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要讨论一个至关重要的缠论难点:如何确认本级别走势的结束呢?缠论中,有一个定理专门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定理就是“走势延伸定理一”。而确认本级别走势结束的方法,也有一个定理的支持,这个定理就是“走势延伸定理二”。
实践中,我们可以把上面的理论问题分类成如下三类4种情况来分别研究。
第一类,就是“背驰”。只要背驰了,必然产生更大级别的中枢,原走势必然结束。
第二类,就是“小转大”。“小转大”中又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个反向走势类型回到了原来走势类型的最后一个中枢里。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于是原走势类型必然结束了。
第二种情况:一个反向走势类型虽然没有回到原来走势类型的最后一个中枢里,但是这个反向走势类型中出现了第三类买卖点。这样就必然要产生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原走势类型必然要结束,这里就算是提前预判了。
第三类,就是没有“背驰”也没有“小转大”,而是直接“横向扩展”。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原走势类型必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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