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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起诉邹恒甫为哪般 即便赢了官司却输了面子

自从8月21日邹恒甫微博爆料,发出涉及北大的负面消息之后,北大陷入舆论漩涡。公众期待真相,作为爆料者的邹恒甫却一直隐身,仅在微博上喊话。喊话内容也前后不一,让人莫名其妙。一会说:“我知道很多线索,但希望有个可以信任的中间人参加。”一会又说:“我承认北大教授奸淫服务员这个话题确实能吸引眼球,这是我说话的策略,我说话向来是喜欢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而且,还对那些涉事的清白的姑娘“感到抱歉”。

邹恒甫 vs 北大

新闻解读

起诉邹恒甫 北大你准备好了吗?

周稀银

如果北大是以诽谤罪起诉邹恒甫的,那对照诽谤的构成要件,其中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也就是说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虽然邹恒甫公开损害了北大的名誉,但其涉嫌诽谤的对象是北大的部分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你北大发表声明无可厚非,但要说正式起诉邹恒甫实在是越俎代庖了。如果所涉的院长、系主任和教授觉得受到了诽谤,那他们才有权起诉邹恒甫,学校急于挽回声誉的愿望可以理解,但超越起诉权限显然缺乏常识。何况邹恒甫曝光的事情最终是否有真实的成分并不以你北大的自证清白而终结。

如果北大是以名誉侵权起诉邹恒甫的,那也有所不妥。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但在誉侵权责任认定时,是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网上发布信息不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而事实上北大的名誉受损如何评估,不是由着你北大自说自话,尽管法庭会做调查,但这起名誉侵权的要件不足,很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或撤诉,与其如此还不如改弦易辙。

邹恒甫夸大事实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北大可以责成其公开道歉,但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也请别忘了洁身自好。一方面希望北大不要“沉淀”在自证清白的层面,而是主动要求上级监察机关或教育部出面加以调查核实,以取得较为权威的调查结果取信公众,仅仅寄望于起诉邹恒甫于事无补。另一方面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于类似学术、人品不端等行为加强警戒教育,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清理门户,净化学风。不要一听到有人“内讧”就勃然大怒,不妨冷静面对,毕竟真的也假不了但假的也真不了啊!

“北大起诉邹恒甫”是一出悲剧

毛承之

面对邹恒甫的控诉,北大多年无人理会,导致邹与北大积怨越深,不能自拔,最终爆发了所谓的邹恒甫微博事件。从整个事件历史来看,邹恒甫微博事件爆发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矛盾激化升级后的必然现象。邹说,这是108个举报当中的一个问题。因此,对于邹恒甫微博事件爆发,北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追究其领导不力、不作为、甚至失查失职失纠责任。邹恒甫走入今天这个困局,造成言语失当,从个人原因来讲,固然有其性格缘故、修养问题,但更多是体制机制障碍以及官僚腐败作风问题造成的。

可以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北大起诉邹是一大悲剧,是北大一贯不作为造成的。教育部门应该也应当追究北大失查、失控、失纠责任。这其中的道理也是够清清楚楚的,为啥至今没人过问呢?害了邹恒甫,究竟谁得了好处?这是谁希望看到的结果。难道这不令人心痛、令人心寒吗?让全国人民来看北大与新中国第一个哈佛经济学博士争斗,有这个必要吗?不觉得有人在发笑吗?这是知识界的精英在相互摧残呀!得了好处还卖乖的是谁?全世界都在笑话中国人!这时,北大的清白能心安理得吗?

不管邹恒甫是否被法律追究一定责任,从整个事件历史发展根源来讲,我们应当给他一个改正错误机会,最好不要“一棍子打死人”,争取宽恕他、原谅他、理解他。从邹恒甫的历史表现来看,客观公正地说,他为中国经济学教育的改革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他的贡献是别人无法替代或者取代的。正基于此,面对一个书生意气、不懂官场规矩的文人,我们要善言相待、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而不是一味地打压他、钻法律折磨他。

新闻观点

北大如今却是在草草结束内部调查之后,匆匆踏上了起诉之路,即使赢了又能如何呢?也许能够让北大领导们聊以“自慰”吧,除此以外,别无其它了。。。

微言大义

@蒲红果:如果北大和梦桃园各自是清白的,起诉邹恒甫,是应该的!如果邹恒甫是诬陷,付出代价,更是必须的!时间能洗涤一切污泥浊水,人们终将会知道到底是谁来说谎,谁是流氓。

@老马快乐:邹恒甫这位曾经的北京大学教授,第一次曝料北大淫乱丑闻过去10天之后,北京大学终于正式宣布起诉邹恒甫。一个国内最高学府起诉一个被解聘的教授,其输赢结果并不重要,这样的官司一旦打起来,丑闻只会越揭越多。淫乱现象不仅仅只在北大泛滥,如今的高校如今的官场如今的社会,何处还有一片净土?

@温泽winsir:拭目以待!历史将证明:邹恒甫教授与北京大学之间的“恩怨”将会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继续沉沦还是幡然醒悟?

@江左步兵邢:邹恒甫曝“北大奸淫女服务员”,此事无论真实与否,那都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此事件,表面上看,邹揭露北大的阴暗面,而实质却是炮轰以北大为代表的教育制度。我们都知道,只要没有监督,权力不受控制。邹曝北大奸淫,即便证据不足,凭知识分子的良知也可闻风而言,纠举不法。

@策划人柯伟:邹恒甫如果抖出了真实的黑幕,那只是在拯救北大,拯救中国正在沉沦的最高学府!不 管法院最终认定北大输赢如何,北大无疑 将被盯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接受未来严苛的检视。

@山海经著作权人刘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北大起诉邹是一大悲剧,是北大一贯不作为造成的。教育部门应该也应当追究北大失查、失控、失纠责任。这其中的道理也是够清清楚楚的,为啥至今没人过问呢?害了邹恒甫,究竟谁得了好处?这是谁希望看到的结果。难道这不令人心痛、令人心寒吗?

@寒山风:曾有独立自主、宽容开放传统的北大,现在却希望通过与邹恒甫进行贴身的“肉搏战”,来提高其形象,这才是最可笑也最可悲的。北大该想想为何这些年自身形象会毁损到这种地步,为何去年会出现北大教授以帮助上大学为名诱骗女高中生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何北大在权力面前会失去起码的自由精神与独立人格。

@百瑞王律:北大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已向法院递交起诉书,正式起诉邹恒甫。从目前的证据看,北大赢得官司的可能性极大。但官司赢了,北大的面子能换回吗?校长在官僚面前的那些趋炎附势的嘴脸,中文系教授语无伦次地对普通民众的恶骂,北大却以所谓的“包容”而放任其粗俗。这些才是北大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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