河南无名小法官刘小坤去世,引起无数法律人的自发哀悼。他们的离去,真实反应了法官、检察官群体的工作状态。

【瘦马曰】我在《被遗忘与被纪念的法官之死》里已经倾泻了所有的感情。今天理性的分析看,邹碧华生前当然杰出,去世后被“雕刻”为法官的偶像。这种被雕刻的偶像的张力其实远不如刘小坤。刘小坤虽然是一名普通法官,但却代表了绝大部分处于司法体制底层的普通法官,并且他们是改革的基础。司法改革,如不能改变利益格局惠及基层法官,则可能丧失群众基础。


3、王桂荣案

2002年河南周口法官王桂荣,身为刑庭庭长,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最初合议庭两种意见,一是诈骗罪,二是无罪。王桂荣随即向审委会汇报,拟判决无罪,后检察机关撤诉。但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又再次提起公诉,王桂荣再次作为承办人审理了该案,并邀请审委会成员旁听。合议庭一致意见认为构成诈骗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审委会提出不同意见,遂向中院书面请示,并根据请示结果,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几经波折,该案被再审改判无罪。承办法官王桂荣被控玩忽职守罪,主要责任在于,误导了审委会与中院领导,导致他们做出做出判断。后王桂荣投案自首。

【瘦马曰】一个走投无路的法官,瓮中捉鳖的悲剧。把权力的老虎关进笼子,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但是要防止把假老虎关进笼子,如果老虎的权力得不到真正约束与监督,那么兔子、绵羊就会主动跳出来说“我是老虎”,并且心甘情愿呆在笼子里。司法责任的倒查,也是如此,如果只强调倒查,不落实领导者的权力约束,不让审判者审判,一线执法者不过是任人宰割的绵羊。


4、安徽学生撞倒老人案

剧情最一波三折的“扶老人”案。女大学生撞人后,微博求助目击者还原现场。有目击者作证说老太太自己摔倒的,事后讹诈,大学生没有撞人。老太太与老太太的家属,也觉得非常委屈,被撞了,还反而被说成讹人。老太太也找来证人,说女大学生在第一时间,承认撞到了老太太,并要求不公开事情。结果网络舆情,一篇骂声,都坚信老太太讹人。最终交通事故认定,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似乎网民依然不肯相信。

【瘦马曰】彭宇案后,“扶老人”现象被道德绑架,似乎所有摔倒的老人都是在讹人。很多人认为这种案件非常简单,我国法官无能。实际上,从事法官多年,觉得这类案子最难判断,只有截然相反的双方证言,再无其他证据,查明事实就像“哥德巴赫猜想”。那些自以为事实清楚的道德家,不过是选择相信了符合他道德立场的证据。而法官恰恰不能有立场,在法官的眼里,每个人都会撒谎。法官并不愚蠢,只是他们不能靠新闻审案子。

5、南京虐童案

2015年4月,一组虐童的照片引起网络关注,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九岁的施某遍体鳞伤,其养母李征琴因教育问题长期打骂孩子,经鉴定已经构成了轻伤。最后李征琴被南京市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施某没了母亲,则被迫回到老家,辍学在家。

【瘦马曰】“少年强则国强”,似乎还只是一句口号。这个案子最后的结局,是养母入狱,孩子辍学回家。法律惩罚了施暴者,孩子的境况却还不如以前了。这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总是在暴力发生之后,也不能总是只惩罚施暴者。在理念上,应当强调儿童的独立人格,不能将儿童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或者让孩子过多的承载上一代人的期望。在制度上,国家对儿童保护承担更大的责任,构建预防、救助、监护与惩罚的体系。而不是,每次为了应对舆论,审判了事。


6、特警审讯车震案与挟尸要价案

先是,四川村民邓钢明的儿子邓树超跳江自杀,被当地渔民索要1.8万元的捞尸费。后来报警,在警察帮助讲价的情况下,渔民收取了5400元,将尸体交给了邓刚明。后是,一段山东某地多名特警对两名“车震”男女,粗暴执法的视频被热传。视频中的特警,对两名亲热的青年男女粗暴审问,态度恶劣,甚至让二人在中牟睽睽之下穿上衣服,并逼问二人的什么关系。

【瘦马曰】两个新闻并不罕见,但是放在一起就有意思了。说实话,这些年我一直没搞懂,警察到底管什么。有时候,你觉得事情特严重,去报警,他说不归他们管。有时候你觉得没什么事,他却三番五次过来告诉你,你犯罪了。现在政府部门陷入了怪圈,有利益了,抢着管。没有利益,推来推去都不管。但问题是,如果作为政府机构,眼里只有老百姓的那点利益,却丝毫不想着为老百姓服务,社会还怎么发展?梳理并明确政府的职能,由重管理改为重服务,可能是未来非常紧迫的工作。


7、十堰法官被刺案

9月份,十堰中院民三庭法官刘坦、郑飞,在给已经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胡庆刚送达判决书并答疑时,胡庆刚突然持刀刺伤二人。法官刘占省、胡韧先后上前制止时也被刺伤。事发后胡庆刚逃离现场,被法警在地下室抓获。这一事件造成四名法官受伤。但让人悲痛的是,网络上齐声为暴力叫好。

【瘦马曰】尽管时有血案发生,但法官个人的安全问题,始终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很多人会认为法院高墙大门,壁垒森严,法官威严无比,高高在上。但去过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尤其是偏远地区法院、法庭的都知道,很多地方的安检还是基本靠眼睛观察。司法改革,谈及职业保障,安全保障必须放在最根本的位置。


8、嫖宿幼女罪被废除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被废除,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嫖宿幼女将被认定为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瘦马曰】嫖宿幼女罪,斗争了十来年,终于还是废除了。这背后有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一直为我们忽视,就是法学精英与这个社会的脱节,更深层次上则拷问我们如何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法律,而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精英们躲在书斋,老百姓活在人世间。刑法精英,根据自己的知识体系,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标准,制定出来的法律,可归根到底,要适用于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认为,如果有幼女卖淫,认定成强奸,对嫖娼的不公平。但却忽略了,那些需求幼女的人,善于用金钱将强奸变成“嫖宿”。


9、 郑州晚报“掏鸟案”

12月1日《郑州晚报》报道称,郑州一大学生闫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鸟窝抓了16只鸟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 结果网络舆情沸腾了,舆论最开始质疑法官枉法裁判。但网络爆出判决原文,原来闫某多次故意贩卖燕隼,根据法律判没有问题。又有人说法官机械执法,我国刑法立法有问题,把鸟的命看的比人还重要。

【瘦马曰】这几年法院负面新闻不断,司法权威受损,法院史无前例的重视新闻宣传,试图加强沟通,让媒体多报道正面的消息。可是老百姓才不喜欢歌功颂德的新闻,他们就喜欢媒体揭露冤假错案,报道司法腐败。于是很多报纸变成了标题党,只要吸引读者,媒体不会在乎法院高不高兴。法院和媒体是相互利用的关系,而读者是媒体的上帝,是他们的命根子。于是法院只能内部加强宣传纪律,北京法院通报批评了几个擅自写文章发牢骚的小法官,估计司法权威很快会提升了。


10、复旦投毒案。

2013年3月31日,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用二甲基亚硝胺投入饮水机内,致使黄洋从饮水机中取水饮用后中毒死亡。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12月9日,最高法核准林森浩死刑,林森浩现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瘦马曰】秋冬行刑,最高法院再次提速,赶在新年到来之前,核准了林森浩的死刑,以消除沸腾的民愤。药家鑫之后,媒体再次成功利用,并煽动了网络上的不理性因素。但是,林森浩杀死了黄洋,法律杀死林森浩,国家失去了两个青年,两个家庭失去了心爱的孩子,暴民安息了。但谁得到了正义?


11、国家放开二胎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二胎政策正式放开与执行。

【瘦马曰】二胎入选,肯定出人意料。但是2015年,二胎对80后以及更年轻的一代,绝对是最大的福利。二胎政策对法律行业的最大影响,在于在未来的十年,这一政策将决定法检机关队伍的构成。中国女性向来能够为家庭牺牲,伟大的女法官、检察官会因此推迟辞职计划,因为她们要继续生了孩、照顾家庭。而勤恳的男法官,则要被逼离开“高大上”但每月只有5000块的工作,挣钱养家糊口去了。未来中国法院是女法官的天下,这将是“新常态”。


12、呼格的墓志铭与钱仁凤案

2015年11月,呼格的骨灰被迁入新的墓地,江平教授亲自撰写了墓志铭,然而年轻的生命已经不在了。2002年12月,17岁的钱仁凤被控“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未成年被判处无期徒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12月,云南省高院改判她无罪,出狱时她30岁,已经在监狱呆了13年,更令人悲痛的是老母亲也已经不在人世了。

【瘦马曰】我把这两个令人悲痛案子放到最后,因为我知道我是法官,知道青春的可贵,生命的短暂。法官要懂得敬畏生命。今天的中国法治不健全,司法运行阻碍重重,但是作为法官要自律,要守住良知的底线!这也算是我对自己2016年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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