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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不英雄(四):民事纠纷刑事化

来源/龙龟论坛


民事纠纷刑事化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刑事法律制度也相对完备,但是法律的执行却一直差强人意,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发展又让法律体系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漏洞,这种客观的法治环境,加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刑事法律制度也相对完备,但是法律的执行却一直差强人意,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发展又让法律体系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漏洞,这种客观的法治环境,加上企业家法不责众、原罪无罪的传统观念,导致企业家在攫取第一桶金的过程中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往往不守规矩,喜欢钻法律的漏洞,游走在法律空白的灰色地带,因此或多或少都有些违法犯罪或是疑似违法犯罪的把柄落在客户、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的手里。


另一方面,在诚信缺失的市场环境中,很容易导致各种各样的民商事纠纷,最高法院关于民商案件的统计年年暴涨,而法院的判决很少被主动执行,强制执行的效果也差强人意,以至于执行难成为中国司法的沉珂痼疾。民事纠纷司法救济的途径不通畅,更加助长了企业家不诚信,没有道德底线的经营行为,让诚信的一方忍无可忍,为了挽回损失,或是干脆为了出一口恶气,往往选择将民事纠纷的解决寄托在民事纠纷刑事化上。


由于企业自身有软肋,对方当事人向公安部门举报,所需要的理由和证据并不是很难掌握,于是,现实中因被举报而致企业高管被公安部门立案、拘捕的案例,比比皆是。事实上,只要企业高管因某些原因被牵涉进与刑案有关的问题,他们往往经不过审查,极易被认为具有犯罪嫌疑。与此有关的罪名往往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等。


一旦民事纠纷的对方当事人撕破脸皮,作出民事纠纷刑事化的选择,企业高管就会直接暴露在刑事法律风险之中。更令人不安的是,即使侦查部门最初据以立案的事由,经长时间调查,最终发现不能成立,但只要侦查部门调转方向,展开对那些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公司高管往往最终都难以逃脱。此罪不成立,彼罪却能成立。只要更换个罪名,对公司高管的拘留、逮捕、判刑就不会出错。许多年来,你能见到有多少公司高管被带进公安局后,最终又会被无罪释放的案例?就算抓错了,放了人,企业家恢复了人身自由,但是声誉毁了,团队散了,士气没了,元气大伤的企业还能重新振作起来吗?


2002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刘晓庆偷税漏税案就是被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部经理,多部电视剧的总发行人王建中举报的,王建中之所以举报,是因为他认为刘晓庆拍《火烧阿房宫》欠了他1000万元。那次查税,《火》剧是重点之一,账目也是从这部剧查起,这部剧是他和刘晓庆最后的一次合作,双方关系也因此闹崩。王建中掌握了大量关于该剧的账目材料,他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证明刘晓庆犯罪的证据,后来王建中还写了一本《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的书。


尽管刘晓庆最终没有被起诉,但她还是做了422天的牢。但是她的公司和公司的总经理就没那么幸运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是: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


最近疯传的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事,其实也是这个路数。原本只是崔永元与冯小刚、刘震云之间的名誉权的纠纷,15年前《手机》上演后,倍受羞辱的崔永元尽管没有选择打官司,而是选择了万字长文为自己澄清,但他没有等来真诚的道歉,冯小刚一句轻飘飘的“没想到他开不起玩笑”就对此事做了一个了解,崔永元郁闷了15年。15年后,冯刘范再拍《手机2》,再拿已经被迫原谅了他们的崔永元开刷,这一次,崔永元依然没有选择去法院诉讼,他选择了民事纠纷刑事化,准备了一抽屉的阴阳合同,围点打援,手撕首先站队的范冰冰,直接把偷漏税,洗钱等刑事法律风险扔在了冯刘范的面前,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民事纠纷刑事化一旦成功往往比走法院诉讼的途径更加快捷和有效,因此选择这种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人越来越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成为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短兵相接的另一个战场。当事人喜欢将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来举报,公安机关也乐得以涉嫌犯罪为名插手经济案件、“创收办案经费”。这种不正常的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在现实中已经屡屡失控。


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这并不是相关部门第一次发布类似的规定。其实,早在1989年、1992年、1995年公安部就已经陆续发布了类似的规定。1989年,公安部下发《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1992年公安部发布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 1995年公安部再次发布《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不仅是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通知》, 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都要求检察机关严格区分经济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如此三令五申的情况下,直到今天,各地公安机关滥用强制措施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可见,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影响有多大。


作为企业家,我们怪不得对方当事人,谁让你先耍流氓来着?谁让你有把柄被别人攥着还耍流氓来着?谁让你有把柄被别人攥着还耍流氓还嚣张跋扈来着?说一千,到一万,洁身自好,和气生财比什么都好。如果真有说不清楚的把柄捏在别人手中,那么做人就不要那么嚣张,做事就不要那么不守规矩,否则,引祸上身是迟早的事。企业家们还是回头查查公司的过去,还有那些屎没擦干净,尽快洗洗屁股,提前处理,免得到时候被对方当事人一下子扒了裤子,大庭广众之下,恶心了别人,也熏着了自己。所谓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民事纠纷刑事化的流行,不仅仅让中国企业家随时随地如履薄冰,更为重要的是,它凸显了中国企业家道德底线的尴尬。在今天的商业环境下,企业家谁还没有一点藏着掖着的秘密?事实上,一旦一方选择民事纠纷刑事化,另一方通常也会不甘示弱,最终斗得一地鸡毛了事。可话说回来,这得有多么不讲理,多么不守信用,多么蛮横不堪,才会让对方选择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做法?


刚刚结束的世界杯吸引了无数的球迷,足球被称为绅士的流氓运动,运动员在足球场相互争抢,冲撞,飞铲,但是并不妨碍无数的球迷对球星们的顶礼膜拜,原因何在?因为他们遵守足球场上的规则,尊重裁判,否则就玩不下去了。企业家应该是绅士,应该受到国人的尊重,但是如果企业家在商场上相互竞争的时候,不遵守规则,不讲诚信,甚至没有道德的底线,那么企业也很容易玩不下去,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出现和流行反应的正是这一让人无可奈何的趋势。企业家法治精神的缺失和道德水准的下滑是民事纠纷刑事化出现的根本原因,倘若这一趋势继续扩大,企业家将人人自危,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即便成功,也只能出现占山为王的草寇,出不了让万人敬仰的商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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