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Mireia Paula (里格律师事务所 BD manager)
范政强 (里格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并提交国务院审议。这是对于中美两国2015年9月再度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后中国承诺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重要立法保障。碳排放交易可谓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创举,从欧盟建立第一个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来,碳排放交易已经从一个遥远的话题真正的来到我们身边,其对未来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小窥。要了解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我们首先应该来了解一下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历程。
众所周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的第一个国际体系。该体系2005年试运行,2008年初正式运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覆盖了31个国家的超过11,000个电站和工业类工厂,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欧盟多年的经验是我们理解和指定我国关于碳排放交易的相关制度的重要参考,让我们一起走近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了解这个体系的目的和运作情况。
然而,排放交易体系也面临着一个挑战,即排放许可量额的出现过剩。受到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欧元区,排放量的降低了远超预期。这在短期内,可能会破坏碳市场的有序运作,长期来看,也可能会影响到减少预计排放量目标的实现。
本次《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的制定,是在京津沪渝等地的碳排放交易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尝试。因为七个试点机制当前依据的是不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且必须要解决碳排放指标的强制执行力问题,势必需要全国性的法规来进行统一管理和执法,因此这一部送审稿的推出也的确是大势所趋。当然,目前我们手中的这一稿件仍然是网络流传版,国务院法制办即将发布的版本或许会稍有不同。
可以说,上述草案送审稿发布的时机恰到好处。
2010年以后,以欧洲为中心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经历了长期的价格低迷,一度导致碳交易破产论甚嚣尘上。而2014年以来,随着欧盟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机制)等改革方案的通过和实施,碳排放许可过剩现象有了明显的好转,碳排放权价格也逐渐回升。而气候变化国际组织IETA在其年度报告里,也对中国正在完善的碳交易市场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
我们也可喜地看到草案送审稿也借鉴了这一机制,第七条规定,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在国家怕方配额总量中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市场调节或者向新建重大项目分配配额等用途,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国碳交易市场的稳定。当前中国的碳交易市场体系还没有发育完全,每个月的碳交易量往往还不到150万吨,这块处女地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商机。但这一切都要等待条例送审稿及其配套法规的完善。目前包括上海交易在内的交易中心往往只允许企业作为碳交易的主体,个人还不能买卖碳排放权。碳排放权能否成为像当年的比特币那样的投资黑马呢?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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