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多笔经济往来之中借贷关系的判定

夏婷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团队,湘潭大学法学硕士。

引 言

      市场经济繁荣和个人财富积累加剧了民间资本的流通,在资本流通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民间借贷关系。然而我国公民诚信机制、法治意识尚在建树之中,在民间借贷形式复杂多样、借贷关系运行缺乏机制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尚未就位的情况下,当事人因民间借贷引发争议对簿公堂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不再同过去一般“难为情”、“怕撕破脸”而选择隐忍不发。其中多笔经济往来之中借贷关系纠纷也占据一席之地,且因当事人之间财务状况的复杂性与法律关系的多样性导致当事人对事实的判断和经济往来的定性存在较多争议。笔者拟结合现有规定及典型案例对多笔经济往来之中借贷关系的司法认定及裁判规则进行探讨。

      借贷关系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多笔经济往来之中借贷关系纠纷则是指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存在多次经济往来的事实,当事人就其中的一次或多次经济往来认定为借贷关系向对方主张返还借款从而引发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双方经济往来频繁交织,错综复杂,存在多重法律关系,双方就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借款是否已经归还存在较大争议。出借方通常认为借款尚未归还,借款前后借用人支付的款项是双方之间其他经济来往;借用人则主张借款前后支付给出借人的款项目的是为归还之前的借款,双方借贷关系已经灭失。双方就借款之后的经济往来的定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分析此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01


判定借贷合意与款项支付


     在该类案件中要对多笔经济往来之中借贷关系进行判定首先必须对借贷关系是否有效成立进行确认。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且出借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下文以翁海云、吕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部分说明。

      翁海云、吕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基本案情:

    翁海云向法院起诉要求吕泽华偿还本金400000元,利息28666.67元,支付自2019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法院认为,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且出借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吕泽华聘请或委托翁海云对相关项目进行管理、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双方已形成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翁海云提交的借条证实了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翁海云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在借款期内实际支付给吕泽华140050元,其余240600元系其向他人和自己支付的款项,两项总额不足40万元,双方未对借款期内利息进行约定。

     该案中,吕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受到欺诈胁迫向温某出具借条,其向温某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而温某替吕某向民工支付工资,其以实际行为完成了支付,双方之间达成借贷合意且支付了相应款项。故可以认定其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02


判定借贷成立时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往往涉及多方当事人,且易与其他法律关系如股权转让、合伙协议、房屋买卖、建筑工程款等存在交叉,当事人对事实往往各执一词,致使查明事实存在一定难度。在上文所提案例中,双方之间确有借条可表明借贷之合意,且双方之间有大量的经济往来似可认为是出借方支付了借款,然而在双方之间存在多笔经济往来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不能一言以断之。

      其一,出借人仅提交了款项支付凭证,没有提交其他证据证实借贷关系,借款人否认借贷关系的,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一)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结合出借人的经济能力、金额大小、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之间的亲疏关系等因素,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综合加以判断。,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审理和裁判。(二)借款人提出款项支付系基于另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并对款项往来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了初步证据的,出借人应就借贷关系的存在进一步举证。不能举证或举证后案件事实仍真伪不明的,依法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三)法院查明款项支付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可向当事人释明,由出借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可按其他法律关系继续审理;出借人坚持不变更诉由的,依法驳回出借人诉讼请求。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提起诉讼。

      其二,出借人仅凭借据起诉,主张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出借款项,借款人对于款项支付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不能仅凭借据即认定付款事实,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综合考虑借款金额大小、现金支付原因、借款经过、当事人亲疏关系等具体情况,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合理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一)出借人对现金支付借款的原因作出了合理解释,符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借款人否认但没有提交足以推翻借贷关系的反驳证据的,可以采信出借人主张的事实,认定借贷关系存在。(二)出借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符合一般交易习惯和生活经验,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到庭陈述现金支付的原因、时间、地点、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可责令出借人提交款项来源方面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出借人陈述的事实前后不一,提交的证据不能辅证款项已实际支付的,可以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其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的规定,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借贷事实不作任何抗辩予以认可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借贷“套路”,防止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损害被告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03


判定借贷关系影响因素


      其次,在判定借贷关系成立之后需要进一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因受其他关系影响发生了变动。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原被告双方是否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利率的合法性以及借款动机、情势变更、实际用途等都是可能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的因素。下文以龚建安、游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例进行说明。

      龚建安、游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基本案情:游鑫、刘虎系合伙关系,与龚建安系朋友关系,龚建安在游鑫、刘虎手下承包市人防办工程施工。双方之间存在工程往来与借款往来。龚建安称其从游鑫、刘虎处承包人防办工程,为搞到工程款而愿按游鑫、刘虎要求出具任何形式条据,因此曾向游鑫、刘虎出具过欠条、借条、领条等诸多条据。其本欲借款50万元,游鑫、刘虎只同意20万元,就先打了借条,但实际未收款,嗣后游鑫、刘虎只搞到10万元,故重新出具10万元借条,基于朋友信任未收回原20万元借条,后因双方工程责任与款项结算存在争议,游鑫、刘虎遂持其中两张借条起诉:要求龚建安偿还游鑫、刘虎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

时间

具体情况

2012.4.25

龚建安向刘虎、游鑫出具借条借款20万

(借款备注为市人防办设备房排水沟抵工程款扣)

2012.5.20

龚建安向刘虎、游鑫出具借条借款10万

2012.4.25

游鑫、刘虎给付龚建安现金20万

2012.4.25之后

游鑫、刘虎给付龚建安现金10万

     法院认为根据当事人出具条据的类型来识别具体款项的具体性质。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的借条属独立的意思表示,对于出具借条的法律含义及其法律风险应该明知,至于借款的情势、动机与实际用途不影响双方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

04


判定其他经济往来


     在确定其他因素未影响借贷关系成立后,进而对其他经济往来进行定性分析并加以处理。正如翁海云、吕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吕泽华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在借款期内向翁海云支付的款项已经偿还所借款。翁海云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吕泽华支付足额资金时未先偿还借款而自愿承担借款到期后的高额利息的事实。故此,法院认可吕泽华辩称其将支付给翁海云的款项用于先偿还所借款的理由。因双方未对翁海云代付资金进行最后结算,故双方之间其他经济往来或需进行结算,翁海云应当以其他法律关系为由另行起诉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法院在认定借贷关系后对于当事人之间或需进行结算的其他经济往来,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以其他法律关系为由另行起诉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是法院对此类案件的通行判决。一旦确定借贷关系成立就可划清借贷关系的经济往来情况和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即可确定其他经济往来与本案诉讼标的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不予同案处理。但是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主体均为一人,即不存在主体合并的问题,而应是事实上的客体合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2005)民二终字第186号案件的裁判观点,因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因客体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亦须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条件,故若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将基于两个合同形成的债务合并审理并做出一份判决并无不当。因此,若原告在提起诉讼时一并要求对其他经济往来进行处理的则可不进行另案处理而是由承办法院合并审理。

     综合而言: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且出借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即借贷关系成立。借贷关系成立后应受合法保护,借款动机、情势变更、实际用途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在借贷关系成立前后既有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下,若无证据证明经济往来是为归还借款,则此经济往来可寻求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2014—2018年民间借贷新趋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

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

4. (2019)湘01民终5816号

5. (2017)湘01民终10431号

6. (2005)民二终字第186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恋爱3年转账2000多万元,这个情侣间的借贷纠纷,法院怎么判?
仅有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办?占传德律师为你普法
民间借贷案件举证责任问题研究(中)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胜诉,看高院如何判决?
只有借条这一个证据,但借款人拒不承认,怎么办?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