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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
  辜鸿铭是个怪人,一生共获得十三个博士学位,精通英、法、德、日、俄、拉丁、希腊、马来等九种外语,曾为六国使节充当翻译,被孙中山先生誉为“中国第一”。这么一位在学问上几乎全盘洋化的学者,却以一副灰白小辫、瓜皮小帽和油光可鉴的长袍马褂的打扮直到终老。

  辜鸿铭在北京大学任教时,梳着小辫走进课堂,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闻听此言,狂傲的北大学生一片静默。辜先生喜欢中国文化是真喜欢,他生平好骂西方人,反以此而见重于西方人,不为别的,就为他骂得鞭辟入里,总能骂在要害上。故很多西方人崇信辜鸿铭的学问和智慧,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在辜鸿铭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按照辜先生的说法,中国人实际上已经变种,不再是真正的中国人了,因为几乎丧失了“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既有着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就让我们聆听辜先生的一声断喝:猛醒吧,中国人!

  何为真正的中国人?我相信诸位一定会同意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特别是目前我们已经看到,典型的中国人——即真正的中国人正在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类型的中国人——即进步了的或者说是现代的中国人。事实上在我看来,往日那种典型的中国人在世界各地正趋于消亡。所以,我们应该仔细地看上最后一眼,看看究竟是何物使真正的中国人本质地区别于其他民族,并且区别于正在形成的新型中国人。

  首先,我想诸位感触最深的,一定是在旧式的典型的中国人身上,没有丝毫的蛮横、粗野或残暴。借用一个动物学的术语来说,我们或许可以将真正的中国人称之为被驯化了的动物。我认为一位最下层的中国人与一个同阶层的欧洲人相比,他身上的动物性(即德国人所说的蛮性)也要少得多。事实上在我看来,用一个词可以把典型的中国人所给你们留下的印象归纳出来,这就是“温良”(gentle)。我所谓的温良,绝不意味着懦弱或是软弱的服从。正如前不久麦嘉温博士所言:中国人的温良,不是精神颓废的、被阉割的驯良。这种温良意味着没有冷酷、过激、粗野和暴力,即没有任何使诸位感到不快的东西。在真正的中国式的人之中,你能发现一种温和平静、庄重老成的神态,正如你在一块冶炼适度的金属制品中所能看到的那样。尽管真正的中国人在物质和精神上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其不足都受到了温良之性的消弭和补救。真正的中国人或不免于粗鲁,但不至于粗俗下流;或不免于难看,但不至于丑陋骇人;或不免于粗率鄙陋,但不至于放肆狂妄;或不免于迟钝,但不至于愚蠢可笑;或不免于圆滑乖巧,但不至于邪恶害人。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就其身心品行的缺点和瑕疵而言,真正的中国人没有使你感到厌恶的东西。在中国旧式学校里,你很难找到一个完全令你讨厌的人,即使在社会最下层亦然。

  我曾提到典型的中国人给诸位留下的总体印象是温良,是他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当你分析一下这种温良的特性时,就会发现,这种温良乃是同情与智能(intelligence)这两样东西相结合的产物。我曾把典型的中国人比作已被驯化的动物,那么是什么使得驯化的动物如此不同于野生动物的呢?我们都承认驯化的动物已经具有某些人的属性。但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何在?就在于智能。一个驯化的动物的智能不是一种思考的智能,它不是由推理而来,也不是来源于它的本能——就像狐狸那种狡猾的本能,知道在何处可以找到美味的小鸡。来源于本能的智能不仅狐狸,甚至所有的动物都有。但我们所说的驯化的动物所具有的某些人类的智能,与狐狸或其他任何动物的智能是完全不同的。它既不源于推理,也不生自本能,而是起自人类的同情心和一种依恋之情。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骏马之所以能够明白其英国主人的意图,既不是因为它学过英语语法,也不是因为它对英语有本能的反应,而是因为它热爱并依恋它的主人。这就是我所说的区别于狐狸或其他动物的、人类的智能。人的这种智能使其有别于动物。同样,我认为正是这种同情的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难以言表的温良。

我曾听一位外国友人这样说过:作为外国人,在日本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发讨厌日本人。相反,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发喜欢中国人。这位外国友人曾久居日本和中国。我不知道这样评价日本人是否合适,但我相信在中国生活过的诸位都会同意上述对中国人的判断。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居住得越久,就越喜欢中国人,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中国人身上有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尽管他们缺乏卫生习惯,生活不甚讲究;尽管他们的思想与性格有许多缺点,但仍然赢得了外国人的喜爱,而这种喜爱是其他任何民族所无法得到的。我已经把这种难以形容的东西概括为温良。如果我不为这种温良正名的话,那么在外国人的心中它就可能被误认成中国人体质和道德上的缺陷——温顺和懦弱。这里再次提到的温良,就是我曾给诸位展示过的源于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智能的温良——既不是源于推理,也非产自本能,而是源于同情心——来源于同情的力量。那么,中国人又是何以具备了这种同情的力量的呢?

  我在这里将冒昧地给诸位一个解答——或者说是一个假设。诸位愿意的话,也许可以将其视为中国人具有同情力量的秘密所在。中国人之所以有这种力量,这种强大的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完全地或几乎完全地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中国人的全部生活是一种情感的生活——这种情感既不来源于感官直觉意义上的那种情感,也不是来源于你们所说的神经系统奔流的情欲那种意义上的情感,而是一种产生于我们人性的深处——心灵的激情或人类之爱那种意义上的情感。实际上,正是由于真正的中国人太过注重心灵或情感的生活,以至于可以说他有时是过多地忽视了生活在这个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世界上,人所应该的、甚至是一些必不可少的需要。中国人之所以对缺乏优美和不甚清洁的生活环境毫不在意,其原因正在于此。这是唯一正确的解释。当然这是题外话。

  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解开中国人同情心之谜的线索——同情的力量给予真正的中国人以同情感和人类的智慧,造就了他那难以言表的温良。下面让我们顺着这个线索和前提进行检验,看看中国人是否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对此,我们不仅可以用前面曾举过的例子来加以证明,而且还可以用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般特征,来加以说明。

  首先,我们来谈谈中国的语言。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以,我说中国的语言也就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就是:那些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其儿童和未受教育者学习中文比成年人和受过教育者要容易得多。原因就在于儿童和未受教育者是用心灵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相反,受过教育者,特别是受过理性教育的现代欧洲人,他们是用大脑和智力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的。事实上,外国的知识分子之所以感到中国的语言如此难学,正是因为他们受过太多的教育,受到过多的理性与科学的熏陶。有一种关于极乐世界的说法也同样适用于对中国语言的学习:“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你就难以学会它。”

  其次,我们再指出一个众所周知的、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事实。中国人具有惊人的记忆力,其秘密何在?就在于中国人是用心而非脑去记忆。用具有同情力量的心灵记事,能够起到如胶似漆的作用,用它记事比用头脑或智力要好得多,后者是枯燥乏味的。举例来说,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童年的记忆要强过成年后的记忆。因为儿童就像中国人一样,是用心而非用脑去记忆。

接下来的例子,依旧是体现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并得到大家承认的一个事实——中国人的礼貌。中国一向被视为礼仪之邦,那么其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这就是体谅、照顾他人的感情。中国人有礼貌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他们完全了解自己的这份情感,很容易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显示出体谅、照顾他人情感的特性。中国人的礼貌虽然不像日本人的那样繁杂,但它是令人愉快的。正如法语所绝妙表达的,它是lapolitesseducur:一种发自内心的礼貌。相反,日本人的礼貌则是繁杂而令人不快的。对此,我已经听到了一些外国人的抱怨。这种礼貌或许应该被称为排练式的礼貌——如剧院排戏一样,需要死记硬背。它不是发自内心、出于自然的礼貌。事实上,日本人的礼貌是一朵没有芳香的花,而真正的中国人的礼貌则是发自内心、充满了一种类似于名贵香水般—— instarunguentifragrantis——奇异的芬芳。

  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阿瑟·史密斯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你不能指望心也像头脑或智力一样,去思考那些死板、精确的东西。至少那样做是极为困难的。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以上有关中国人生活的几个简单的例子,是任何人甚至是对中国人一无所知的人也能观察到并认同和理解的。通过这些例子,我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样一个假设: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一样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那样幼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即作为一个有着那么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中国人竟然在许多方面至今仍表现得那样幼稚。这使得一些浅薄的中国留学生认为中国人民未能使文明得到任何发展,中国文明是一个停滞的文明。必须承认,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限制了。众所周知,在有些领域中国人只取得很少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不仅有自然方面的,也有纯粹抽象科学方面的,诸如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实际上,欧洲语言中“科学”与“逻辑”二字,是无法在中文里找到完全对等的词加以表达的。像孩童一样过着心灵生活的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这方面心灵与情感无计可施。事实上,每一件无需心灵与情感参与的事,诸如统计表一类的工作,都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如果说统计图表和抽象科学只是引起了中国人的反感,那么欧洲人现在所从事的所谓科学研究,那种为了证明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惜去摧残、肢解生物的所谓科学,则使中国人感到恐怖,并遭到了他们的抵制。

  我承认单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为的限制。今天的中国人仍然过着孩童的生活、心灵的生活。就此而言,中华民族这一古老的民族,在目前仍是一个带有幼稚之相的民族。但有一点诸位务必牢记,这个幼稚的民族,虽然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虽然在许多方面尚显幼稚,但它却有着一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而这是一般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不具备的。这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使得中国人成功地解决了社会生活、政府以及文明中许多复杂而困难的问题。我敢断言,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欧洲民族,都未能取得像中国人这样辉煌的成绩,他们不仅将亚洲大陆上的大部分人口置于一个庞大帝国的统治之下,而且维持了它的和平。

  实际上,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只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有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们也同样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马太·阿诺德就说过:“中世纪的基督教诗人是靠心灵和想象来生活的。”中国人最优秀的特质是当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像孩子一样生活时,却同时具有为中世纪基督徒或其他任何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没有的思想与理性的力量。换句话说,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着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因此,我们与其说中国人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不如说它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就在于他们拥有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最初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真正的中国人就是有着赤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过着心灵生活的这样一种人。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有着童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这种使民族不朽、永远年轻的秘密又何在呢?诸位一定还记得在篇首我曾说过:是同情的或真正的人类的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的智能,是同情与智能的有机结合。它使人的心与脑得以调和。总之,它是心灵与理智的和谐。如果说中华民族之精神是一种青春永葆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民族不朽的秘密就是中国人心灵与理智的完美和谐。

  现在诸位或许会问:中国人是从何处,又是怎样得到了这种使民族永远年轻、让心灵与理智得以和谐的秘密的呢?答案只能从他们的文明中去寻找。

  首先,我要告诉诸位,中国文明与现代欧洲文明有着根本的不同。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勃纳德·贝伦森先生在比较欧洲与东方艺术时曾说过:“ 我们欧洲人的艺术有着一个致命的、向着科学发展的趋向。而且每幅杰作几乎都有着让人无法忍受的、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战场的印记。”正如贝伦森先生对欧洲艺术的评价一样,我认为欧洲的文明也是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战场。在这种为瓜分利益而进行的连续不断的战争中,一方面是科学与艺术的对垒,另一方面则是宗教与哲学的对立。事实上,这一可怕的战场存在于人们的头脑和心灵中——存在于心灵与理智之间——造成了永恒的冲突和混乱。然而在中国文明中,至少在过去的二千四百年里,是没有这种冲突与混乱的。中国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此。

  换句话说,在现代欧洲,宗教拯救人的心却忽略了人的脑;哲学满足了人头脑的需要但又忽视了人心灵的渴望。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诚然,在中国,即使是一般大众也并不太看重宗教,我指的是欧洲人心目中的宗教。对中国人而言,佛寺道观以及佛教、道教的仪式,其消遣娱乐的作用要远远超过了道德说教的作用。在此,中国人的玩赏意识超过了他们的道德或宗教意识。事实上,他们往往更多地求助于想象力而不是求助于心灵。因此,与其说中国没有宗教,还不如说中国人不需要——没有感觉到宗教的必要——更确切。

  中国人,即使是一般大众也没有宗教需要,这个如此奇特的现象应该做何解释呢?对此,伦敦大学的汉学家道格拉斯先生在其儒学研究中曾有过如下论述:“已有四十多代的中国人完全服从于一个人的格言。中国人所受到的孔子之教特别适合中国人的本性。中国人是蒙古人种,其黏液质头脑不善思辨穷理。这就自然会排斥对其经验范围之外的事物进行探究。未来世界的生活是不可知的,孔子所阐述的那些简明易懂的道德规范,已全然满足了中国人的需要。”

  这位博学的英国教授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他们已经受教于儒学,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他认为中国人之所以不需要宗教是由蒙古人种的黏液质头脑及不善思辨所造成的,他就完全错了。宗教最初并非产生于思辨,宗教是一种感情、一种激情的东西,它与人的灵魂相联系。甚至非洲的野蛮人在刚一脱离动物般的生活时,他身上那种称之为心灵的东西刚刚觉醒时,就立刻有了对宗教的需要。因此,虽然蒙古人种的头脑或许是黏液质和不善思辨的,但我们必须承认,作为蒙古人种的中国人与非洲野人相比,毕竟属于更高层次的一种类型。既然非洲蛮人都有心灵,那么中国人就更不必说了。有心灵就需要宗教,除非有别的什么东西能够取代宗教。

实质上,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对于宗教的需要,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套儒家的哲学和伦理体系,是这种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综合体——儒学取代了宗教。人们说儒学不是宗教,的确,儒学不是欧洲人通常所指的那种宗教。但是,我认为儒学的伟大之处也就在于此。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使人们不再需要宗教。

  要搞清儒学是如何取代宗教的,我们就必须首先弄懂人类为什么需要宗教。在我看来,人类需要宗教同需要科学和哲学的原因是一样的,都在于人是有心灵的。我们先以科学为例,这里我指的是自然科学。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去追求科学呢?多数人会认为是出于对铁路、飞机一类东西的需要导致了对科学的追求。实际却并非如此。当前所谓进步的中国人为了铁路、飞机去追求科学,他们永远也无法懂得科学的真谛。在欧洲历史上,那些真正献身科学、为科学进步而努力的人们,那些使修筑铁路、制造飞机成为可能的人们,他们最初根本没有想过铁路和飞机。他们献身科学并为科学进步做出贡献,是因为他们的心灵渴望探求这广袤宇宙那可怕的神秘。人们之所以需要宗教、科学、艺术乃至哲学,都是因为人有心灵,不像野兽仅留意眼前,人类还需要回忆历史、展望未来——这就使人感到有必要懂得大自然的奥秘。在弄清宇宙的性质和自然法则之前,人类就如同处在黑屋之中的孩子,感到危险和恐惧,对任何事情都难以把握。正如一个英国诗人所言,大自然的神秘啊,沉重地压迫着人们。因此,人们需要科学、艺术和哲学,出于同样的原因,也需要宗教,以便减轻神秘的大自然、这个难以理解的世界所带来的重压。

  艺术和诗歌能够使艺术家和诗人发现大自然的美妙及宇宙的法则,从而减轻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因此诗人歌德曾这样说过:“谁拥有了艺术,谁就拥有了宗教。”所以,艺术家们不需要宗教。哲学能够使哲学家懂得宇宙的法则和秩序,从而缓解这种神秘所带来的压力。因此,对像斯宾诺莎那样的哲学家来说,智力生活的极致便是一种转移,正如对于圣徒来说宗教生活的极致是一种转移一样,所以他们不感到需要宗教。最后,科学也能够令科学家认识宇宙的奥秘和秩序,使来自神秘自然的压力得以减轻。因此,像达尔文和海克尔教授那样的科学家也不感到需要宗教。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既不是诗人和艺术家,也不是哲人和科学家,而是一群凡夫俗子。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充满了困苦,每时每刻都要经受各种事故的打击,既有来自自然界的恐怖暴力,也有来自同胞的冷酷无情。有什么东西能够帮助人类减轻这个神秘莫测的世界所造成的重压?唯有宗教。但宗教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我认为宗教给人以安全感和永恒感。在自然力的恫吓下,在冷酷无情的同胞面前,在令人恐怖的大自然的神秘感的驱使下,普通百姓们转而求助于宗教——在这个避难所里他们找到了安全感。他们确信有一个超自然之物以绝对权力控制着那些给予他们打击的力量。此外,现实中那永恒的变换、人生的变故——从出生,经儿童、青年、老年直至死亡,这些神秘的、不确定的现象,同样使人们需要一个避风港——在那里他们得到了永恒感,确定对于来世的信念。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宗教使那些既非诗人、艺术家,也非哲学家和科学家的百姓们得到了安全感和永恒感,从而减轻了这个世界给他们造成的压力。耶稣说过:“我赐给你安宁,这种安宁,世界不能给予你,也无法将它从你身上剥夺。”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给予众生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因此,除非你能找到像宗教那样能给众生以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否则芸芸众生将永远需要宗教。

  但是我曾说过,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因此,在儒学中必定存在像宗教那样能给众生以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现在,我们就来探寻一下,儒学中这种能给众生以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常常有人问我:孔子对中华民族的贡献何在?我本可以告诉你们许多关于孔子的贡献,但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能将孔子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一个贡献告诉诸位。孔子自己曾说:“知我者其唯《春秋》乎?”当我对此加以解释之后,诸位就会明白儒学何以能像宗教那样给人安全感和永恒感。为了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请允许我先对孔子及其生平做一简要说明。

正如在座诸位中不少人所知道的那样,孔子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那时封建时代已进入末期。半宗法式的社会秩序和统治方式必须扩展和重建。这种巨大的变化不仅必然带来了世界的无序,而且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我曾说在中国二千五百年的文明史中,没有心灵与头脑的冲突。但我现在必须告诉诸位,在孔子生活的时代里,中国也同现在的欧洲一样,人们的心灵与头脑曾发生过可怕的冲突。生活在孔子时代的中国人拥有一套庞大的制度体系。确立的事物、公认的教义风俗和法律——事实上,拥有一套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社会制度和文明。然而,他们的生活却不得不发生变化。他们开始感到这种制度不是他们的创造,它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决不相应,只是惯例的沿袭而非理性的选择。中国人在二千五百年前的觉醒,探寻事件的因果,这无异于欧洲所谓的现代精神——自由主义精神,追寻事物因果的探索精神。有着这种现代精神的中国人,认识到传统的社会秩序和文明与现实生活已不甚相符,他们不仅要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和文明,而且还要为之寻找一个基础。但是在中国,为这个新秩序和文明寻找基础的尝试均告失败。有的满足了人的头脑——满足了中国人理性的需要,但未能使人的心灵得到抚慰。有的满足了心灵的渴望,却又忽略了头脑的需求。与今日的欧洲相同,在重建秩序和文明的过程中,二千五百年前的中国人也发生了心灵与头脑的冲突。这种冲突使中国人对一切文明感到了厌倦,在极度痛苦与绝望中产生了对文明的不满,他们试图灭绝一切文明。比如中国的老子就仿佛今天欧洲的托尔斯泰,他看到了心脑冲突给人类造成的不幸后果,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与文明均有根本性的错误。于是,老子和庄子(后者为老子的得意门生)就告诉中国人应该抛弃所有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说:“放弃你所有的一切,跟随我到山中去当隐士,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不朽的生活。”

  然而,同样是看到了社会与文明造成的苦难和牺牲,孔子却认为错误不在于社会与文明本身,而在于这个社会与文明的发展方向上,在于人们为这个社会与文明打下了错误的基础。孔子告诉中国人不要抛弃他们的文明——在一个有着真实基础的社会与文明中,人们同样能够过上真正的生活,过着心灵的生活。实际上孔子毕生都致力于为社会和文明规定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给它一个真实的基础,并阻止文明的毁灭。但在他的晚年,当他已经意识到无法阻止文明毁灭的时候——他还能够干些什么呢?作为一个建筑师,看到他的房子起火了,屋子在燃烧、坍塌,他已明白无法保住房子了。那么他能够做的一件事就是抢救出房子的设计图,这样就有可能日后重建房屋。因此,当孔子看到中国文明这一建筑已不可避免地趋于毁灭时,他自认只能抢救出一些图纸。这些被抢救出来的东西现在被保存在中国古老的经书中——即著名的五经之中。因此我认为孔子对中华民族的一大贡献,在于他抢救出了中国文明的蓝图。

  孔子抢救出中国文明的蓝图是对中华民族的一大贡献,但这还不是最大的贡献。孔子的最大贡献是按照文明的蓝图做了新的综合与阐发。经过他的阐发,中国人民拥有了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为国家奠定了一个真实的、合理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

我曾告诉过诸位,孔子整个的教育思想体系或许可以被归纳为一句话:君子之道。同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也是一种比哲学家和伦理家的道德法则远为深刻的法则。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法则要求我们必须服从自己的理性和良心。然而,孔子的君子之道则同宗教一样,要求我们服从自己真正的本性。这种本性绝非庸众身上的粗俗、卑劣之性。它是爱默生所说的一种至诚之性。事实上,要懂得何为君子之道,我们就必须首先成为一个君子,具备爱默生所说的至诚之性,并且进一步发挥自身这一天性。因此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而孔子还说过:如果我们学习并试图拥有君子之道的优美情趣和得体的举止,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何为君子之道。中国人的“礼”在孔子的学说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含义。它可以是礼仪、礼节和礼貌等,但这个字最好的译法还是“goodtaste”(文雅、得体、有礼)。当它被运用于道德行为的时候,礼指的就是欧洲语言里的廉耻感。事实上,孔子的君子之道不是别的,正是一种廉耻感。它不像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令,是关于正确与谬误的形式或程式之枯燥的、没有生命力的死知识,而是像基督教《圣经》中的正直一样,是对是非或公正,对称作廉耻的公正之生命与灵魂,对那种无法名状的绝对本质之一种本能的、活生生的洞察与把握。

  我曾经告诉过诸位,并不是对上帝的信仰促使人去遵守道德规范。真正使人服从道德规范的是君子之道——从宗教的角度说,人们服从的是心中的上帝。因此,宗教真正的生命所在是君子之道。反之,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宗教所规定的各种道德法则都只是宗教的外在形式。宗教的生命与灵魂是君子之道,君子之道由爱而生。人类首先自男女之间学到了爱,但人类之爱并不仅限于男女之爱,它包括了人类所有纯真的感情,这里既有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那种亲情,也含有人类对于万事万物所抱有的慈爱、怜悯、同情和仁义之心。事实上,人类所有纯真的情感均可以容纳在一个中国字中,这就是“仁”。在欧洲语言中,古老的基督教术语中的神性(godliness)一词与“仁”的意义最接近。因为“仁”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神圣的、超凡的品质。在现代术语中,“仁”相当于仁慈、人类之爱,或简称爱。简言之,宗教的灵魂、宗教的感化力的源泉便来自于这个中国字。“仁”来自爱——不管你如何称呼它,在这个世界上,这种爱最初是起自夫妇。宗教的感化力就在于此,这也是宗教中的至上之德。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宗教正是据此使人服从道德规范或者说是服从“道”(它构成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一部分)。孔子说:“君子之道始于夫妻关系,将其推到极致,君子之道就支配了天地万物——即整个宇宙。”(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儒教是中国的国教,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教堂宗教。儒教也利用一种相当于教堂的组织来使人服从道德规范。在中国的儒教里,这个组织就是学校。在中国,学校就是孔子国家宗教里的教堂。正如你们所知,在中文里,宗教与教育所用的是同一个“教”字。事实上,正如教堂在中国就是学校一样,中国的宗教也就意味着教育。与现代欧美的学校不同,中国学校的教育目的和目标不是教人如何谋生、赚钱,而是像教堂宗教那样,传授一些诸如弗劳德先生所说的古老的戒律,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实质上,中国的学校是以教人明辨是非为目标的。约翰逊博士说:“我们为人处世最重要的是要有道、明是非,其次才是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然而,我们已经知道,教堂宗教能够使人们服从道德行为规范,靠的是激发人们的热情,即教徒对教主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这里,中国的学校——孔子国家宗教里的教堂,与其他国家宗教中的教堂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学校——中国国教里的教堂,同其他宗教里的教堂一样,也是通过唤醒、激发人们的热情,使之服从道德行为规范。但是,中国的学校所唤醒的那份感情,与宗教的教堂所激发出的那种激情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在中国,学校——孔子国教的教堂,它不是靠鼓励、煽动对孔子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来激发人们的热情。事实上,孔子在世之时,并没有鼓励弟子对他进行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直到他死后,才被人们尊奉为至圣先师,并为世人所熟知。然而,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孔子都没有像教主那样,受到过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中国大众对孔子的尊奉,不同于欧洲的群众对耶稣的崇拜。就此而言,孔子不属于宗教创始者那一类人。要成为欧洲意义上的宗教创始者,一个人就必须有着强烈的、变态的个性特征。孔子的确是中国商王朝贵族的后裔。商族人有着富于激情的特性,就像希伯来民族一样。但是,孔子又生活在周王朝时期,周人如同古希腊人,富于完美的智力。这样孔子,如果可以打个比方,他是生在希伯来,具有希伯来民族激情充沛的特性,又在最完美的古希腊智识文化中受到训育,拥有了这一完美文化所能给予的东西。事实上,正如现代欧洲伟大的歌德终将被欧洲人民视为完美的人格楷模,视为欧洲文明所孕育出的“真正的欧洲人”一样,中国人已经公认孔子为一个有着最完美人格的典型,一个诞生于中国文明的“真正的中国人”。因为孔子具有太高的文化素养,所以他不属于宗教创始者那一类人。实际上,孔子生前除了最亲密的弟子之外,他是鲜为人知的。

  我认为,学校——中国国教中的教堂,它并不是通过激发人们对孔子的崇拜,来使人服从道德行为规范。那么,中国的学校又是如何激发人们的热情,使之服从道德规范的呢?孔子说:“在教育过程中,是以《诗》进行情感教育,以《礼》进行是非教育,以《乐》完善人的品性。”(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学校——中国国教中的教堂,教人以诗文,培养人美好的感情,使之服从道德行为规范。事实上,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都能像宗教一样使人受到感动。马太·阿诺德在谈及荷马及其《史诗》时说:“《史诗》那高尚的思想内容,可以令读者变换气质、受到陶冶。”实质上,在学校——中国国教的教堂里,一切文雅、有价值的美好东西都得到了传授。学校让学生不断想着这些美好的事物,自然激发出人之向善的情感,从而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

  【作者简介】

  辜鸿铭(18571928),字汤生,是中国近现代一位精通多种语言的国学大师。他创造性地翻译了中国“四书”中的三部——《论语》、《中庸》和《大学》,并著有《中国的牛津运动》和《中国人的精神》(又名《春秋大义》)等书,向西方人倡扬东方的文化和精神,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西方形成了“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不看辜鸿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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