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然科学家与社会科学家出一道浅显而又深刻的哲学命题:
为什么人用拳头打人时,打人者不疼而被打的人很疼?
艾萨克·牛顿在其所著的《自然科学的哲学原理》一书中论述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定律。这个定律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用这个定律却解释不了“为什么人用拳头打人时,打人者不疼而被打的人很疼?”这个问题!
“打人与被打”显然就是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而且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可实际情况就是打人的人和被打的人的作用效果不相同——被打的人感觉到很疼、而打人的人几乎感觉不到疼,并且对被打的人会造成很大的肉体伤害、而打人的人的肉体伤害极小。显然这个情况用牛顿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已经解释不了了。
显然,这种情况就涉及到了人体的神经系统和思维系统,是一个抽象的物理逻辑关系和数理逻辑关系,就属于抽象的哲学内容了。
祈请健在的自然科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给出一个合乎物理逻辑关系和数理逻辑关系的解释和答案!
——重要提示:要科学正确地解答这个问题,就应该认知和掌握人体的结构、以及人体的神经系统和思维系统等等内容和属性,并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于一体,就此应该能够得到一个科学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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