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学思想。《道德经》第25章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有一种混沌的物体,在开天辟地之前就已经存在。它独一无二,无双无对,永远不会改变,却又周流于万物永远不会停止,可以作为世间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我不知它究竟何名,于是用“道”来作它的名,勉强的称其为“大”。这个“大”,不停地运化,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又自然返回于原初。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既生成宇宙万物,又使万物回归道,所以说道很大,而顺从于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效法于地的规律,地效法于天的规律,天效法道的规律,道效法于自然的规律。
“道”是什么?根据《道德经》,道是宇宙最原始最基础的存在,是事物变化最根本的动力,是万物的最终归宿,是最简明又最深邃的事物规律。
“自然”是什么?自然即是事物本来的样子,指不为外力及人为干涉的状态。自然不仅是道的属性,也是效法大道的万物的属性。
如果我们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倒过来理解,那就是:自然生道,道生天,天生地,地生人。
老子在《道德经》第42章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照这句话,“一”就是天,“二”就是地,“三”就是人。“三生万物”,就是人创造世界,是世界的主宰者。老子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世人都知道“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句话。但是,“无极”是老子说的,“太极”是孔子说的,他们没有说过“无极生太极”。据说“无极生太极”出自“后人”。如此,孔子以降,后人错误地理解了老子和孔子的思想。
盗以为,老子“论道”,孔子“论卦”,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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