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世界秩序是何时建立的?被世人认可的世界文明等级论又意味着什么?中国与世界,为何总在“文明”的话语权上出现种种博弈?作为一个中国人,如何在全球视野下来思索和定位“中国立场”?
7月5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报告厅迎来了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终身人文讲席教授、哈佛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刘禾,她携主编的新书《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为现场师生带来一场名为《从地理大发现到万国博览会——西洋事情中国人》的讲座。
作为当天主讲嘉宾,刘禾从全球史研究的新路径入手,以地理大发现、殖民时代的国际法体系、万国博览会等内容,十分具象地描绘出欧洲现代文明在19至20世纪殖民扩张顶盛时期的等级景观,并与现场师生就当代世界秩序、文明等级、半文明国家的主权等内容展开热烈的探讨。
双重结构的现代地缘政治
“人心”是核心
在刘禾看来,“文明等级”可称作“关乎‘人心’的地缘政治”。随着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在全球范围内逐渐被接受,文明等级的概念便应运而生,“就此便有了人们无意识条件下产生的双重结构地缘政治,它包括围绕地球空间展开的和围绕人心展开的两部分。”
这不禁引人深思:“文明等级”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在西方人眼中,有一套由低到高的排列标准,将世界各地的人群分为野蛮、蒙昧/不开化、半开化、文明以及明达(今译‘启蒙’)这五个等级。
刘禾在《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的导言中这样写道,“经过几个世纪的沿革和变化,它慢慢地趋向稳定,及至19世纪初,形成了一套经典化的论述,被编入国际法原理,被写进政治地理教科书,被嵌入欧洲国家与其他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最后形成欧美国家认识世界的基础。”
据刘禾介绍,西方人架构起的“文野之分”对当时国际法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保证国际法的权威性首先要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规则意识,“如何使用无主荒地、发现权、优先占有权等方面的标准被欧洲文明人视作占有‘野蛮人’土地的方式,而在面对亚洲这些半文明国家时,则以土地割让、治外法权为主要应对标准。”刘禾指出,“一国无二主”是当时欧洲国际法的主权原理,“治外法权”却成为了主权原理的例外,而且仅对“半文明”国家实行。
文明等级的“普世”标准
值得被批判与反思
在过去几百年间逐渐形成的欧美国家主宰的文明等级普世价值,把当时非洲、大洋洲、土著人居住的地域等无国家的社会置于“化外”,将亚洲社会定义为“半文明”,而欧洲和北美的资本主义社会则置于文明的顶端。
“在很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世人并没有对此产生多大的质疑,而是逐渐变为我们自己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被接纳和再生产。”刘禾指出,这种现象的原因恰好是政治无意识造成的,全球史的研究可以帮我们思考通向历史的新路径,以克服思想史的盲点。
文明等级话语通过国际法的运用和翻译;集中在1801年至1824年间不断再版的英美中学政治地理教科书;报刊杂志的插图和漫画以及最早出现于英国的万国博览会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传播。
在刘禾看来,这些所谓的西学东渐都打上了“拿来主义”的标签,而充分了解本国的知识谱系才是构想未来世界的大前提,这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见习记者:李婷
摄影:陆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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